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梅高速改扩建工程涉天然气管道迁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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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梅高速改扩建工程涉天然气管道迁改项目

国家管 (略) (略) :
  报来《关于恳请核准国家管 (略) (略) 汕梅高速改扩建工程涉天然气管道迁改项目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 (略) 顺利、安全建设,同时保证管道安全稳定运营。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汕梅高速改扩建工程涉天然气管道迁改工程(项目代码为:2310-*-04-01-*)。
  项目单位为国家管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 (略) 丰顺县。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共迁改输气管道2处,第1处:K91+890处(原管道MZFS354~MZFS358号),新建管道长度约385米;第2处:K100+000处(原管道MZFS453~MZFS457号),新建管道约245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3293.11万元,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五、建设单位凭此文件办理报建、施工、招投标、资金拨付等手续。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
  七、请项目单位严格 (略) 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促进天然气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8〕119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府办〔2022〕8号)、丰顺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汕梅高速改扩建工程涉天然气管道迁改项目管道路由走向的复函》和《 (略) 人民政府关于汕昆高速公路揭阳新亨至梅州畲江段及梅汕高速公路梅州程江至畲江段改扩建工程(梅州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梅市府函〔2022〕196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请国家管 (略)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家管 (略)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国家管 (略) (略) :
  报来《关于恳请核准国家管 (略) (略) 汕梅高速改扩建工程涉天然气管道迁改项目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 (略) 顺利、安全建设,同时保证管道安全稳定运营。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汕梅高速改扩建工程涉天然气管道迁改工程(项目代码为:2310-*-04-01-*)。
  项目单位为国家管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 (略) 丰顺县。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共迁改输气管道2处,第1处:K91+890处(原管道MZFS354~MZFS358号),新建管道长度约385米;第2处:K100+000处(原管道MZFS453~MZFS457号),新建管道约245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3293.11万元,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五、建设单位凭此文件办理报建、施工、招投标、资金拨付等手续。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
  七、请项目单位严格 (略) 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促进天然气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8〕119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府办〔2022〕8号)、丰顺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汕梅高速改扩建工程涉天然气管道迁改项目管道路由走向的复函》和《 (略) 人民政府关于汕昆高速公路揭阳新亨至梅州畲江段及梅汕高速公路梅州程江至畲江段改扩建工程(梅州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梅市府函〔2022〕196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请国家管 (略)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家管 (略)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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