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10月27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10月27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通讯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
邮 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年产 12万吨金属丝及金属丝绳项目 |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二期国安大街以南、晨辉东街以北 | (略) | (略) (略)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利用厂内已批在建1#生产车间(建筑面积约16905.9m2 ),新建原辅料材料库、成品库、盐酸罐区、废酸罐区、公用工程部分(空压站、循环水池、污水处理站、锅炉房、应急事故池等)、一般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1#仓库等,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1074.4m2。 本项目新建4条预处理线(双丝)和6条表面处理生产线,购置直进式拉丝机、溢流式封闭酸洗槽、电镀锌槽、溢流式钝化槽、收线机、磷化槽、捻股机1355台(套)。 项目建成后年产电梯用钢丝绳、汽车用拉筋线、摇窗线与同步带12万吨。 |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行期(1)废气: 有组织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盐酸储罐呼吸废气、酸洗工序酸雾、表面处理助镀工序废气、预处理拉丝工序废气、表面处理镀锌工序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和食堂油烟。 项目盐酸储罐呼吸废气、表面处理助镀工序废气、酸洗工序酸雾采用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空。项目盐酸储罐呼吸废气、酸洗工序酸雾、表面处理助镀工序废气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HC1、氨气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直流式蒸汽发生器、天然气明火加热炉、天然气热水锅炉、燃气壁挂炉以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燃烧烟气经余热利用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明火加热炉燃气废气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规定特别排放限值;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标准值;直流式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热水锅炉、燃气壁挂炉燃烧天然气排放的颗粒物、SO2 、NOX 、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项目食堂煮食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办公楼楼顶排气筒排放。 危险废物贮存间为全封闭,危废储存容器为加盖密闭,逸散出的有机废气经风管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碱吸收+生物滤池”处理后经 15m 排气筒 P6 排放。 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污染物为拉拔工序产生粉尘、镀锌工序产生粉尘、污水处理站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酸雾和酸洗、镀锌过程产生的无组织酸雾和氨气。 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HCl、氨气,针对无 组织排放的废气,企业做到: (1)生产过程严格管理,规范操作,避免人为因素而引起的无组织排放,同时加 强车间内通风,及时把无组织废气排岀车间外。 (2)为减少各环节物料挥发对环境的污染,项目需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修,及时修理、更换破损的管道、机泵、阀门及污染治理设备,减少和防止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和事故性排放。 (3)对设备定期检修,加强管道接口处的密封工作。 (4)合理布置车间,将产生无组织废气的产生源布置在远离厂界的地方,以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厂界周围环境的影响。 通过预测可知 HCl 无组织排放厂界贡献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氯化氢无组织排放厂界贡献浓度满足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NH3无组织排放厂界贡献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 1.5mg/m3的要求。 (2)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盐酸酸洗后水洗废水、脱脂废水、退火废水、工件冷却废水、电镀后水洗废水、磷化后水洗废水、酸雾吸收塔废水、软水制备系统产生反冲洗排水、直流式蒸汽发生器定期排污水以及锅炉定期排水,雨水 (略) 政雨水管网。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和清洁下水和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的 (略) 政管网 (略) 南部第三污水处理厂。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真空泵、空压机、制冷机组、冷却塔、各种电机、机泵等,噪声源噪声值为 75~90dB(A),产噪设备主要布置于生产车间及设备用房内,相应的处理处置措施如下: (1)在同类设备中选用低噪声设备,如选用低噪声的循环冷却塔,设备连接部位调整到平衡位置,减少偏心度,合理布局产噪设备; (2)通过隔声屏障、减震等措施来治理。如对真空泵、风机等噪声较高的设备增加减振底座,加装隔声罩,风机出风消声器外对隔声罩进行通风散热,并在隔声罩的进出风口处安装消声器。 (3)将风机、制冷机组、空压机安装于厂房和机房内,对这些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减振措施; (4)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是降低噪声的有效方法之一, 要加强对高噪声的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随着设备使用年限的增加,有些设备噪声级可能有所增加,故应在有关环保人员的统一管理下,定期检查、监测,发现噪声超标要及时治理。 (4)固废: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金属氧化皮、废拉丝粉、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制氮设备产生的废分子筛、盛装非危险废物的包装废物,均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酸洗工序废酸、电镀废槽液、废钝化液、废活化液、磷化废液、酸洗工序底渣、电镀锌工序槽渣、镀槽废滤芯、助镀液槽渣、锌铝合金镀槽渣和危废包装物(酸雾抑制剂桶、无铬钝化剂桶、磷化液桶、氢氧化钠包装袋、湿拉润滑剂包装桶、硫酸包装桶、空压站废机油等)。 酸洗工序废酸收集后存放于酸罐区废酸罐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电镀废槽液、废钝化液、废活化液、磷化废液暂存个槽内,直接由有资质单位采用泵送入密闭罐车拉走;污水处理站污泥在污泥池暂存,直接由有资质单位采用泵送入密闭罐车拉走;其他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置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通讯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
邮 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年产 12万吨金属丝及金属丝绳项目 |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二期国安大街以南、晨辉东街以北 | (略) | (略) (略)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利用厂内已批在建1#生产车间(建筑面积约16905.9m2 ),新建原辅料材料库、成品库、盐酸罐区、废酸罐区、公用工程部分(空压站、循环水池、污水处理站、锅炉房、应急事故池等)、一般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1#仓库等,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1074.4m2。 本项目新建4条预处理线(双丝)和6条表面处理生产线,购置直进式拉丝机、溢流式封闭酸洗槽、电镀锌槽、溢流式钝化槽、收线机、磷化槽、捻股机1355台(套)。 项目建成后年产电梯用钢丝绳、汽车用拉筋线、摇窗线与同步带12万吨。 |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行期(1)废气: 有组织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盐酸储罐呼吸废气、酸洗工序酸雾、表面处理助镀工序废气、预处理拉丝工序废气、表面处理镀锌工序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和食堂油烟。 项目盐酸储罐呼吸废气、表面处理助镀工序废气、酸洗工序酸雾采用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空。项目盐酸储罐呼吸废气、酸洗工序酸雾、表面处理助镀工序废气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HC1、氨气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直流式蒸汽发生器、天然气明火加热炉、天然气热水锅炉、燃气壁挂炉以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燃烧烟气经余热利用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明火加热炉燃气废气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规定特别排放限值;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标准值;直流式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热水锅炉、燃气壁挂炉燃烧天然气排放的颗粒物、SO2 、NOX 、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项目食堂煮食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办公楼楼顶排气筒排放。 危险废物贮存间为全封闭,危废储存容器为加盖密闭,逸散出的有机废气经风管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碱吸收+生物滤池”处理后经 15m 排气筒 P6 排放。 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污染物为拉拔工序产生粉尘、镀锌工序产生粉尘、污水处理站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酸雾和酸洗、镀锌过程产生的无组织酸雾和氨气。 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HCl、氨气,针对无 组织排放的废气,企业做到: (1)生产过程严格管理,规范操作,避免人为因素而引起的无组织排放,同时加 强车间内通风,及时把无组织废气排岀车间外。 (2)为减少各环节物料挥发对环境的污染,项目需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修,及时修理、更换破损的管道、机泵、阀门及污染治理设备,减少和防止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和事故性排放。 (3)对设备定期检修,加强管道接口处的密封工作。 (4)合理布置车间,将产生无组织废气的产生源布置在远离厂界的地方,以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厂界周围环境的影响。 通过预测可知 HCl 无组织排放厂界贡献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氯化氢无组织排放厂界贡献浓度满足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NH3无组织排放厂界贡献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 1.5mg/m3的要求。 (2)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盐酸酸洗后水洗废水、脱脂废水、退火废水、工件冷却废水、电镀后水洗废水、磷化后水洗废水、酸雾吸收塔废水、软水制备系统产生反冲洗排水、直流式蒸汽发生器定期排污水以及锅炉定期排水,雨水 (略) 政雨水管网。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和清洁下水和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的 (略) 政管网 (略) 南部第三污水处理厂。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真空泵、空压机、制冷机组、冷却塔、各种电机、机泵等,噪声源噪声值为 75~90dB(A),产噪设备主要布置于生产车间及设备用房内,相应的处理处置措施如下: (1)在同类设备中选用低噪声设备,如选用低噪声的循环冷却塔,设备连接部位调整到平衡位置,减少偏心度,合理布局产噪设备; (2)通过隔声屏障、减震等措施来治理。如对真空泵、风机等噪声较高的设备增加减振底座,加装隔声罩,风机出风消声器外对隔声罩进行通风散热,并在隔声罩的进出风口处安装消声器。 (3)将风机、制冷机组、空压机安装于厂房和机房内,对这些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减振措施; (4)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是降低噪声的有效方法之一, 要加强对高噪声的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随着设备使用年限的增加,有些设备噪声级可能有所增加,故应在有关环保人员的统一管理下,定期检查、监测,发现噪声超标要及时治理。 (4)固废: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金属氧化皮、废拉丝粉、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制氮设备产生的废分子筛、盛装非危险废物的包装废物,均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酸洗工序废酸、电镀废槽液、废钝化液、废活化液、磷化废液、酸洗工序底渣、电镀锌工序槽渣、镀槽废滤芯、助镀液槽渣、锌铝合金镀槽渣和危废包装物(酸雾抑制剂桶、无铬钝化剂桶、磷化液桶、氢氧化钠包装袋、湿拉润滑剂包装桶、硫酸包装桶、空压站废机油等)。 酸洗工序废酸收集后存放于酸罐区废酸罐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电镀废槽液、废钝化液、废活化液、磷化废液暂存个槽内,直接由有资质单位采用泵送入密闭罐车拉走;污水处理站污泥在污泥池暂存,直接由有资质单位采用泵送入密闭罐车拉走;其他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置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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