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泰州通科表面处理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泰州通科表面处理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泰兴滨江镇滨江社区
建设单位:泰州通科 (略)
基本情况:泰州通科 (略) 拟投资2008万元, (略) (略) 滨江镇西江路8号,华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内新建精密电子元器件、机械零部件等表面处理项目。项目租用园区101#厂房一、二层,总面积5800平方米,公司设立办公室、化验室、三酸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废气塔、一般物料暂存间、一般化学品暂存间,建设电镀硬铬线1条、铁件化学镍线1条、铜镍金线1条、电铸/蚀刻线1条、铝件化学镍线1条、铝氧化线2条。项目建成后,预计可达成年加工电子元器件390吨、机械零部件5800吨的生产规模。目前本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的投资项目备案证(泰行审备〔2023〕394号)。
公示情况:10月16日至10月27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的原则设计全厂排水系统及废水收集、处理处置方案。生活污水 (略) (略) 处理;其它生产废水分质分类接管至华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废水处理中心相应的处理单元进行处理(部分回用),处理达排放标准后排放至护场河。
2.废气 采取切实有效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从源头进行控制,对工艺废气收集治理。本项目一层车间含铬废气收集至“铬雾回收器+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其它酸性废气收集至“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尾气一并通过34米高排气筒排放。二层车间含氰废气收集至“二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尾气通过34米高排气筒排放;含铬废气收集至“铬雾回收器+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其它酸性废气收集至“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尾气一并通过34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合理规划生产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
4.固废 项目运行中产生的碱性废液、酸性废液、含铬废渣、含铬废液、含镍废渣、含镍废液、含锌废液、含锌废渣、硫酸铁废液、染色废液、氰铜废渣、含铜废液、酸铜废渣、氰金废渣、氰金废液、废感光膜、蚀刻废液、废棉芯、废包装桶、废包装袋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所有危险废物转移须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文昌东路,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地点:泰兴滨江镇滨江社区
建设单位:泰州通科 (略)
基本情况:泰州通科 (略) 拟投资2008万元, (略) (略) 滨江镇西江路8号,华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内新建精密电子元器件、机械零部件等表面处理项目。项目租用园区101#厂房一、二层,总面积5800平方米,公司设立办公室、化验室、三酸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废气塔、一般物料暂存间、一般化学品暂存间,建设电镀硬铬线1条、铁件化学镍线1条、铜镍金线1条、电铸/蚀刻线1条、铝件化学镍线1条、铝氧化线2条。项目建成后,预计可达成年加工电子元器件390吨、机械零部件5800吨的生产规模。目前本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的投资项目备案证(泰行审备〔2023〕394号)。
公示情况:10月16日至10月27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的原则设计全厂排水系统及废水收集、处理处置方案。生活污水 (略) (略) 处理;其它生产废水分质分类接管至华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废水处理中心相应的处理单元进行处理(部分回用),处理达排放标准后排放至护场河。
2.废气 采取切实有效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从源头进行控制,对工艺废气收集治理。本项目一层车间含铬废气收集至“铬雾回收器+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其它酸性废气收集至“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尾气一并通过34米高排气筒排放。二层车间含氰废气收集至“二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尾气通过34米高排气筒排放;含铬废气收集至“铬雾回收器+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其它酸性废气收集至“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尾气一并通过34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合理规划生产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
4.固废 项目运行中产生的碱性废液、酸性废液、含铬废渣、含铬废液、含镍废渣、含镍废液、含锌废液、含锌废渣、硫酸铁废液、染色废液、氰铜废渣、含铜废液、酸铜废渣、氰金废渣、氰金废液、废感光膜、蚀刻废液、废棉芯、废包装桶、废包装袋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所有危险废物转移须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文昌东路,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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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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