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新绿科技有限公司钢铁尘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连云港新绿科技有限公司钢铁尘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连 (略) 钢铁尘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钢铁尘泥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10000万元,建设钢铁尘泥综合利用系统一套,设计处理能力为30万吨/年,该项目工艺系统主要包含智能配料返料系统、回转窑烟化系统、铁渣冷却系统、余热回收系统、除尘系统、脱硫系统、公辅和能源配套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项目主要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排水;
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装卸储存废气、混料废气、转运废气、造粒废气、回转窑废气、高炉煤气燃烧废气、包装废气。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建成后会产生废包装材料、废布袋、收集粉尘、废润滑油、废抹布、劳保用品、不合格品和生活垃圾(含废抹布、手套、废劳保用品)。
噪声:本项目建成后噪声源主要为空气炮、主上料埋刮板输送机、物料去回转窑皮带机、除尘灰造球机、回转窑、风机、泵等以及生产过程中的一些机械传动设备。
三、环境质量现状
大气环境:根据《 (略) 灌南县环境质量报告书(2022年度)》,灌南县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补测因子TSP、铅、镉、汞、砷、氟化物、锰及其化合物满足各质量标准。
地表水环境:根据《2022年1-1 (略) 地表水质量状况》, (略) 2022年1-12月,全 (略) 考断面(含22个国考),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比例为93.3%,劣Ⅴ类断面比例0%。本项目周边地表水体为灌河,灌河大桥处灌河断面及陈港处灌河断面2022年1-12月平均水质类别为Ⅲ类。
声环境:监测期间内厂界4个噪声监测点的昼、夜间等效声级Leq(A)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由此可见,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较好。
地下水环境:本项目所在地各监测点监测指标除镍、硫化物、铍、钴外,其他指标均能满足或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
土壤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厂内各监测点位的土壤各监测因子均能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农田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标准。由此可见,项目所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低,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装卸储存废气、混料废气、转运废气、造粒废气、回转窑废气、高炉煤气燃烧废气、包装废气。
装卸储存废气、混料废气、转运废气、造粒废气、包装废气主要污染物是颗粒物、镉,通过密闭空间+管道收集后,采用仓顶除尘器+环境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中标准要求;回转窑废气和高炉煤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是颗粒物、SO2、一氧化碳、镉、铅、铬、镍、铍、锑、铜、氟化物、氮氧化物,通过管道收集,采用回转窑除尘系统,工艺流程为“沉降室-余热锅炉-表冷器-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法脱硫塔”处理后经由55米排气筒DA002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中标准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装卸储存、混料、转运、造粒、包装过程未被捕集的颗粒物、镉。应加强捕集及通风,厂区加强绿化,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相关标准。
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全厂采用“雨污分流”排放体制,雨水通过园区雨水管网就近排入水体,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委托连 (略) 化粪池+综合污水处理站+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处理后 (略) 生产,不外排;循环冷却排水回用于水淬工序,不外排。
③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采取相应的处理处置措施后,处置率可达到100%,对外环境无显著影响,措施合理可行。
④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强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使用各种机器器械等,在项目采取消声隔声、采用先进低噪设备等一系列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位于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符合园区产业定位;项目总体工艺及设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可保证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本项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经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水平是可控的。因此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和建议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控制范围内,项目建设从环境影响评价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连 (略)
联 系 人:李总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q.com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京科泓 (略)
联系人:付工
联系方式:025-*-8033
传真:025-*
邮箱:*@*q.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2.5km圆形范围),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本项目的建设内容;③项目对环境有哪些污染;④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⑤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连 (略)
2023年10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连 (略) 钢铁尘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钢铁尘泥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10000万元,建设钢铁尘泥综合利用系统一套,设计处理能力为30万吨/年,该项目工艺系统主要包含智能配料返料系统、回转窑烟化系统、铁渣冷却系统、余热回收系统、除尘系统、脱硫系统、公辅和能源配套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项目主要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排水;
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装卸储存废气、混料废气、转运废气、造粒废气、回转窑废气、高炉煤气燃烧废气、包装废气。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建成后会产生废包装材料、废布袋、收集粉尘、废润滑油、废抹布、劳保用品、不合格品和生活垃圾(含废抹布、手套、废劳保用品)。
噪声:本项目建成后噪声源主要为空气炮、主上料埋刮板输送机、物料去回转窑皮带机、除尘灰造球机、回转窑、风机、泵等以及生产过程中的一些机械传动设备。
三、环境质量现状
大气环境:根据《 (略) 灌南县环境质量报告书(2022年度)》,灌南县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补测因子TSP、铅、镉、汞、砷、氟化物、锰及其化合物满足各质量标准。
地表水环境:根据《2022年1-1 (略) 地表水质量状况》, (略) 2022年1-12月,全 (略) 考断面(含22个国考),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比例为93.3%,劣Ⅴ类断面比例0%。本项目周边地表水体为灌河,灌河大桥处灌河断面及陈港处灌河断面2022年1-12月平均水质类别为Ⅲ类。
声环境:监测期间内厂界4个噪声监测点的昼、夜间等效声级Leq(A)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由此可见,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较好。
地下水环境:本项目所在地各监测点监测指标除镍、硫化物、铍、钴外,其他指标均能满足或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
土壤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厂内各监测点位的土壤各监测因子均能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农田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标准。由此可见,项目所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低,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装卸储存废气、混料废气、转运废气、造粒废气、回转窑废气、高炉煤气燃烧废气、包装废气。
装卸储存废气、混料废气、转运废气、造粒废气、包装废气主要污染物是颗粒物、镉,通过密闭空间+管道收集后,采用仓顶除尘器+环境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中标准要求;回转窑废气和高炉煤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是颗粒物、SO2、一氧化碳、镉、铅、铬、镍、铍、锑、铜、氟化物、氮氧化物,通过管道收集,采用回转窑除尘系统,工艺流程为“沉降室-余热锅炉-表冷器-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法脱硫塔”处理后经由55米排气筒DA002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中标准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装卸储存、混料、转运、造粒、包装过程未被捕集的颗粒物、镉。应加强捕集及通风,厂区加强绿化,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相关标准。
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全厂采用“雨污分流”排放体制,雨水通过园区雨水管网就近排入水体,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委托连 (略) 化粪池+综合污水处理站+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处理后 (略) 生产,不外排;循环冷却排水回用于水淬工序,不外排。
③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采取相应的处理处置措施后,处置率可达到100%,对外环境无显著影响,措施合理可行。
④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强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使用各种机器器械等,在项目采取消声隔声、采用先进低噪设备等一系列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位于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符合园区产业定位;项目总体工艺及设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可保证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本项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经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水平是可控的。因此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和建议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控制范围内,项目建设从环境影响评价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连 (略)
联 系 人:李总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q.com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京科泓 (略)
联系人:付工
联系方式:025-*-8033
传真:025-*
邮箱:*@*q.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2.5km圆形范围),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本项目的建设内容;③项目对环境有哪些污染;④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⑤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连 (略)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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