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发放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金
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发放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金
2023年6月7日,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人在古阳河饮用水水源地垂钓。接到举报后,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发现有孙某(住址: (略) 小溪桥蔬菜安置区)、石某明(住址:古丈县默戎镇潭溪村一组)在古阳河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开展垂钓活动,举报情况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对上述当事人立案查处,并向当事人分别送达《行政处罚处决定书》(州环罚字〔2023〕77号、州环罚字〔2023〕78号)。目前,相关当事人罚款已缴纳。10月24日,我局根据《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对举报者予以400元有奖举报奖励。
2023年6月7日,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人在古阳河饮用水水源地垂钓。接到举报后,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发现有孙某(住址: (略) 小溪桥蔬菜安置区)、石某明(住址:古丈县默戎镇潭溪村一组)在古阳河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开展垂钓活动,举报情况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对上述当事人立案查处,并向当事人分别送达《行政处罚处决定书》(州环罚字〔2023〕77号、州环罚字〔2023〕78号)。目前,相关当事人罚款已缴纳。10月24日,我局根据《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对举报者予以400元有奖举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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