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江市体育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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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江市体育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江市体育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临发改审批字〔2023〕153号

(略) 鸭绿江 (略) :

  你单位报来《 (略) 体育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吉鸭旅请〔2023〕2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 (略) 体育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体育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10-*-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鸭绿江 (略) 。

  三、建设地点

  拟建地 (略) 建国街道台兴村,东至八宝沟,南至头道沟河,西至G222国道,北至空地。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 (略) 体育公园基础设施,项目用地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000平方米。

  项目新建建筑7栋,其中包括服务中心1栋,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体育场1座,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游泳馆1座,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篮球馆1座,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乒乓球馆1座,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羽毛球馆1座,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健身馆1座,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及场区配套设施。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为48043.36万元人民币,其中:建筑工程费为31400.00万元,设备购置费8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4275.78万元,基本预备费为4367.58万元。本工程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六、相关要求

  (一) (略) 鸭绿江 (略) 要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 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1年内未批复可研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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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江市体育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临发改审批字〔2023〕153号

(略) 鸭绿江 (略) :

  你单位报来《 (略) 体育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吉鸭旅请〔2023〕2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 (略) 体育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体育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10-*-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鸭绿江 (略) 。

  三、建设地点

  拟建地 (略) 建国街道台兴村,东至八宝沟,南至头道沟河,西至G222国道,北至空地。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 (略) 体育公园基础设施,项目用地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000平方米。

  项目新建建筑7栋,其中包括服务中心1栋,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体育场1座,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游泳馆1座,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篮球馆1座,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乒乓球馆1座,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羽毛球馆1座,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健身馆1座,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及场区配套设施。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为48043.36万元人民币,其中:建筑工程费为31400.00万元,设备购置费8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4275.78万元,基本预备费为4367.58万元。本工程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六、相关要求

  (一) (略) 鸭绿江 (略) 要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 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1年内未批复可研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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