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家庭农场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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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昌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家庭农场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一、德昌县基本情况

德昌西临雅砻江、东连螺髻山,属亚热带高原季风气候,境内最高海拔4396米,最低海拔1104米,年均降水1070.5毫米,年均日照总时数2360小时,无霜期300天以上。经行政区划调整和村建制改革后,共有10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65个行政村、3个涉农社区、542个村民小组。全县有耕地面积25.56万亩,2022年粮食播种面积27.97万亩,粮食总产10.27万吨;种植水果10.68万亩,生产优质水果18.51万吨;蔬菜复种面积12.94万亩,产量29.85万吨;生猪存栏15.59万头、出栏27.61万头,牛出栏1.34万头,羊出栏14.08万只,禽兔出栏142.48万只,肉类总产2.59万吨,禽蛋产量1408吨,奶产量126吨;渔业养殖5850亩,水产品产量3970吨。全县农户5.25万户,2022年实现农业总产值24.02亿元,农民人均总收入2.24万元,户均耕地面积5.41亩。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17个,家庭农场1620家,其中国、省、州、县级示范农民合作社45个,省、州、县级示范家庭农场112家,经营30亩规模以上小农户500余户,种植面积1.85万余亩。

二、家庭农场发展基本情况

纳入家庭农场名录库管理2097户(已实现应录尽录),其中:工商注册登记1620户、符合条件的规模户477户。已实现100%(12个)的乡镇、95%(65个)的行政村、67%(366个)的村民小组中有家庭农场。共有家庭农场各级示范场109户,其中:省级示范场10户,市级示范场19户,县级示范场80户。已实现58%(7个)的乡镇(街道)有省级示范场,66%(45个)的行政村有示范场。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至2023年,全县家庭农场达到1630户,示范场达到112户(省级示范场10户,市级示范场22户,县级示范场80户),力争实现68%(370个)的村民小组至少有一户家庭农场,73%(50个)行政村至少有一户示范场,58%(7个)的乡镇(街道) (略) 级示范场。

(二)2023年工作目标

2023年,全县拟在10个村民小组新增家庭农场不少于10户,在5个行政村新增县级示范场15户。累计达到70%(380个)的村民小组有家庭农场1630户,73%(50个)的行政村有示范场112户(其中县级示范场80户、市级示范场11户、省级示范场10户)。

(三)项目支持对象

2023年,我县共有19个家庭农场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其中实施“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3个;“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16个。

四、支持政策

(一)农场主教育培训(含辅导员)

农场主方面,积极对接科教站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引导家庭农场主积极参与培训,提升自身种养殖技术水平;辅导员方面,组织召开了德昌县2023年德昌县家庭农场辅导员专题培训会,进一步提升我县家庭农场辅导员业务水平,助力我县家庭农场培育工作有序推进。

(二)用地扶持

根据《德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德府发〔2017〕34号)文件精神,鼓励农村专业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外出务工经商回乡创业者等经营主体受让农户流转的土地,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建立生产基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导鼓励工商企业参与土地流转时,要以“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经济组织+农户”或订单农业的形式,带动农户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路子。

(三)基础设施配套

按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的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工作,对于符合审批条件的家庭农场,申请设施农业用地的及时给予签字备案。及时跟局领导做好汇报工作,在落实高标准农田项目时也将统筹协调,为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搞好道路、水渠等基础设施修建。

(四)金融扶持

根据《中共德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昌县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德农领办〔2019〕5号)精神,为全 (略) 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积极转变财政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金融资本加大对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的信贷投入,以提升农业产业发展质量为目标,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引导金融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助力解决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我县启动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一般家庭农场以信用的方式发放时最高贷款授信额度在20万元以内,产业发展规模较好的州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以信用方式发放,最高贷款授信额度在60万元以内。为我县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工作进度

(略) 、州要求本年度家庭农场中央财政资金项目,自2023年9月底启动项目建设,且在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县农业农村局项目验收小组于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所有项目验收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

六、项目资金管理

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25号)文件及我局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严格管理2023年中央财政家庭农场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各实施主体提供的正式税务发票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七、组织保障

一是各家庭农场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务必做到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严肃纪律;二是由农经站牵头,做好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项目质量监管;三是2023年中央财政家庭农场项目,由各家庭农场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民办公补,先建后补的原则,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制,专账核算,专款专用,项目验收合格后,兑付补助资金;四是各实施主体在实施 (略) 、州、县级农业农村、财政、工商等部门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在遇到问题时及时请教,听取各部门给出的意见建议。今后各实施主体必 (略) 、州、县级农业农村、财政、工商等部门组织安排的培育培训及相关数据采集工作,服从管理、规范认定,促进农场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德昌县2023家庭农场项目分户表

德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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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德昌县基本情况

德昌西临雅砻江、东连螺髻山,属亚热带高原季风气候,境内最高海拔4396米,最低海拔1104米,年均降水1070.5毫米,年均日照总时数2360小时,无霜期300天以上。经行政区划调整和村建制改革后,共有10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65个行政村、3个涉农社区、542个村民小组。全县有耕地面积25.56万亩,2022年粮食播种面积27.97万亩,粮食总产10.27万吨;种植水果10.68万亩,生产优质水果18.51万吨;蔬菜复种面积12.94万亩,产量29.85万吨;生猪存栏15.59万头、出栏27.61万头,牛出栏1.34万头,羊出栏14.08万只,禽兔出栏142.48万只,肉类总产2.59万吨,禽蛋产量1408吨,奶产量126吨;渔业养殖5850亩,水产品产量3970吨。全县农户5.25万户,2022年实现农业总产值24.02亿元,农民人均总收入2.24万元,户均耕地面积5.41亩。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17个,家庭农场1620家,其中国、省、州、县级示范农民合作社45个,省、州、县级示范家庭农场112家,经营30亩规模以上小农户500余户,种植面积1.85万余亩。

二、家庭农场发展基本情况

纳入家庭农场名录库管理2097户(已实现应录尽录),其中:工商注册登记1620户、符合条件的规模户477户。已实现100%(12个)的乡镇、95%(65个)的行政村、67%(366个)的村民小组中有家庭农场。共有家庭农场各级示范场109户,其中:省级示范场10户,市级示范场19户,县级示范场80户。已实现58%(7个)的乡镇(街道)有省级示范场,66%(45个)的行政村有示范场。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至2023年,全县家庭农场达到1630户,示范场达到112户(省级示范场10户,市级示范场22户,县级示范场80户),力争实现68%(370个)的村民小组至少有一户家庭农场,73%(50个)行政村至少有一户示范场,58%(7个)的乡镇(街道) (略) 级示范场。

(二)2023年工作目标

2023年,全县拟在10个村民小组新增家庭农场不少于10户,在5个行政村新增县级示范场15户。累计达到70%(380个)的村民小组有家庭农场1630户,73%(50个)的行政村有示范场112户(其中县级示范场80户、市级示范场11户、省级示范场10户)。

(三)项目支持对象

2023年,我县共有19个家庭农场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其中实施“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3个;“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16个。

四、支持政策

(一)农场主教育培训(含辅导员)

农场主方面,积极对接科教站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引导家庭农场主积极参与培训,提升自身种养殖技术水平;辅导员方面,组织召开了德昌县2023年德昌县家庭农场辅导员专题培训会,进一步提升我县家庭农场辅导员业务水平,助力我县家庭农场培育工作有序推进。

(二)用地扶持

根据《德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德府发〔2017〕34号)文件精神,鼓励农村专业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外出务工经商回乡创业者等经营主体受让农户流转的土地,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建立生产基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导鼓励工商企业参与土地流转时,要以“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经济组织+农户”或订单农业的形式,带动农户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路子。

(三)基础设施配套

按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的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工作,对于符合审批条件的家庭农场,申请设施农业用地的及时给予签字备案。及时跟局领导做好汇报工作,在落实高标准农田项目时也将统筹协调,为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搞好道路、水渠等基础设施修建。

(四)金融扶持

根据《中共德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昌县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德农领办〔2019〕5号)精神,为全 (略) 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积极转变财政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金融资本加大对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的信贷投入,以提升农业产业发展质量为目标,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引导金融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助力解决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我县启动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一般家庭农场以信用的方式发放时最高贷款授信额度在20万元以内,产业发展规模较好的州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以信用方式发放,最高贷款授信额度在60万元以内。为我县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工作进度

(略) 、州要求本年度家庭农场中央财政资金项目,自2023年9月底启动项目建设,且在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县农业农村局项目验收小组于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所有项目验收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

六、项目资金管理

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25号)文件及我局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严格管理2023年中央财政家庭农场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各实施主体提供的正式税务发票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七、组织保障

一是各家庭农场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务必做到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严肃纪律;二是由农经站牵头,做好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项目质量监管;三是2023年中央财政家庭农场项目,由各家庭农场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民办公补,先建后补的原则,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制,专账核算,专款专用,项目验收合格后,兑付补助资金;四是各实施主体在实施 (略) 、州、县级农业农村、财政、工商等部门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在遇到问题时及时请教,听取各部门给出的意见建议。今后各实施主体必 (略) 、州、县级农业农村、财政、工商等部门组织安排的培育培训及相关数据采集工作,服从管理、规范认定,促进农场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德昌县2023家庭农场项目分户表

德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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