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华星锦业奔驰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调试日期信息公示
楚雄华星锦业奔驰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调试日期信息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因此,对“楚雄华星锦业奔驰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楚雄华星锦业奔驰项目”建设地 (略) 鹿城镇河前社区320国道南侧、玉楚高速北侧,该项目取得了自然资源局登记的不动产权证书,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59%。项目占地面积为13.08亩(8720.93m2),其中销售面积1171.80m2、维修区面积2645.74m2、洗车及其他配套设施面积1831.89m2,营业面积共计5649.43m2。建设奔驰4S店及辅助设施,建筑采用矩形造型要素为主,最大限度提高建筑的使用系数;消防水泵房布局方正,满足功能性需求,其建筑面积为65㎡。4S店共3层,建筑高度为12.95米,1层为汽车展厅及附属办公用房,其中汽车展厅两层通高;2层为商业附属办公用房、II类修车库;3层为商业附属办公用房、Ⅳ类汽车停车场,消防水泵房1层,建筑高度为3.0米。现根据企业实际生产情况,对楚雄华星锦业奔驰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竣工、调试公示。
一、环保设施竣工调试日期
1)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3年10月30日
2)环保设施调试日期:2023年11月02日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楚雄华星锦业 (略)
联系人:秦苏苏 联系电话:*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因此,对“楚雄华星锦业奔驰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楚雄华星锦业奔驰项目”建设地 (略) 鹿城镇河前社区320国道南侧、玉楚高速北侧,该项目取得了自然资源局登记的不动产权证书,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59%。项目占地面积为13.08亩(8720.93m2),其中销售面积1171.80m2、维修区面积2645.74m2、洗车及其他配套设施面积1831.89m2,营业面积共计5649.43m2。建设奔驰4S店及辅助设施,建筑采用矩形造型要素为主,最大限度提高建筑的使用系数;消防水泵房布局方正,满足功能性需求,其建筑面积为65㎡。4S店共3层,建筑高度为12.95米,1层为汽车展厅及附属办公用房,其中汽车展厅两层通高;2层为商业附属办公用房、II类修车库;3层为商业附属办公用房、Ⅳ类汽车停车场,消防水泵房1层,建筑高度为3.0米。现根据企业实际生产情况,对楚雄华星锦业奔驰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竣工、调试公示。
一、环保设施竣工调试日期
1)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3年10月30日
2)环保设施调试日期:2023年11月02日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楚雄华星锦业 (略)
联系人:秦苏苏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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