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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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2023年10月30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

1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

阜蒙县、新邱区、清河门区

阜新 (略)

(略) (略)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的一期工程 (略) 市区、新邱区、清河门区及阜蒙县部分乡镇。建设内容包括净水厂工程、供水管网工程、泵站工程、城市供水系统改造工程和智慧水务系统五部分,其中在沙宝台中 (略) 内新建沙宝台净水厂1座,设计规模为1.0万m3/d,对沙宝台现状原水泵房进行改造;新建新邱区及乌龙坝镇、蜘蛛山镇、建设镇、招束沟镇、务欢池镇、塔营子镇供水配套管网86.22km;新建规模为1800m3/d无负压泵站1座,位于阜蒙县蜘蛛山镇石头营子村; (略) 供水系统,包括闹得海净水厂改造、老旧小区供水管网改造、老旧小区加压泵站改造;新建智慧水务系统等。项目总投资287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6万元。

(一)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扬尘、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要求企业根据设备配备情况和环保设施的处理能力,合理安排车间生产,确保排放污染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达标排放。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无组织废气:要求加强生产管理,严格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监控,及时检查储罐阀门、管理衔接点和规范物料转移,防止跑冒滴漏,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产生,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新改扩建厂界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定期清运。做好各类污(废)水的收集和处理,要求合理设计污水处理站运行参数,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正常运行,保证污水处理达标。本项目沙宝台净水厂化验废水经中和处理后与污泥脱水机房产生的脱水废水一同经厂区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水执行《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18920-2020)限值要求,用于厂区绿化;冬季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还田。

严格防控地下水污染。加氯间、危险废物暂存区等环境风险区域必须严格落实防腐、防渗措施。结合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开展地下水环境长期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防控地下水污染。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置处理,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六)落实环境监测措施,你单位须按照国家污染源管理相关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及标识。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监测,安装的自动监测设备应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七)本项目应按照“企业自救、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针对本项目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分解责任具体落实到负责人,并实现与企业现有环境应急预案、相关部门和各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建立应急队*,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二、公示期限: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3日

三、联系电话:0418-*(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四、传 真:0418-*

五、通讯地址: (略) 细河区民族街(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六、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2023年10月30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

1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

阜蒙县、新邱区、清河门区

阜新 (略)

(略) (略)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的一期工程 (略) 市区、新邱区、清河门区及阜蒙县部分乡镇。建设内容包括净水厂工程、供水管网工程、泵站工程、城市供水系统改造工程和智慧水务系统五部分,其中在沙宝台中 (略) 内新建沙宝台净水厂1座,设计规模为1.0万m3/d,对沙宝台现状原水泵房进行改造;新建新邱区及乌龙坝镇、蜘蛛山镇、建设镇、招束沟镇、务欢池镇、塔营子镇供水配套管网86.22km;新建规模为1800m3/d无负压泵站1座,位于阜蒙县蜘蛛山镇石头营子村; (略) 供水系统,包括闹得海净水厂改造、老旧小区供水管网改造、老旧小区加压泵站改造;新建智慧水务系统等。项目总投资287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6万元。

(一)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扬尘、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要求企业根据设备配备情况和环保设施的处理能力,合理安排车间生产,确保排放污染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达标排放。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无组织废气:要求加强生产管理,严格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监控,及时检查储罐阀门、管理衔接点和规范物料转移,防止跑冒滴漏,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产生,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新改扩建厂界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定期清运。做好各类污(废)水的收集和处理,要求合理设计污水处理站运行参数,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正常运行,保证污水处理达标。本项目沙宝台净水厂化验废水经中和处理后与污泥脱水机房产生的脱水废水一同经厂区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水执行《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18920-2020)限值要求,用于厂区绿化;冬季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还田。

严格防控地下水污染。加氯间、危险废物暂存区等环境风险区域必须严格落实防腐、防渗措施。结合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开展地下水环境长期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防控地下水污染。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置处理,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六)落实环境监测措施,你单位须按照国家污染源管理相关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及标识。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监测,安装的自动监测设备应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七)本项目应按照“企业自救、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针对本项目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分解责任具体落实到负责人,并实现与企业现有环境应急预案、相关部门和各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建立应急队*,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二、公示期限: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3日

三、联系电话:0418-*(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四、传 真:0418-*

五、通讯地址: (略) 细河区民族街(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六、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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