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800万只高端不锈钢保温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年产800万只高端不锈钢保温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10月25日,安徽 (略) 根据年产800万只高端不锈钢保温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 (略) (略) 舒城经济开发区杭埠园区唐王大道和万佛湖路东北角,建设1#厂房、2#宿舍楼,内设制管焊接车间、抛丸打磨车间、喷漆车间、食堂、办公区等,本次验收产能为年产学生杯30万只、成人杯30万只、儿童壶370万只、办公杯370万只。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委托安徽 (略) 编制《年产800万只高端不锈钢保温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6月9 (略)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的审批(舒环评[2022]29号)。2023年8月3日取得排污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MA8NCLNM19001Z。
本项目于2022年6月开工建设,至2023年8月1#厂房和2#宿舍楼及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营。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现状实际投资为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0万元,占总投资2.1%。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1#厂房和2#宿舍楼及配套设施,3#工业研发试制中心、4#厂房和5#厂房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工程建设内容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本次验收工程实际建设内容有以下变动。
(1)危废暂存间、化学品库位置发生变化,由1#厂房内部调整至车间西部;
(2)打磨抛光颗粒物处理方式发生变化,由集气罩+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调整为集气罩+旋风喷淋+30m的排气筒排放;
(3)周转仓库、成品仓库位置发生变化,由4#、5#厂房调制至1#厂房2层。
项目变动未涉及产品种类、工艺流程、产能和污染物治理能力,其他情况均与环评文件中一致,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重大项目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生态环境部,2020.12.13),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中存在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建设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 (略) 政雨水管网;水胀废水、水帘柜废水、除尘废水和清洗废水等一并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采用“隔油调节+氧化混凝+斜板沉淀”工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后一道排至厂区总排口。根据舒城县 (略) 出具的接管证明,企业污水管网已接管道W1号检查井,与中鑫大道污水管网连通。
2、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焊接、打磨和抛光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过旋风喷淋统一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DA001);调漆、喷漆、丝印废气经水帘+过滤棉处理,与烘干废气一起进入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3、噪声
项目选用性能好、噪音低的设备,并对设备噪声源采取减震、消声、建筑隔声等措施,从声源和传播路径两方面对噪声污染实行控制。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一般固废:主要是废边角料、粉尘、废包装材料等工业固废收集后定期交由物资单位回收。
(3)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废主要为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废包装桶、物化污泥等,上述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暂存间内,定 (略) (略) 进行处置。
5、环境风险
厂区配备了必要的环境应急物资,定期检修各类污染防治设备,危废库、化学品库、污水处理站、应急事故池等采取重点防渗;已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039-L。
6、生态环境
本项目厂房和办公楼周边设置有绿化区,种植各种绿色植物以净化空气,美化环境。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的污水排放口pH值范围为7.0~7.7、COD 80~121mg/L、BOD541.5~51.5mg/L、NH3-N 1.13~1.29mg/L、SS 39~55mg/L、TN 2.04~2.56mg/L、TP:0.342~0.394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107~0.140mg/L、石油类未检出、动植物油类0.075~0.082mg/L。特征污染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常规污染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杭埠镇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烷总烃的厂界排放的浓度范围为0.43~1.25mg/m3;车间门窗处浓度范围为1.35~1.69mg/m3;无组织废气中的总悬浮颗粒物上风向及下风向处浓度范围为未检出~0.191mg/m3、无组织废气的苯、*苯、二*苯未检出;有组织废气中的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为3.5~5.92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13.0~16.9mg/m3,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3.9~6.2mg/m3,苯排放浓度范围为0.013~0.078mg/m3,*苯排放浓度范围为0.026~0.144mg/m3,二*苯排放浓度范围为0.09~0.157mg/m3,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的实测浓度小于检出限;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折算值范围为0.097~0.122mg/m3。
本项目喷漆、打磨废气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及表3中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能够满足《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60-2014)中表1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中厂界四周的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50.7~58.3dB(A),夜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0.1~44.5dB(A),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粉尘、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储存间,委托专门单位回收;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废包装桶、物化污泥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 (略) (略) 进行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次验收项目VOCS、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能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的VOCs:0.21吨/年、烟(粉)尘:0.932吨/年、NOx:0.096吨/年、SO2:0.056吨/年总量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环境验收的监测报告可知,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隔油池后的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一并接管排入杭埠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废气、噪声均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根据项目的竣工现场环境管理检查可知,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实现了资源化和无害化。综上,各项环境要素均能满足验收执行标准。
六、验收结论
安徽 (略) 年产800万只高端不锈钢保温杯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中的有关要求,在施工和运行阶段均采取了相应措施,厂区绿荫环绕,环境宜人,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基本落实,建立了健全的环境应急体系,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标准要求,已办理排污登记,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安徽 (略)
2023年10月25日
2023年10月25日,安徽 (略) 根据年产800万只高端不锈钢保温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 (略) (略) 舒城经济开发区杭埠园区唐王大道和万佛湖路东北角,建设1#厂房、2#宿舍楼,内设制管焊接车间、抛丸打磨车间、喷漆车间、食堂、办公区等,本次验收产能为年产学生杯30万只、成人杯30万只、儿童壶370万只、办公杯370万只。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委托安徽 (略) 编制《年产800万只高端不锈钢保温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6月9 (略)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的审批(舒环评[2022]29号)。2023年8月3日取得排污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MA8NCLNM19001Z。
本项目于2022年6月开工建设,至2023年8月1#厂房和2#宿舍楼及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营。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现状实际投资为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0万元,占总投资2.1%。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1#厂房和2#宿舍楼及配套设施,3#工业研发试制中心、4#厂房和5#厂房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工程建设内容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本次验收工程实际建设内容有以下变动。
(1)危废暂存间、化学品库位置发生变化,由1#厂房内部调整至车间西部;
(2)打磨抛光颗粒物处理方式发生变化,由集气罩+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调整为集气罩+旋风喷淋+30m的排气筒排放;
(3)周转仓库、成品仓库位置发生变化,由4#、5#厂房调制至1#厂房2层。
项目变动未涉及产品种类、工艺流程、产能和污染物治理能力,其他情况均与环评文件中一致,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重大项目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生态环境部,2020.12.13),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中存在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建设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 (略) 政雨水管网;水胀废水、水帘柜废水、除尘废水和清洗废水等一并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采用“隔油调节+氧化混凝+斜板沉淀”工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后一道排至厂区总排口。根据舒城县 (略) 出具的接管证明,企业污水管网已接管道W1号检查井,与中鑫大道污水管网连通。
2、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焊接、打磨和抛光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过旋风喷淋统一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DA001);调漆、喷漆、丝印废气经水帘+过滤棉处理,与烘干废气一起进入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3、噪声
项目选用性能好、噪音低的设备,并对设备噪声源采取减震、消声、建筑隔声等措施,从声源和传播路径两方面对噪声污染实行控制。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一般固废:主要是废边角料、粉尘、废包装材料等工业固废收集后定期交由物资单位回收。
(3)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废主要为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废包装桶、物化污泥等,上述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暂存间内,定 (略) (略) 进行处置。
5、环境风险
厂区配备了必要的环境应急物资,定期检修各类污染防治设备,危废库、化学品库、污水处理站、应急事故池等采取重点防渗;已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039-L。
6、生态环境
本项目厂房和办公楼周边设置有绿化区,种植各种绿色植物以净化空气,美化环境。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的污水排放口pH值范围为7.0~7.7、COD 80~121mg/L、BOD541.5~51.5mg/L、NH3-N 1.13~1.29mg/L、SS 39~55mg/L、TN 2.04~2.56mg/L、TP:0.342~0.394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107~0.140mg/L、石油类未检出、动植物油类0.075~0.082mg/L。特征污染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常规污染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杭埠镇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烷总烃的厂界排放的浓度范围为0.43~1.25mg/m3;车间门窗处浓度范围为1.35~1.69mg/m3;无组织废气中的总悬浮颗粒物上风向及下风向处浓度范围为未检出~0.191mg/m3、无组织废气的苯、*苯、二*苯未检出;有组织废气中的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为3.5~5.92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13.0~16.9mg/m3,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3.9~6.2mg/m3,苯排放浓度范围为0.013~0.078mg/m3,*苯排放浓度范围为0.026~0.144mg/m3,二*苯排放浓度范围为0.09~0.157mg/m3,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的实测浓度小于检出限;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折算值范围为0.097~0.122mg/m3。
本项目喷漆、打磨废气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及表3中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能够满足《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60-2014)中表1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中厂界四周的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50.7~58.3dB(A),夜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0.1~44.5dB(A),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粉尘、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储存间,委托专门单位回收;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废包装桶、物化污泥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 (略) (略) 进行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次验收项目VOCS、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能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的VOCs:0.21吨/年、烟(粉)尘:0.932吨/年、NOx:0.096吨/年、SO2:0.056吨/年总量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环境验收的监测报告可知,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隔油池后的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一并接管排入杭埠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废气、噪声均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根据项目的竣工现场环境管理检查可知,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实现了资源化和无害化。综上,各项环境要素均能满足验收执行标准。
六、验收结论
安徽 (略) 年产800万只高端不锈钢保温杯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中的有关要求,在施工和运行阶段均采取了相应措施,厂区绿荫环绕,环境宜人,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基本落实,建立了健全的环境应急体系,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标准要求,已办理排污登记,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安徽 (略)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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