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马酒庄项目酒店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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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马酒庄项目酒店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25日我局对龙马酒庄项目酒店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
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1月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张晓美
电 话:0830-*
地 址: (略) 龙马潭区安宁街道云台路88号3楼304室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1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泸州郎酒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6ABBBX7M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蒋英丽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龙马酒庄项目酒店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龙马潭建函〔2023〕30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泸市环龙马潭建函〔2023〕30号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龙马酒庄项目酒店一期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泸州郎酒 (略) : 你公司报送的《龙马酒庄项目酒店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和关于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用地面积35157m2,拟建设1栋主楼及消防控制室、车库、设备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本项目设置1间锅炉房,位于酒店负一层,面积约为406m2。购置2台商用低氮直流式燃气热水锅炉(常压)(生活热水),主要为酒店公共厨房、酒店客房以及酒店员工住宿等供应热水;购置2台商用低氮直流式燃气热水锅炉(常压)(供热),主要为酒店供应热源;购置2台蒸汽锅炉(1台1t/h,1台2t/h),主要用于酒店洗衣房熨烫衣物等所需蒸汽。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43%。 本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D4430), (略) 龙马潭区发展和改革局川投资备[2306-*-04-01-*]FGQB-0162号备案文件,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 (略) 龙马潭区石洞街道空港大道99号12栋,根据不动产权证书:川(2023)龙马潭区不动产权第*号,项目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龙马潭区土地利用规划。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建设中必须按照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的前提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通过设置一个临时沉淀池,将清洗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建污水预处理设施 (略) 政污水管网。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排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进入酒店化粪池处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排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场地、物料的管理工作,落实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遮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堆料场等不得设置在保护目标附近,不得对沿线敏感点造成影响。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废气、食堂油烟和柴油发电机废气。锅炉自带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后,分别经1根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后,经专用油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引至绿化区域合理排放。(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项目在墙体修建、房屋装修、设备装卸、搬运及设备调试时会产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装修施工管理,建筑材料装卸过程禁止抛掷,轻拿轻放等措施,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采取设备基座减振、橡胶减振接头以及减振垫,合理布置产噪设备,设置绿化隔声带等措施,厂界处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和废金属分类收集后外卖废品收购站;废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垃圾委托专 (略) 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在厂区内存放,产生后直接返回厂家回收处置。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营运期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确保项目运营期环境安全。涉及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应按照应急管理部门及行业主管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四、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纳入污水处理厂排放总量,不再下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NOx排放量为:3.134t/a。 五、项目建设必须依法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前,应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竣工后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 七、项目建设中若违反《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的,将由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八、 (略) 龙马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10/25 | |
有效期自 | 2023/10/25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龙马潭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B*K | |
备注 |
关于龙马酒庄项目酒店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25日我局对龙马酒庄项目酒店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
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1月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张晓美
电 话:0830-*
地 址: (略) 龙马潭区安宁街道云台路88号3楼304室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1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泸州郎酒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6ABBBX7M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蒋英丽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龙马酒庄项目酒店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龙马潭建函〔2023〕30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泸市环龙马潭建函〔2023〕30号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龙马酒庄项目酒店一期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泸州郎酒 (略) : 你公司报送的《龙马酒庄项目酒店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和关于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用地面积35157m2,拟建设1栋主楼及消防控制室、车库、设备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本项目设置1间锅炉房,位于酒店负一层,面积约为406m2。购置2台商用低氮直流式燃气热水锅炉(常压)(生活热水),主要为酒店公共厨房、酒店客房以及酒店员工住宿等供应热水;购置2台商用低氮直流式燃气热水锅炉(常压)(供热),主要为酒店供应热源;购置2台蒸汽锅炉(1台1t/h,1台2t/h),主要用于酒店洗衣房熨烫衣物等所需蒸汽。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43%。 本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D4430), (略) 龙马潭区发展和改革局川投资备[2306-*-04-01-*]FGQB-0162号备案文件,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 (略) 龙马潭区石洞街道空港大道99号12栋,根据不动产权证书:川(2023)龙马潭区不动产权第*号,项目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龙马潭区土地利用规划。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建设中必须按照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的前提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通过设置一个临时沉淀池,将清洗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建污水预处理设施 (略) 政污水管网。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排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进入酒店化粪池处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排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场地、物料的管理工作,落实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遮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堆料场等不得设置在保护目标附近,不得对沿线敏感点造成影响。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废气、食堂油烟和柴油发电机废气。锅炉自带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后,分别经1根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后,经专用油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引至绿化区域合理排放。(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项目在墙体修建、房屋装修、设备装卸、搬运及设备调试时会产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装修施工管理,建筑材料装卸过程禁止抛掷,轻拿轻放等措施,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采取设备基座减振、橡胶减振接头以及减振垫,合理布置产噪设备,设置绿化隔声带等措施,厂界处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和废金属分类收集后外卖废品收购站;废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垃圾委托专 (略) 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在厂区内存放,产生后直接返回厂家回收处置。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营运期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确保项目运营期环境安全。涉及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应按照应急管理部门及行业主管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四、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纳入污水处理厂排放总量,不再下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NOx排放量为:3.134t/a。 五、项目建设必须依法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前,应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竣工后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 七、项目建设中若违反《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的,将由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八、 (略) 龙马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10/25 | |
有效期自 | 2023/10/25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龙马潭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B*K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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