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隆达煤业有限公司20万吨/年捣固焦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鄂托克旗隆达煤业有限公司20万吨/年捣固焦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鄂托 (略) 20万吨/年捣固焦项目地块土
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等文件要求,需要在本地块再开发利用之前进行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工作,现将《鄂托 (略) 20万吨/年捣固焦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1、场地基本情况
调查地块位于内蒙古自治 (略) 鄂托克旗棋盘井镇,调查地块面积为26500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北纬39.*。地块四至范围:南至乌珠尔路、北至鄂托 (略) 、西至新亚煤业。
根据现场踏勘,办公区正常使用;生产区内正在拆除20万吨/捣固焦项目主体工程,目前有2根烟囱、锅炉房、煤棚、磅房还未拆除,其中煤棚为2018年搭建,主要用于相邻地块北侧鄂托 (略) 洗煤厂原煤暂存,在本次调查地块范围内,但不作为原20万吨/年捣固焦项目使用。地块内西北部有一自挖蓄水池,为抑尘用水;现场踏勘过程中未发现储罐有使用、渗漏痕迹;东侧空地为停车场。地块四周设置有防风抑尘网与外界隔离,地块内无异味,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
地块历史上属 (略) (略) (原伊克 (略) ),2001年3月动工建设20万吨/年机焦生产项目,于2002年1月18日、4月10日投产试运行,由于该项目焦炉工艺落后,在试运行期间所使用砖窑漏风(气),未成功炼出焦炭,且市场需求量小等原因,试运行未成功后停产至今;2002年4月,由于亿隆煤业资金断裂,鄂托克旗政府 (略) 和隆达公司的重组工作;根据《关于鄂 (略) 资产重组的会议纪要》(2002年4月18日),原亿隆公司重组更名为 (略) , (略) 名称变更,更名为 (略) 隆达 (略) ;2012年,在原有20万吨/年捣固焦项目窑炉上方加盖顶棚,计划作为地块外北侧原有洗煤厂备品备件库房使用,根据人员访谈,建成后也属于闲置状态。2018年1月, (略) 隆达 (略) 将其坐落在棋盘井镇乌珠尔路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让给鄂托 (略) ,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宗地面积为26500.00m2,获得土地使用期限为2034年11月17日。鄂托 (略) 自2018年收购至今也未投产使用。
2018年1月, (略) 隆达 (略) 将其坐落在棋盘井镇乌珠尔路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让给鄂托 (略) ,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宗地面积为26500.00m2,获得土地使用期限为2034年11月17日。鄂托 (略) 自2018年收购至今也未投产使用。
根据历史卫星影像图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本项目地块内的污染主要是受到20万吨/捣固焦项目试运行的生产历史影响。基于本阶段调查结果,地块内存在可能对调查地块土壤造成影响的污染源,开展第二阶段地块调查工作,通过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分析,明确地块污染物种类、浓度和空间分布。
2、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识别结果,认为本地块存在被污染的可能性,根据污染识别,于2023年5月5日、6日对调查地块进行土壤的样品采集、分析工作。
本次采样调查共布设9个土壤样品采集点,点位编号£1#~£9#,共采集14个土壤样品,并对样品中的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锌、总铬、pH、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挥发酚、氰化物、氟化物、氨氮、多环芳烃、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指标进行了检测分析。
根据第二阶段检测分析结果,土壤样品中的51项指标(除pH、氟化物、总铬、锌、挥发酚、氨氮、苊、苊烯、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芘、苯酚外)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
综上,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相关规定及现阶段地块内初步调查结论分析,调查地块环境质量满足要求,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对人体健康风险可忽略(即低于可接受水平),不需要再进行详细调查评估。
3、联系方式
土地使用权人:鄂托 (略)
联系人:贺彦军 联系电话:*
调查单位:宁夏中科 (略)
联系人:马 爽 联系电话:*
鄂托 (略)
2023年10月30日
鄂托 (略) 20万吨/年捣固焦项目地块土
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等文件要求,需要在本地块再开发利用之前进行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工作,现将《鄂托 (略) 20万吨/年捣固焦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1、场地基本情况
调查地块位于内蒙古自治 (略) 鄂托克旗棋盘井镇,调查地块面积为26500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北纬39.*。地块四至范围:南至乌珠尔路、北至鄂托 (略) 、西至新亚煤业。
根据现场踏勘,办公区正常使用;生产区内正在拆除20万吨/捣固焦项目主体工程,目前有2根烟囱、锅炉房、煤棚、磅房还未拆除,其中煤棚为2018年搭建,主要用于相邻地块北侧鄂托 (略) 洗煤厂原煤暂存,在本次调查地块范围内,但不作为原20万吨/年捣固焦项目使用。地块内西北部有一自挖蓄水池,为抑尘用水;现场踏勘过程中未发现储罐有使用、渗漏痕迹;东侧空地为停车场。地块四周设置有防风抑尘网与外界隔离,地块内无异味,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
地块历史上属 (略) (略) (原伊克 (略) ),2001年3月动工建设20万吨/年机焦生产项目,于2002年1月18日、4月10日投产试运行,由于该项目焦炉工艺落后,在试运行期间所使用砖窑漏风(气),未成功炼出焦炭,且市场需求量小等原因,试运行未成功后停产至今;2002年4月,由于亿隆煤业资金断裂,鄂托克旗政府 (略) 和隆达公司的重组工作;根据《关于鄂 (略) 资产重组的会议纪要》(2002年4月18日),原亿隆公司重组更名为 (略) , (略) 名称变更,更名为 (略) 隆达 (略) ;2012年,在原有20万吨/年捣固焦项目窑炉上方加盖顶棚,计划作为地块外北侧原有洗煤厂备品备件库房使用,根据人员访谈,建成后也属于闲置状态。2018年1月, (略) 隆达 (略) 将其坐落在棋盘井镇乌珠尔路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让给鄂托 (略) ,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宗地面积为26500.00m2,获得土地使用期限为2034年11月17日。鄂托 (略) 自2018年收购至今也未投产使用。
2018年1月, (略) 隆达 (略) 将其坐落在棋盘井镇乌珠尔路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让给鄂托 (略) ,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宗地面积为26500.00m2,获得土地使用期限为2034年11月17日。鄂托 (略) 自2018年收购至今也未投产使用。
根据历史卫星影像图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本项目地块内的污染主要是受到20万吨/捣固焦项目试运行的生产历史影响。基于本阶段调查结果,地块内存在可能对调查地块土壤造成影响的污染源,开展第二阶段地块调查工作,通过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分析,明确地块污染物种类、浓度和空间分布。
2、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识别结果,认为本地块存在被污染的可能性,根据污染识别,于2023年5月5日、6日对调查地块进行土壤的样品采集、分析工作。
本次采样调查共布设9个土壤样品采集点,点位编号£1#~£9#,共采集14个土壤样品,并对样品中的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锌、总铬、pH、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挥发酚、氰化物、氟化物、氨氮、多环芳烃、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指标进行了检测分析。
根据第二阶段检测分析结果,土壤样品中的51项指标(除pH、氟化物、总铬、锌、挥发酚、氨氮、苊、苊烯、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芘、苯酚外)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
综上,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相关规定及现阶段地块内初步调查结论分析,调查地块环境质量满足要求,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对人体健康风险可忽略(即低于可接受水平),不需要再进行详细调查评估。
3、联系方式
土地使用权人:鄂托 (略)
联系人:贺彦军 联系电话:*
调查单位:宁夏中科 (略)
联系人:马 爽 联系电话:*
鄂托 (略)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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