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0月30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0月30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429-*
传真:042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辽宁 (略) 年产20万吨包膜/控释肥料、20万吨缓/控释掺混肥项目 | 辽宁 (略) | (略) 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二路89号 | 辽宁昌鑫 (略) | 该项 (略) 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二路89号,新建辽宁 (略) 年产20万吨包膜/控释肥料、20万吨缓/控释掺混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封闭生产车间1座、办公楼1座。封闭生产车间内设生产线4条,其中包括3条年产20万吨包膜/控释肥料生产线、1条年产20万吨缓/控释掺混肥料生产线。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1万元,占总投资的0.485%。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包膜控释肥生产过程中筛分、上料、包膜、包装工序和缓/控释掺混肥生产过程中筛分、上料、搅拌混合、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加热搅拌产生的废气颗粒物和氨,其中包膜控释肥和缓/控释掺混肥中筛分、上料、搅拌混合、包膜、包装等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由高效旋风除尘+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标准限值后,通过一根20m排气筒DA001排放;加热搅拌过程产生废气经低氮燃烧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废气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加热炉-非金属加热炉”中二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一根20m排气筒DA002排放。 3、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废气处理水喷淋塔吸收装置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其中废气处理水喷淋塔吸收装置废水经收集、酸中和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废水,须满足《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标准限值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4、噪声:优先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地面灰、废包装、不合格原料、废包装桶、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综合利用。 6、环境风险:针对厂区内天然气泄漏以及可能产生的事故风险等,进一步强化生产运营管理,规范设置报警、事故处理系统以及环境风险三级防控系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与相关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妥善衔接,报环境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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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辽宁 (略) 年产20万吨包膜/控释肥料、20万吨缓/控释掺混肥项目 | 辽宁 (略) | (略) 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二路89号 | 辽宁昌鑫 (略) | 该项 (略) 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二路89号,新建辽宁 (略) 年产20万吨包膜/控释肥料、20万吨缓/控释掺混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封闭生产车间1座、办公楼1座。封闭生产车间内设生产线4条,其中包括3条年产20万吨包膜/控释肥料生产线、1条年产20万吨缓/控释掺混肥料生产线。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1万元,占总投资的0.485%。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包膜控释肥生产过程中筛分、上料、包膜、包装工序和缓/控释掺混肥生产过程中筛分、上料、搅拌混合、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加热搅拌产生的废气颗粒物和氨,其中包膜控释肥和缓/控释掺混肥中筛分、上料、搅拌混合、包膜、包装等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由高效旋风除尘+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标准限值后,通过一根20m排气筒DA001排放;加热搅拌过程产生废气经低氮燃烧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废气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加热炉-非金属加热炉”中二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一根20m排气筒DA002排放。 3、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废气处理水喷淋塔吸收装置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其中废气处理水喷淋塔吸收装置废水经收集、酸中和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废水,须满足《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标准限值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4、噪声:优先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地面灰、废包装、不合格原料、废包装桶、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综合利用。 6、环境风险:针对厂区内天然气泄漏以及可能产生的事故风险等,进一步强化生产运营管理,规范设置报警、事故处理系统以及环境风险三级防控系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与相关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妥善衔接,报环境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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