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后公示—高新云河颂柏悦小区项目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会后公示—高新云河颂柏悦小区项目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高新云河颂柏悦小区项目地块(地块编码:*,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西安高新区纬二十八路以南,经二十路以西,纬三十路以北。总调查用地面积为41524.90平方米(62.288亩),地理中心坐标为E108.82957°,N34.15065°。依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关于高新云河颂柏悦小区项目地块信息核实表》,项目地块变更前用途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依据西安高新区中央创新区及丝路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区控制性详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书(2021-359):该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代码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全面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环境准入管理的通知》(陕环函〔2021〕12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开展调查的地块,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已实际开发利用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现状调查。 (略) 作为责任主体,需要对高新云河颂柏悦小区项目建设用地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3年6月26日,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通知 (略) 对高新云河颂柏悦小区项目建设用地进行土壤污染调查工作。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 (略) 于2023年8月委托陕西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概况地块原为东祝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经陕政土批[2014]560号(50.578亩)、陕政土批[2015]430号(11.710亩)和 (略) 国土字[2015]第627号、市国土字[2016]第223号审批土地件批准,依法征收为国有。经市资源字[2022]第594号文件批准,市人民政府同意将高新区62.288亩国有建设用地(地籍编号:GX-18-46)挂牌出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2023年4月20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该宗土地出让给南通亚 (略) 作为住宅使用(电子监管号:*B24379);2023年4月28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通亚 (略) 及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该宗土地由 (略) 进行开发建设;2023年5月9日, (略) 取得该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GX号),项目名称为“高新云河颂柏悦小区”,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2023年7月14日, (略) 取得该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GX号);2023年8月9日, (略) 取得该地块不动产权证书(陕[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2023年8月18日,调查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时地块内售楼部已建设完成,2#、3#、4#、5#楼正在施工建设,其余部分正在进行基坑开挖(已开挖至11m)。
3、工作方案调查单位主要通过向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附近村民、企业相关负责人等收集资料,查阅地方官网,开展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卫星遥感影像资料分析等方式,开展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4、调查结果和评价
高新云河颂柏悦小区项目地块位于西安高新区纬二十八路以南,经二十路以西,纬三十路以北。总用地面积为41524.90平方米(62.288亩),地理中心坐标为E108.82957°,N34.15065°。地块原为东祝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对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及与污染物迁移相关的环境因素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并进行了污染识别,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现状及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相邻地块西侧先后为长安区奶牛场、陕 (略) 、陕 (略) ,处于地块中很小部分均属于仓储区,对地块环境影响小,其余部分均位于调查地块地下水流向下游,故通过地下水流向对项目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上存在工业企业分别为私人水泥制品厂及木器加工厂,其生产经营活动对项目地块污染影响较小,环境状况可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认为本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可以作为二类居住用地开发利用。
委托单位: (略)
编制单位:陕西 (略)
公示内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提取码:2468
联系人:刘强
联系方式:*
高新云河颂柏悦小区项目地块(地块编码:*,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西安高新区纬二十八路以南,经二十路以西,纬三十路以北。总调查用地面积为41524.90平方米(62.288亩),地理中心坐标为E108.82957°,N34.15065°。依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关于高新云河颂柏悦小区项目地块信息核实表》,项目地块变更前用途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依据西安高新区中央创新区及丝路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区控制性详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书(2021-359):该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代码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全面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环境准入管理的通知》(陕环函〔2021〕12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开展调查的地块,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已实际开发利用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现状调查。 (略) 作为责任主体,需要对高新云河颂柏悦小区项目建设用地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3年6月26日,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通知 (略) 对高新云河颂柏悦小区项目建设用地进行土壤污染调查工作。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 (略) 于2023年8月委托陕西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概况地块原为东祝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经陕政土批[2014]560号(50.578亩)、陕政土批[2015]430号(11.710亩)和 (略) 国土字[2015]第627号、市国土字[2016]第223号审批土地件批准,依法征收为国有。经市资源字[2022]第594号文件批准,市人民政府同意将高新区62.288亩国有建设用地(地籍编号:GX-18-46)挂牌出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2023年4月20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该宗土地出让给南通亚 (略) 作为住宅使用(电子监管号:*B24379);2023年4月28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通亚 (略) 及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该宗土地由 (略) 进行开发建设;2023年5月9日, (略) 取得该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GX号),项目名称为“高新云河颂柏悦小区”,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2023年7月14日, (略) 取得该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GX号);2023年8月9日, (略) 取得该地块不动产权证书(陕[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2023年8月18日,调查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时地块内售楼部已建设完成,2#、3#、4#、5#楼正在施工建设,其余部分正在进行基坑开挖(已开挖至11m)。
3、工作方案调查单位主要通过向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附近村民、企业相关负责人等收集资料,查阅地方官网,开展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卫星遥感影像资料分析等方式,开展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4、调查结果和评价
高新云河颂柏悦小区项目地块位于西安高新区纬二十八路以南,经二十路以西,纬三十路以北。总用地面积为41524.90平方米(62.288亩),地理中心坐标为E108.82957°,N34.15065°。地块原为东祝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对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及与污染物迁移相关的环境因素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并进行了污染识别,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现状及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相邻地块西侧先后为长安区奶牛场、陕 (略) 、陕 (略) ,处于地块中很小部分均属于仓储区,对地块环境影响小,其余部分均位于调查地块地下水流向下游,故通过地下水流向对项目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上存在工业企业分别为私人水泥制品厂及木器加工厂,其生产经营活动对项目地块污染影响较小,环境状况可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认为本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可以作为二类居住用地开发利用。
委托单位: (略)
编制单位:陕西 (略)
公示内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提取码:2468
联系人:刘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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