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冀宁联络线宝应县白马湖下游引河穿越段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程淮安区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关于冀宁联络线宝应县白马湖下游引河穿越段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程淮安区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国家石油天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冀宁联络线宝应县白马湖下游引河穿越段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程(淮安区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我局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起 (略) 淮安区平桥镇吕小舍村西侧(桩号719km+480m),向东敷设40m后折向东南,与原管道并行敷设150m到达终点白马湖下游引河北岸的淮安与扬州的交界处(桩号719km+630m)。 新建线路管径D711mm,钢管等级L485M,长度约190m,其中定向穿越段长149.8m,设计压力10MPa。本项目不涉及截断阀和输气站场,不设阀室。
工程实施后,将对沿线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根据《报告书》结论、江苏 (略) 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春申评估〔2023〕63号),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评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实施《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措施,并在工程建设及运营中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二)加强沿线生态保护。进一步优化管线路由和敷设方式,减少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各种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施工作业带内,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开展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宣传工作,杜绝施工人员猎捕施工作业区附近的蛙类、蛇类、鸟类等现象。表层土壤耕作层应进行剥离和保存,用于复垦和绿化,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复垦、复绿等生态恢复,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做好水环境污染防治。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管道冲洗、试压废水。管道冲洗、试压废水不在淮安区段排出,在宝应区段排出,管道冲洗、试压废水经宝应段沉淀池处理后达到宝应县 (略) 接管标准,采用罐车运至宝应县 (略) 处理;生活污水主要利用民房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农用,不外排。
(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合理布置施工现场,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遮盖、洒水等抑尘措施。施工机械应燃用低硫燃料油,并定期检测与保养。加强管线维护,减少放空次数,加强场站日常管理,减少故障频次。施工期扬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排放标准;防腐废气、焊接烟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排放标准。
(五)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机械,合理设置施工场地。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设置围挡等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禁止夜间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六)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和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废弃渣土用于回填和场地平整,废弃泥浆自然干化后送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施工废料交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管道清扫废渣送一般固废填埋场,废旧管道送国家 (略) (略) 现有维修队作为日常操练焊接和切割技能使用;管道无损检测过程产生的探伤胶片送至浙江嘉兴嘉善无损检测项目部进行清洗;生活垃圾由地方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七)完善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专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并与当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衔接。加强运营期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并落实防范措施。
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四、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正)、《 (略)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0年11月1日)、《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规发〔2023〕3号)等要求落实临时占用基本农田相关手续。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并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 (略)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 (略) 淮安生态环境局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相关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 (略) 淮安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七、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2211-*-04-01-*)
抄送: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 (略) 淮安生态环境局
国家石油天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冀宁联络线宝应县白马湖下游引河穿越段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程(淮安区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我局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起 (略) 淮安区平桥镇吕小舍村西侧(桩号719km+480m),向东敷设40m后折向东南,与原管道并行敷设150m到达终点白马湖下游引河北岸的淮安与扬州的交界处(桩号719km+630m)。 新建线路管径D711mm,钢管等级L485M,长度约190m,其中定向穿越段长149.8m,设计压力10MPa。本项目不涉及截断阀和输气站场,不设阀室。
工程实施后,将对沿线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根据《报告书》结论、江苏 (略) 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春申评估〔2023〕63号),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评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实施《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措施,并在工程建设及运营中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二)加强沿线生态保护。进一步优化管线路由和敷设方式,减少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各种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施工作业带内,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开展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宣传工作,杜绝施工人员猎捕施工作业区附近的蛙类、蛇类、鸟类等现象。表层土壤耕作层应进行剥离和保存,用于复垦和绿化,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复垦、复绿等生态恢复,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做好水环境污染防治。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管道冲洗、试压废水。管道冲洗、试压废水不在淮安区段排出,在宝应区段排出,管道冲洗、试压废水经宝应段沉淀池处理后达到宝应县 (略) 接管标准,采用罐车运至宝应县 (略) 处理;生活污水主要利用民房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农用,不外排。
(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合理布置施工现场,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遮盖、洒水等抑尘措施。施工机械应燃用低硫燃料油,并定期检测与保养。加强管线维护,减少放空次数,加强场站日常管理,减少故障频次。施工期扬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排放标准;防腐废气、焊接烟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排放标准。
(五)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机械,合理设置施工场地。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设置围挡等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禁止夜间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六)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和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废弃渣土用于回填和场地平整,废弃泥浆自然干化后送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施工废料交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管道清扫废渣送一般固废填埋场,废旧管道送国家 (略) (略) 现有维修队作为日常操练焊接和切割技能使用;管道无损检测过程产生的探伤胶片送至浙江嘉兴嘉善无损检测项目部进行清洗;生活垃圾由地方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七)完善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专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并与当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衔接。加强运营期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并落实防范措施。
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四、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正)、《 (略)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0年11月1日)、《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规发〔2023〕3号)等要求落实临时占用基本农田相关手续。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并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 (略)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 (略) 淮安生态环境局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相关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 (略) 淮安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七、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2211-*-04-01-*)
抄送: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 (略) 淮安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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