关于沅江市东堤拐采区北向临时航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参说明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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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沅江市东堤拐采区北向临时航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参说明的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第二十条要求: 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略) 砂管事务中心特将其报批的《 (略) 东堤拐采区北向临时航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和《 (略) 东堤拐采区北向临时航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材料。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第二十条要求: 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略) 砂管事务中心特将其报批的《 (略) 东堤拐采区北向临时航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和《 (略) 东堤拐采区北向临时航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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