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0月30日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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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0月30日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1030 (略) 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康略高速与康汉线交叉改线工程

(略) 康县王坝镇

(略) (略)

陇南宸华 (略)

康略高速与康汉线交叉改线工 (略) 康县王坝镇,为在建望关至白河沟段在康县王坝镇对已建天然气管道“康汉线”存在3处交叉和占压而造成安全隐患整改工程。项目迁改康汉线D406.4输气管道3段,具体为K38+222康汉线迁改段迁改管道设计长度89.9m,废除原管道长度98m;K38+700-800康汉线迁改段迁改管道设计长度82m,废除原管道长度92.5m;K39+921康汉线迁改段迁改管道设计长度72.2m,废除原管道长度63m,迁改管道设计长度合计244.1m,废除原管道长度合计253.5m。管径D406.4,设计压力6.3MPa。同时迁改康县分输站站外放空区1座。工程总投资550.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97.00万元,占总投资的17.61%。

施工期:

1. 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临时占地应尽量避免占用天然林地、基本农田以及其它植被较好的地段,尽量不要影响或破坏现有的农田水利设施和水土保持设施。要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将项目建设对现有植被和土壤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2)施工中应加强施工管理,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各种施工活动应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尽可能地不破坏原有的地表植被和土壤。(3)对于临时占地和新开辟的临时便道等破坏区,竣工后 (略) 《土地复垦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重建工作。凡受到施工车辆、机械破坏的地方均要进行土地平整,保持地表原有的稳定状态。(4)合理安排施工期时间,避开雨季等易引发自然、地质环境灾害等自然气象条件。(5)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严禁在规定的施工范围外随意砍伐树木。制作宣传画册,教育施工人员认识相关保护动物和植物。(6)对于放空站,建设完成后,应在其周围进行绿化,绿化树种选择合适的乡土树种,以减少水土流失。(7)新建或整修的施工与巡线道路,应仅以满足施工、巡线与抢险需要为准,并应加强管理,避免因道路开通引发对林区的树木砍伐和资源滥采。(8)在农田段施工时,要尽量避开农作物生长季节,以减少农业生产损失。施工完毕后,作好现场清理、恢复工作,包括田埂、农田水利设施等。(9)熟化土壤的保护和利用:耕作层土壤和表层土壤是经过多年耕作和植物作用而形成的熟化土壤,是深层生土所不能替代的,对于植物种子的萌发和幼苗的生长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在土壤较肥沃的地段建设永久性设施时,要保护和利用好表层的熟化土壤(主要为0cm~30cm的土层)。为此,在施工前,首先要把表层的熟化土壤尽可能地推到合适的地方;待施工结束后,再施用到要进行植被建设的地段,使其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妥善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生活垃圾等,要进行统一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弃置。施工结束后,要进行现场清理,采取恢复措施。(10)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严禁对周围林、灌木进行滥砍滥伐、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严禁对野生动物的滥捕滥杀。(11)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野生动物的繁殖地时,应尽量避开,不得干扰和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活动场所。(12)根据管道有关工程安全性的要求,沿线两侧各5 m范围内不能种植深根性植物或经济类树木,对这一范围内的林地穿越段,林地损失应按照“占一补一”的原则进行经济补偿和生态补偿。

2.施工扬尘

施工期要做到“四个一律”(所有裸露渣土一律覆盖、所有运输道路一律硬化、所有不达标工地一律停工、所有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一律问责)和“六个百分百”(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的制度要求,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3.施工废水

清管试压废水采取分段试压的方式,迁改管线管道清管试压水可分3段进行试压,配套设置沉淀池3座,单个沉淀池容积不小于11.5m3。放空站连接线一段试压,设置一座沉淀池,要求沉淀池容积不小于5.0m3。清管实验废水通过简易的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严禁排入附近王坝河;放空区四周设置集雨沟及简易沉淀池2.0 m3,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围农户旱厕处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由于项目周围主要为农村环境,有大量的农田耕地可消纳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施工噪声

通过合理规划施工时段、合理布置施工机械等措施降低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且施工期噪声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因此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施工固废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主要为管沟开挖时或管道穿越工程、临时道路修筑产生的弃土弃渣,开挖土石方回填管沟,剩余少量余土,全部摊平于管道及两侧施工作业带范围内,就地平衡,无需设置弃土场。但需保证不改变施工作业带原有地形地貌,同时禁止弃方随意堆存;施工废料主要包括焊接作业中产生废焊条、废混凝土等。施工废料部分可回收利用,剩余部分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及时清运至沿线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填埋场填埋处理。

运行期:

1.废水

项目运营期间无新增废水产生和排放。

2.废气

本项目为天然气管线项目,天然气处于完全密闭系统内,项目运营期在正常运营过程中不会排放大气污染物。项目运营期排放废气主要是清管、检修和超压放空的废气,均为非正常工况。

3.噪声

本项目放空站放空管主要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包括:设置消声器和控制管线流速。放空区主要为清管、超压和事故工况下管线放空时产生的噪声,放空时产生噪声较大,属于非正常排放,且发生频率最多为一年1次,因此对敏感点陈家河那下居民点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无新增固体废物产生。

5. 环境风险

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天然气泄漏风险事故及其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在项目前期及设计阶段、施工期和运行期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防范。同时,应针对迁改项目修订专项风险事故应急计划与应急预案,以防范和减免风险事故的不利环境影响,措施可行。

报告编制过程中,康略高速与康汉线交叉改线工程进行了两次公示,第一次 (略) (略) 于2023年7月6日在环保之家网站(https://www.ep-home.cn/thread-16093-1-1.html)进行了公示,公告日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第二次公示于2023年9月14月在环保之家网站(https://www.ep-home.cn/thread-17321-1-1.html)进行了网络公示,公告日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于2023年9月15月和9月19日在《陇南日报》进行了登报公示。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反馈意见。

公示期:2023年10月30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环保局 电话:0939-*(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邮编:*

关于2023年1030 (略) 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康略高速与康汉线交叉改线工程

(略) 康县王坝镇

(略) (略)

陇南宸华 (略)

康略高速与康汉线交叉改线工 (略) 康县王坝镇,为在建望关至白河沟段在康县王坝镇对已建天然气管道“康汉线”存在3处交叉和占压而造成安全隐患整改工程。项目迁改康汉线D406.4输气管道3段,具体为K38+222康汉线迁改段迁改管道设计长度89.9m,废除原管道长度98m;K38+700-800康汉线迁改段迁改管道设计长度82m,废除原管道长度92.5m;K39+921康汉线迁改段迁改管道设计长度72.2m,废除原管道长度63m,迁改管道设计长度合计244.1m,废除原管道长度合计253.5m。管径D406.4,设计压力6.3MPa。同时迁改康县分输站站外放空区1座。工程总投资550.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97.00万元,占总投资的17.61%。

施工期:

1. 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临时占地应尽量避免占用天然林地、基本农田以及其它植被较好的地段,尽量不要影响或破坏现有的农田水利设施和水土保持设施。要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将项目建设对现有植被和土壤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2)施工中应加强施工管理,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各种施工活动应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尽可能地不破坏原有的地表植被和土壤。(3)对于临时占地和新开辟的临时便道等破坏区,竣工后 (略) 《土地复垦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重建工作。凡受到施工车辆、机械破坏的地方均要进行土地平整,保持地表原有的稳定状态。(4)合理安排施工期时间,避开雨季等易引发自然、地质环境灾害等自然气象条件。(5)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严禁在规定的施工范围外随意砍伐树木。制作宣传画册,教育施工人员认识相关保护动物和植物。(6)对于放空站,建设完成后,应在其周围进行绿化,绿化树种选择合适的乡土树种,以减少水土流失。(7)新建或整修的施工与巡线道路,应仅以满足施工、巡线与抢险需要为准,并应加强管理,避免因道路开通引发对林区的树木砍伐和资源滥采。(8)在农田段施工时,要尽量避开农作物生长季节,以减少农业生产损失。施工完毕后,作好现场清理、恢复工作,包括田埂、农田水利设施等。(9)熟化土壤的保护和利用:耕作层土壤和表层土壤是经过多年耕作和植物作用而形成的熟化土壤,是深层生土所不能替代的,对于植物种子的萌发和幼苗的生长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在土壤较肥沃的地段建设永久性设施时,要保护和利用好表层的熟化土壤(主要为0cm~30cm的土层)。为此,在施工前,首先要把表层的熟化土壤尽可能地推到合适的地方;待施工结束后,再施用到要进行植被建设的地段,使其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妥善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生活垃圾等,要进行统一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弃置。施工结束后,要进行现场清理,采取恢复措施。(10)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严禁对周围林、灌木进行滥砍滥伐、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严禁对野生动物的滥捕滥杀。(11)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野生动物的繁殖地时,应尽量避开,不得干扰和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活动场所。(12)根据管道有关工程安全性的要求,沿线两侧各5 m范围内不能种植深根性植物或经济类树木,对这一范围内的林地穿越段,林地损失应按照“占一补一”的原则进行经济补偿和生态补偿。

2.施工扬尘

施工期要做到“四个一律”(所有裸露渣土一律覆盖、所有运输道路一律硬化、所有不达标工地一律停工、所有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一律问责)和“六个百分百”(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的制度要求,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3.施工废水

清管试压废水采取分段试压的方式,迁改管线管道清管试压水可分3段进行试压,配套设置沉淀池3座,单个沉淀池容积不小于11.5m3。放空站连接线一段试压,设置一座沉淀池,要求沉淀池容积不小于5.0m3。清管实验废水通过简易的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严禁排入附近王坝河;放空区四周设置集雨沟及简易沉淀池2.0 m3,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围农户旱厕处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由于项目周围主要为农村环境,有大量的农田耕地可消纳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施工噪声

通过合理规划施工时段、合理布置施工机械等措施降低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且施工期噪声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因此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施工固废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主要为管沟开挖时或管道穿越工程、临时道路修筑产生的弃土弃渣,开挖土石方回填管沟,剩余少量余土,全部摊平于管道及两侧施工作业带范围内,就地平衡,无需设置弃土场。但需保证不改变施工作业带原有地形地貌,同时禁止弃方随意堆存;施工废料主要包括焊接作业中产生废焊条、废混凝土等。施工废料部分可回收利用,剩余部分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及时清运至沿线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填埋场填埋处理。

运行期:

1.废水

项目运营期间无新增废水产生和排放。

2.废气

本项目为天然气管线项目,天然气处于完全密闭系统内,项目运营期在正常运营过程中不会排放大气污染物。项目运营期排放废气主要是清管、检修和超压放空的废气,均为非正常工况。

3.噪声

本项目放空站放空管主要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包括:设置消声器和控制管线流速。放空区主要为清管、超压和事故工况下管线放空时产生的噪声,放空时产生噪声较大,属于非正常排放,且发生频率最多为一年1次,因此对敏感点陈家河那下居民点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无新增固体废物产生。

5. 环境风险

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天然气泄漏风险事故及其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在项目前期及设计阶段、施工期和运行期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防范。同时,应针对迁改项目修订专项风险事故应急计划与应急预案,以防范和减免风险事故的不利环境影响,措施可行。

报告编制过程中,康略高速与康汉线交叉改线工程进行了两次公示,第一次 (略) (略) 于2023年7月6日在环保之家网站(https://www.ep-home.cn/thread-16093-1-1.html)进行了公示,公告日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第二次公示于2023年9月14月在环保之家网站(https://www.ep-home.cn/thread-17321-1-1.html)进行了网络公示,公告日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于2023年9月15月和9月19日在《陇南日报》进行了登报公示。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反馈意见。

公示期:2023年10月30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环保局 电话:0939-*(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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