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拟审批涿州市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和清凉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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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拟审批涿州市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和清凉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 (略) 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和清凉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报材料进行了受理并公示,根据审查结论,参考受理公示意见反馈,现拟作出审批决定。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拟审批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3日(共计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提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意见和建议,举报相关违法行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须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建设项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 (略) 范阳东路5号政务服务大厅

邮 编:*

一、 (略) 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和清凉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卫生健康局

建设地点

(略) 诚信路和幸福街交汇处东南角

环评机构

河北新美 (略)

项目概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占地5102m2,建设一栋六层综合楼(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其中一层至五层为清凉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 (略) 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

(三)生产规模

项目建成后,设置床位数20张,牙椅1张,门诊接待能力约为65人/d。

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污染物包括施工扬尘和车辆尾气。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基础开挖与回填、建筑材料运输、综合楼等建设过程,经环评分析,通过采取设置围挡、建筑材料苫盖、定期洒水降尘、进出工地设置车辆清洗设施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气排放达到《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浓度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现场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车辆冲洗废水以及施工人员废水。施工区设置简易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场地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泼洒场地抑尘。

3.噪声

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施工机械和设备运输噪声,采取合理布局施工场地、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和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等措施降噪,经环评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后,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标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其中部分建筑废料可作为建筑材料进行回收再利用,施工渣土及损坏或废弃的各种建筑材料统一运送至渣土堆放场交由城建部门统一消纳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生态环境

迁建项目土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现状为荒地,占地范围内无珍稀名贵物种,施工结束后土方回填,并对项目内及周边进行绿化。施工期影响为短期影响,落实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气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污水处理站位于地下,污水处理间加盖密闭,投加除臭剂。

中药熬制设备采用电加热,中药熬制过程会产生少量异味,熬药间密闭且熬药机上方设集气罩,收集后的气体通过集气管道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是门诊废水(含肠道门诊废水)、病房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和洗涤废水。肠道门诊废水经次氯酸钠消毒后和其他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洗 (略) 区化粪池后, (略) 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东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污水处理站水泵,废气治理设施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设备置于室内,采取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噪声可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1)一般固废:中药药渣,非医药废物类的药瓶、输液瓶(袋),吸附熬药废气的废活性炭,废包装箱(袋)和生活垃圾。中药 (略) 区内专用垃圾桶中,定期外售处置;非医药废物类的药瓶、输液瓶(袋)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吸附熬药废气的废活性炭由具备再生能力的活性炭厂家回收处置;废包装箱(袋)收集后外售处置。

(2)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格栅栅渣。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栅渣经石灰消毒后直接交由有资质单位拉走处置, (略) 区贮存。

(3)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 (略) 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和清凉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报材料进行了受理并公示,根据审查结论,参考受理公示意见反馈,现拟作出审批决定。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拟审批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3日(共计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提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意见和建议,举报相关违法行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须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建设项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 (略) 范阳东路5号政务服务大厅

邮 编:*

一、 (略) 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和清凉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卫生健康局

建设地点

(略) 诚信路和幸福街交汇处东南角

环评机构

河北新美 (略)

项目概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占地5102m2,建设一栋六层综合楼(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其中一层至五层为清凉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 (略) 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

(三)生产规模

项目建成后,设置床位数20张,牙椅1张,门诊接待能力约为65人/d。

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污染物包括施工扬尘和车辆尾气。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基础开挖与回填、建筑材料运输、综合楼等建设过程,经环评分析,通过采取设置围挡、建筑材料苫盖、定期洒水降尘、进出工地设置车辆清洗设施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气排放达到《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浓度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现场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车辆冲洗废水以及施工人员废水。施工区设置简易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场地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泼洒场地抑尘。

3.噪声

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施工机械和设备运输噪声,采取合理布局施工场地、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和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等措施降噪,经环评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后,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标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其中部分建筑废料可作为建筑材料进行回收再利用,施工渣土及损坏或废弃的各种建筑材料统一运送至渣土堆放场交由城建部门统一消纳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生态环境

迁建项目土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现状为荒地,占地范围内无珍稀名贵物种,施工结束后土方回填,并对项目内及周边进行绿化。施工期影响为短期影响,落实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气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污水处理站位于地下,污水处理间加盖密闭,投加除臭剂。

中药熬制设备采用电加热,中药熬制过程会产生少量异味,熬药间密闭且熬药机上方设集气罩,收集后的气体通过集气管道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是门诊废水(含肠道门诊废水)、病房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和洗涤废水。肠道门诊废水经次氯酸钠消毒后和其他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洗 (略) 区化粪池后, (略) 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东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污水处理站水泵,废气治理设施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设备置于室内,采取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噪声可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1)一般固废:中药药渣,非医药废物类的药瓶、输液瓶(袋),吸附熬药废气的废活性炭,废包装箱(袋)和生活垃圾。中药 (略) 区内专用垃圾桶中,定期外售处置;非医药废物类的药瓶、输液瓶(袋)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吸附熬药废气的废活性炭由具备再生能力的活性炭厂家回收处置;废包装箱(袋)收集后外售处置。

(2)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格栅栅渣。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栅渣经石灰消毒后直接交由有资质单位拉走处置, (略) 区贮存。

(3)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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