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新普电气设备有限公司高性能电工钢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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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新普电气设备有限公司高性能电工钢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 价 信 息 表

评价报告名称

安庆 (略) 高性能电工钢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

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号:RX23-GP-027)

行业类别

机械行业中的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评价类型

安全预评价

项目地址

项 (略) 大观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内

项目简介

安庆 (略) 是无锡 (略) 的子公司。安庆 (略) 成立于2022年2月16日,注册资本*亿圆整,注册地 (略) (略) 大观区十里乡茅清路88号大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06室,公司法定代表人蔡子祥,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根据总公司产业布局安排及发展要求, (略) 场需求,安庆 (略) (略) 大观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投资建设《高效节能输配电设备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于2022年3月2 (略) 大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同意(备案号:2203-*-04-01-*),并分别完成了该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及安全设施设计工作,一期基础设施建设已完工。在项目设备安装过程,受市场行情影响,公司决定取消原有产品变压器立体卷铁心生产,将原有半成品取向硅钢、无取向硅钢作为最终产品,因项目内容变动较大,于2023年5月6日重新进行了备案(备案号:2203-*-04-01-*),项目名称调整为《高性能电工钢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订)辨识,本项目行业分类属于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修订)、《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辨识,本项目涉及天然气、氮气、硫酸、工业富氢、氢气、氢氧化钠、化验过程使用的盐酸均属于危险化学品。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项 (略) 大观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内,项目东侧为园区规划道路集安路,路对面150米范围内无建筑物;南侧为园区规划道路长久路, (略) 曙 (略) ;西侧为园区规划道路贵云路,路西为安庆石化输油管道;北侧为园区规划道路五里路,100范围内无建筑物。

项目厂区可分为办公区、生产区、辅助区。

办公区:办公生活区布置在厂区东南侧,拟建办公楼1栋,内部拟布置员工食堂、会议室、办公室、档案室、员工活动室等。生产区:生产区拟布置在厂区中部,拟建1#厂房、2#厂房各1栋。1#厂房拟布置两条取向硅钢生产线;2#厂房拟布置一条无取向硅钢生产线。厂房内按需要设原料、成品、半成品暂存。辅助区:辅助区布置在生产区东西两侧,其中东侧拟建燃气调压站1座、辅助用房(内部拟布置变配电房、污水处理等设施,采用防火墙分隔)1座,西侧拟分别布置中控室1座、PSA制氢站(含氢气鱼雷车设施)1座、制氮车间1座。

厂区设三个出入口,分别位于长久路、集安路和五里路,人流、物流分开布置。厂内设环形道路,可兼做消防车道,主干道道宽不小于10米,次干道道宽不小于4米,主要道路转弯半径不小于9米,以满足消防、车辆出行要求。

技术负责人

田莉娟

过程控制负责人

施 强

姓名

职务

职业资格证编号

项目负责人

张秀娟

组长

S**

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郭新姣

组员

S**

方新超

组员

S**

许微微

组员

S**

徐 颖

组员

*6

报告审核人

胡 涛

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张秀娟、方新超、胡涛

专家评审情况

2023年5月26日通过评审。

评价结论

(1)本项目选址合理,符合规划要求,自然条件及协作条件良好,与周边环境及设施的距离均符合要求。

(2)项目功能分布合理、设置紧凑,厂区道路可满足生产、消防和医疗救助的需要。

(3)本项目的生产工艺技术成熟、可靠,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发改委令第29号,发改委令第49号令修订)辨识,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4)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触电、灼烫腐蚀、车辆伤害、高处坠落、起重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淹溺、坍塌等,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5)本项目建构筑物及设施的内、外部防火间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生产过程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与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相互影响是可接受的,自然条件符合项目建设要求。

(6)本报告在安全评价过程中提出了若干条安全措施和建议,并在第6章中从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应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和企业安全管理所重视。项目在全部采取第6章安全对策措施后,可大大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使事故发生率降至可接受范围内。

综上所述,本报告从提高项目本质安全条件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安全对策与建议,为项目后期的安全设施设计提供了的前提条件和依据。故安庆 (略) 需在下一步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安装、调试等过程中,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安装、调试,且采纳并认真落实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与建议,确保安全措施得以有效落实,则对安庆 (略) 高性能电工钢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的整体评价结论为: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现场开展照片

评 价 信 息 表

评价报告名称

安庆 (略) 高性能电工钢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

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号:RX23-GP-027)

行业类别

机械行业中的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评价类型

安全预评价

项目地址

项 (略) 大观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内

项目简介

安庆 (略) 是无锡 (略) 的子公司。安庆 (略) 成立于2022年2月16日,注册资本*亿圆整,注册地 (略) (略) 大观区十里乡茅清路88号大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06室,公司法定代表人蔡子祥,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根据总公司产业布局安排及发展要求, (略) 场需求,安庆 (略) (略) 大观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投资建设《高效节能输配电设备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于2022年3月2 (略) 大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同意(备案号:2203-*-04-01-*),并分别完成了该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及安全设施设计工作,一期基础设施建设已完工。在项目设备安装过程,受市场行情影响,公司决定取消原有产品变压器立体卷铁心生产,将原有半成品取向硅钢、无取向硅钢作为最终产品,因项目内容变动较大,于2023年5月6日重新进行了备案(备案号:2203-*-04-01-*),项目名称调整为《高性能电工钢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订)辨识,本项目行业分类属于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修订)、《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辨识,本项目涉及天然气、氮气、硫酸、工业富氢、氢气、氢氧化钠、化验过程使用的盐酸均属于危险化学品。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项 (略) 大观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内,项目东侧为园区规划道路集安路,路对面150米范围内无建筑物;南侧为园区规划道路长久路, (略) 曙 (略) ;西侧为园区规划道路贵云路,路西为安庆石化输油管道;北侧为园区规划道路五里路,100范围内无建筑物。

项目厂区可分为办公区、生产区、辅助区。

办公区:办公生活区布置在厂区东南侧,拟建办公楼1栋,内部拟布置员工食堂、会议室、办公室、档案室、员工活动室等。生产区:生产区拟布置在厂区中部,拟建1#厂房、2#厂房各1栋。1#厂房拟布置两条取向硅钢生产线;2#厂房拟布置一条无取向硅钢生产线。厂房内按需要设原料、成品、半成品暂存。辅助区:辅助区布置在生产区东西两侧,其中东侧拟建燃气调压站1座、辅助用房(内部拟布置变配电房、污水处理等设施,采用防火墙分隔)1座,西侧拟分别布置中控室1座、PSA制氢站(含氢气鱼雷车设施)1座、制氮车间1座。

厂区设三个出入口,分别位于长久路、集安路和五里路,人流、物流分开布置。厂内设环形道路,可兼做消防车道,主干道道宽不小于10米,次干道道宽不小于4米,主要道路转弯半径不小于9米,以满足消防、车辆出行要求。

技术负责人

田莉娟

过程控制负责人

施 强

姓名

职务

职业资格证编号

项目负责人

张秀娟

组长

S**

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郭新姣

组员

S**

方新超

组员

S**

许微微

组员

S**

徐 颖

组员

*6

报告审核人

胡 涛

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张秀娟、方新超、胡涛

专家评审情况

2023年5月26日通过评审。

评价结论

(1)本项目选址合理,符合规划要求,自然条件及协作条件良好,与周边环境及设施的距离均符合要求。

(2)项目功能分布合理、设置紧凑,厂区道路可满足生产、消防和医疗救助的需要。

(3)本项目的生产工艺技术成熟、可靠,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发改委令第29号,发改委令第49号令修订)辨识,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4)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触电、灼烫腐蚀、车辆伤害、高处坠落、起重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淹溺、坍塌等,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5)本项目建构筑物及设施的内、外部防火间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生产过程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与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相互影响是可接受的,自然条件符合项目建设要求。

(6)本报告在安全评价过程中提出了若干条安全措施和建议,并在第6章中从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应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和企业安全管理所重视。项目在全部采取第6章安全对策措施后,可大大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使事故发生率降至可接受范围内。

综上所述,本报告从提高项目本质安全条件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安全对策与建议,为项目后期的安全设施设计提供了的前提条件和依据。故安庆 (略) 需在下一步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安装、调试等过程中,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安装、调试,且采纳并认真落实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与建议,确保安全措施得以有效落实,则对安庆 (略) 高性能电工钢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的整体评价结论为: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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