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博苏州制药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二阶段建设项目调试生产公示
瑞博苏州制药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二阶段建设项目调试生产公示
根据环保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研发中心(二阶段)建设项目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瑞博(苏州) (略) 研发中心(二阶段)项目
建设单位:瑞博(苏州) (略)
建设地址: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联路18号
建设性质:新建
竣工日期:2023年10月08日
试生产起止日期:从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09日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在企业现有厂区的东南侧新建一栋5层研发车间,建筑面积约为7613.71平方米;新增反应釜、结晶罐、氢化釜、冷凝器、研磨设备、干燥器、离心机、连续反应器等设,项目建成后,形成290批次/年的原料药研发规模,其中心血管类40批次/年,抗感染类40批次 /年,解热镇痛类40批次/年,中枢神经类40批次/年,消化系统类40批次/年,维生素类40批次/年,激素类30批次/年及其他原料药20批次/年。
本项目不涉及化工生产,属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77号令修订)第七条“法律、行政 (略) 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瑞博(苏州) (略)
单位地址: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联路18号
联系人: 赵涛
联系方式:0512-*
联系邮件:tao.*@*iuzhoupharma.com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
(1)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2)写信的方式
(3)邮件的方式
四、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根据环保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研发中心(二阶段)建设项目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瑞博(苏州) (略) 研发中心(二阶段)项目
建设单位:瑞博(苏州) (略)
建设地址: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联路18号
建设性质:新建
竣工日期:2023年10月08日
试生产起止日期:从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09日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在企业现有厂区的东南侧新建一栋5层研发车间,建筑面积约为7613.71平方米;新增反应釜、结晶罐、氢化釜、冷凝器、研磨设备、干燥器、离心机、连续反应器等设,项目建成后,形成290批次/年的原料药研发规模,其中心血管类40批次/年,抗感染类40批次 /年,解热镇痛类40批次/年,中枢神经类40批次/年,消化系统类40批次/年,维生素类40批次/年,激素类30批次/年及其他原料药20批次/年。
本项目不涉及化工生产,属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77号令修订)第七条“法律、行政 (略) 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瑞博(苏州) (略)
单位地址: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联路18号
联系人: 赵涛
联系方式:0512-*
联系邮件:tao.*@*iuzhoupharma.com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
(1)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2)写信的方式
(3)邮件的方式
四、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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