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达茂旗分局关于2023年10月26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达茂旗分局关于2023年10月26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0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达茂联合旗生态环境分局(*)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内蒙古满都拉 (略) 海关监管仓项目 | 满都拉口岸物流园区 | 内蒙古满都拉 (略) | 中材地质工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14m2,主要建设内容拟建项目施工期在厂区内建设一座自用商砼站,不新增临时占地,施工期结束即拆除,并对所在区域硬化,拟建项目主体工程为1#仓储棚、2#仓储棚及集装箱场地,并配套建设综合楼、附属用房、员工休息室、罚没库、危废暂存间及一般固废暂存间。项目建成后总体进、出口货物吞吐量可达到 200 万吨/年,具备煤炭及非煤矿石等货物进、出口海关监管能力,以及集装箱吊装、储运条件。其中,70%货物以集装箱形式进行暂存转运,30%货物需要由集装箱卸载至仓储棚内暂存,后期重新装至集装箱内外运,卸载货物主要为煤炭及铁矿石,仓储棚内煤炭及铁矿石暂存转运比例为1:1。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0.91% | 1.废气:装卸料废气、转运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技术为布袋除尘器等,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技术为封闭料仓/库、洒水抑尘等,拟建项目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为厂房全封闭及喷淋抑尘,有组织废气治理措施为布袋除尘器,经预测,均可以达标排放。故拟建项目所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可行。 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拉运至达茂旗百灵庙镇污水处理站,后期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排入园区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车辆冲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软化水装置排水、锅炉定期排水用于物料堆抑尘,不外排。 3.噪声:运输车辆噪声采取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和平稳启动等措施控制,平面吊、装车系统采用基础减震、密闭仓储棚等措施控制。通过采取上述综合措施,能够有效地控制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2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洗车废水沉淀煤泥、除尘灰均返回煤棚,混入煤炭中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0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达茂联合旗生态环境分局(*)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内蒙古满都拉 (略) 海关监管仓项目 | 满都拉口岸物流园区 | 内蒙古满都拉 (略) | 中材地质工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14m2,主要建设内容拟建项目施工期在厂区内建设一座自用商砼站,不新增临时占地,施工期结束即拆除,并对所在区域硬化,拟建项目主体工程为1#仓储棚、2#仓储棚及集装箱场地,并配套建设综合楼、附属用房、员工休息室、罚没库、危废暂存间及一般固废暂存间。项目建成后总体进、出口货物吞吐量可达到 200 万吨/年,具备煤炭及非煤矿石等货物进、出口海关监管能力,以及集装箱吊装、储运条件。其中,70%货物以集装箱形式进行暂存转运,30%货物需要由集装箱卸载至仓储棚内暂存,后期重新装至集装箱内外运,卸载货物主要为煤炭及铁矿石,仓储棚内煤炭及铁矿石暂存转运比例为1:1。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0.91% | 1.废气:装卸料废气、转运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技术为布袋除尘器等,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技术为封闭料仓/库、洒水抑尘等,拟建项目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为厂房全封闭及喷淋抑尘,有组织废气治理措施为布袋除尘器,经预测,均可以达标排放。故拟建项目所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可行。 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拉运至达茂旗百灵庙镇污水处理站,后期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排入园区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车辆冲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软化水装置排水、锅炉定期排水用于物料堆抑尘,不外排。 3.噪声:运输车辆噪声采取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和平稳启动等措施控制,平面吊、装车系统采用基础减震、密闭仓储棚等措施控制。通过采取上述综合措施,能够有效地控制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2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洗车废水沉淀煤泥、除尘灰均返回煤棚,混入煤炭中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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