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星亿饰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亿包水晶家居饰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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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星亿饰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亿包水晶家居饰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四川 (略)

“年产1亿包水晶家居饰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四川 (略) 受业主委托承担年产1亿包水晶家居饰品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了解该项目所在区域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1亿包水晶家居饰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址: (略) 昭化区元坝镇分水岭村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公司总投资8500万元,占用工业用地31167.96m2,主要建设1栋1F生产厂房约17527.23m2、1栋堆泥间280m2、1栋综合楼3051.21m2等辅助设施,安装电熔炉、燃气熔炉、全自动磨抛机、滚抛机、喷漆流水线、抛轮生产设备、吸塑片生产设备、清洗线设备等,建成后达到年产1亿包水晶家居饰品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可能造成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

1.水环境

(1)施工期

项目场地内设置简易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及车辆冲洗用水,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旱厕收集后用作周围农田农肥,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地基施工阶段基坑作业抽取的地下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车辆冲洗及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营运期

总银在车间进行预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车间排口标准后,与其他清洗废水混合后经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各指标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各指标从严执行),出水水质除氟化物出水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1.5mg/L限制外,其余出水指标达到《 (略)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标准后排入沙河,汇入长滩河。

2.大气环境

(1)施工期

拟建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土石方开挖、筑路材料的运输及拌和引起的施工扬尘,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污染物。通过采取防尘围挡、洒水降尘、合理清运、车辆清洗等措施,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工程的建设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2)营运期

项目珠胚配料粉尘经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电熔炉废气经过“集气管道+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火抛滚圆废气经过“集气管道+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吸塑片上料粉尘及塑化有机废气经过“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硫酸雾经过“集气罩+碱喷淋”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喷漆/烘干废气经过“上送风+下抽风”收集后通过“水帘柜+二级活性炭”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各污染物的贡献浓度满足相应质量标准要求,没有出现超标现象,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同时严格控制本项目以生产车间为边界分别划定50m卫生防护距离。为进一步减小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要求,并加强厂界绿化。在本项目正式运营后,本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以及环境空气质量较敏感的建筑。。

3.声环境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种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作业噪声。

施工噪声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场界昼间施工噪声可以达到标准限值要求。

(2)营运期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及公辅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强度约为70~85dB(A)。采取隔声、减振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厂界外昼夜间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

(1)施工期

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经过分类收集后可以利用的部分外售废品回收站;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全部运至城建部门制定的地点处置。装修产生油漆、化学品、溶剂的废弃包装物在场地内暂存后统一交为废处置单位处置。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建筑垃圾可以得到妥善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2)营运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间设置情况:在生产车间第2小跨设置一处20m2一般固废暂存间,用于生产固废临时堆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设置情况:在生产车间第7小跨设置一处20m2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危废临时贮存,采取地面硬化防渗,并做好防风、防晒、防雨等设施。危废清理频次一般为一个月左右或根据情况确定是否清理。贮存容器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耐腐蚀、不易破损、变形和老化的容器,并按规定在贮存危险废物的容器上贴上标签,详细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重量、成分、特性以及发生泄漏事故时的应急措施和补救办法。通过采取措施后,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措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5.地下水、土壤

采取分区防渗,明确具体防渗措施及相关防渗技术要求,含银废水预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循环水池、危险废物暂存间、生产车间(喷漆区域、滚抛区、化学镀银区域及清洗区域)、化学品仓库、堆泥间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渗;生产车间内除重点防渗区的其他区域采取一般防渗;办公生活区及厂区道路采取简单防渗。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略) 昭化区元坝镇分水岭村,项目运营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合理、可靠、有效,各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环境质量等级;本项目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建设项目事故风险水平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在修编的园区规划环评审批通过、项目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后以及在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后,项目方可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t1mv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查阅联系方式:钱先生*,电子邮件:*@*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在项目周围受影响范围内进行回访并征求公众的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4baqEPTMSMiOg

提取码:h97y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四川 (略)

通讯地址: (略) 昭化区元坝镇益昌大道677号—电商物流园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com

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四川 (略)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838-*

电子邮件:*@*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同时应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能及时与您沟通和反馈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不会将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请您放心。

,四川

四川 (略)

“年产1亿包水晶家居饰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四川 (略) 受业主委托承担年产1亿包水晶家居饰品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了解该项目所在区域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1亿包水晶家居饰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址: (略) 昭化区元坝镇分水岭村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公司总投资8500万元,占用工业用地31167.96m2,主要建设1栋1F生产厂房约17527.23m2、1栋堆泥间280m2、1栋综合楼3051.21m2等辅助设施,安装电熔炉、燃气熔炉、全自动磨抛机、滚抛机、喷漆流水线、抛轮生产设备、吸塑片生产设备、清洗线设备等,建成后达到年产1亿包水晶家居饰品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可能造成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

1.水环境

(1)施工期

项目场地内设置简易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及车辆冲洗用水,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旱厕收集后用作周围农田农肥,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地基施工阶段基坑作业抽取的地下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车辆冲洗及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营运期

总银在车间进行预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车间排口标准后,与其他清洗废水混合后经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各指标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各指标从严执行),出水水质除氟化物出水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1.5mg/L限制外,其余出水指标达到《 (略)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标准后排入沙河,汇入长滩河。

2.大气环境

(1)施工期

拟建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土石方开挖、筑路材料的运输及拌和引起的施工扬尘,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污染物。通过采取防尘围挡、洒水降尘、合理清运、车辆清洗等措施,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工程的建设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2)营运期

项目珠胚配料粉尘经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电熔炉废气经过“集气管道+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火抛滚圆废气经过“集气管道+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吸塑片上料粉尘及塑化有机废气经过“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硫酸雾经过“集气罩+碱喷淋”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喷漆/烘干废气经过“上送风+下抽风”收集后通过“水帘柜+二级活性炭”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各污染物的贡献浓度满足相应质量标准要求,没有出现超标现象,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同时严格控制本项目以生产车间为边界分别划定50m卫生防护距离。为进一步减小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要求,并加强厂界绿化。在本项目正式运营后,本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以及环境空气质量较敏感的建筑。。

3.声环境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种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作业噪声。

施工噪声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场界昼间施工噪声可以达到标准限值要求。

(2)营运期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及公辅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强度约为70~85dB(A)。采取隔声、减振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厂界外昼夜间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

(1)施工期

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经过分类收集后可以利用的部分外售废品回收站;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全部运至城建部门制定的地点处置。装修产生油漆、化学品、溶剂的废弃包装物在场地内暂存后统一交为废处置单位处置。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建筑垃圾可以得到妥善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2)营运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间设置情况:在生产车间第2小跨设置一处20m2一般固废暂存间,用于生产固废临时堆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设置情况:在生产车间第7小跨设置一处20m2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危废临时贮存,采取地面硬化防渗,并做好防风、防晒、防雨等设施。危废清理频次一般为一个月左右或根据情况确定是否清理。贮存容器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耐腐蚀、不易破损、变形和老化的容器,并按规定在贮存危险废物的容器上贴上标签,详细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重量、成分、特性以及发生泄漏事故时的应急措施和补救办法。通过采取措施后,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措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5.地下水、土壤

采取分区防渗,明确具体防渗措施及相关防渗技术要求,含银废水预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循环水池、危险废物暂存间、生产车间(喷漆区域、滚抛区、化学镀银区域及清洗区域)、化学品仓库、堆泥间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渗;生产车间内除重点防渗区的其他区域采取一般防渗;办公生活区及厂区道路采取简单防渗。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略) 昭化区元坝镇分水岭村,项目运营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合理、可靠、有效,各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环境质量等级;本项目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建设项目事故风险水平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在修编的园区规划环评审批通过、项目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后以及在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后,项目方可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t1mv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查阅联系方式:钱先生*,电子邮件:*@*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在项目周围受影响范围内进行回访并征求公众的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4baqEPTMSMiOg

提取码:h97y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四川 (略)

通讯地址: (略) 昭化区元坝镇益昌大道677号—电商物流园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com

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四川 (略)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838-*

电子邮件:*@*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同时应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能及时与您沟通和反馈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不会将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请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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