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环保净水剂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山东中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环保净水剂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2017]第682号修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和要求,组织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验收报告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山东 (略) 10万吨/年环保净水剂改建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厂 (略) 临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黄海十二路以北,化工园区西路以东,壮岗镇小岭后村东南偏东770m,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9.*°,北纬35.*°。该项目主要依托现有工程主体工程、储罐区以及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环保工程进行生产,改建完成后,实际形成年产10万吨净水剂(6.5万t/a聚合氯化铁、3.5万t/a聚合硫酸铁)的生产规模。项目实际总投资为47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本项目职工定员12人,全年生产时间330d,生产实行三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h)。
由于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利用山东 (略) 现有车间和设备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不新增建筑面积,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区总平面布置未生变化。
项目所在厂区总占地面积39822.64m2,工程场地呈长方形,东西最宽117.2m,南北最长340.6m,场地较为平坦。全厂区内主要建筑物包括生产车间、储罐区、仓库、锅炉房(停用)、车间办公室、办公室、生活区等。项目厂区按照功能区分分为生产区以及办公生活区,生产区位于厂区中部及北部,中心路以东自北向南依次是污水处理区、生产车间、锅炉房(停用)、废盐酸罐区、氧气罐区;中心路以西自北向南依次是事故水池、消防水池、浓盐酸罐区、成品罐区、仓库(仓库内部西北角为危废间)、车间办公室、事故水池、废盐酸罐区;办公生活区位于厂区东南部,主要包括1栋3层办公楼以及1处生活区;厂区南部偏西设物流出入口一个,在厂区南部居中位置设人员出入口一个;厂区内各生产车间、仓库之间均留有物流通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有关规定,2022年8月22日山东 (略) (略) 环境保 (略) 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了该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2023年7月7日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临港行审环评字[2023]14号),批复要求项目投运前依法进行排污许可申请,投运后及时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该项目于2023年7月8日开工建设,于2023年7月12日建设完成。由于企业新取得改扩建项目的环评批复,企业重新申请填报了排污许可,2023年8月 (略) 生态环境局向山东 (略) 重新颁发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3年8月14日~2028年8月13日,证书编号:*44J001U。
2023年7月13日该项目开始调试生产运行,经过生产运行,主体工程生产装置生产运行正常,配套环保设施运行稳定,达到竣工环保验收相关要求。
本次项目验收内容主要为现有工程主体工程、储罐区以及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项目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5日~2023年10月22日
联 系 人:尤经理
联系电话:*
三、项目验收报告公示内容
1、山东 (略) 10万吨/年环保净水剂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2023年9月15日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2017]第682号修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和要求,组织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验收报告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山东 (略) 10万吨/年环保净水剂改建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厂 (略) 临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黄海十二路以北,化工园区西路以东,壮岗镇小岭后村东南偏东770m,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9.*°,北纬35.*°。该项目主要依托现有工程主体工程、储罐区以及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环保工程进行生产,改建完成后,实际形成年产10万吨净水剂(6.5万t/a聚合氯化铁、3.5万t/a聚合硫酸铁)的生产规模。项目实际总投资为47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本项目职工定员12人,全年生产时间330d,生产实行三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h)。
由于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利用山东 (略) 现有车间和设备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不新增建筑面积,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区总平面布置未生变化。
项目所在厂区总占地面积39822.64m2,工程场地呈长方形,东西最宽117.2m,南北最长340.6m,场地较为平坦。全厂区内主要建筑物包括生产车间、储罐区、仓库、锅炉房(停用)、车间办公室、办公室、生活区等。项目厂区按照功能区分分为生产区以及办公生活区,生产区位于厂区中部及北部,中心路以东自北向南依次是污水处理区、生产车间、锅炉房(停用)、废盐酸罐区、氧气罐区;中心路以西自北向南依次是事故水池、消防水池、浓盐酸罐区、成品罐区、仓库(仓库内部西北角为危废间)、车间办公室、事故水池、废盐酸罐区;办公生活区位于厂区东南部,主要包括1栋3层办公楼以及1处生活区;厂区南部偏西设物流出入口一个,在厂区南部居中位置设人员出入口一个;厂区内各生产车间、仓库之间均留有物流通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有关规定,2022年8月22日山东 (略) (略) 环境保 (略) 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了该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2023年7月7日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临港行审环评字[2023]14号),批复要求项目投运前依法进行排污许可申请,投运后及时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该项目于2023年7月8日开工建设,于2023年7月12日建设完成。由于企业新取得改扩建项目的环评批复,企业重新申请填报了排污许可,2023年8月 (略) 生态环境局向山东 (略) 重新颁发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3年8月14日~2028年8月13日,证书编号:*44J001U。
2023年7月13日该项目开始调试生产运行,经过生产运行,主体工程生产装置生产运行正常,配套环保设施运行稳定,达到竣工环保验收相关要求。
本次项目验收内容主要为现有工程主体工程、储罐区以及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项目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5日~2023年10月22日
联 系 人:尤经理
联系电话:*
三、项目验收报告公示内容
1、山东 (略) 10万吨/年环保净水剂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2023年9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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