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大通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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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大通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略) 财政厅《关于下达202 (略) 级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3﹞736号)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 (略) 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23﹞138号)等文件要求,2023年大通县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计划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1家、家庭农场2家。经向各乡镇公开发布申报通知后,通过自主申报、乡镇推荐、综合考评等环节,遴选确定了拟扶持对象合作社1家、家庭农牧场2家,已通过县农业农村局第20次党组会研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日—11月3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室或大通县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电话:0971—* 联系人:石玉文

监督电话:0971—*

附件:2023年大通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拟确定实施主体名单.docx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日

(略) 财政厅《关于下达202 (略) 级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3﹞736号)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 (略) 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23﹞138号)等文件要求,2023年大通县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计划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1家、家庭农场2家。经向各乡镇公开发布申报通知后,通过自主申报、乡镇推荐、综合考评等环节,遴选确定了拟扶持对象合作社1家、家庭农牧场2家,已通过县农业农村局第20次党组会研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日—11月3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室或大通县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电话:0971—* 联系人:石玉文

监督电话:0971—*

附件:2023年大通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拟确定实施主体名单.docx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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