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久昌磁电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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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久昌磁电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久昌磁电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寮步镇祥富路331号2栋101室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由于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 (略) 拟进行迁扩建, (略) 寮步镇泉和街1号105 (略) 寮步镇祥富路331号2栋101室,迁扩建内容如下: (1)本次迁扩建后,项目新增投资额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总投资额达到450万元,占地面积3100m2,总建筑面积3100m2,项目主要从事钕铁硼(磁铁)的加工生产,钕铁硼的年产量从6000万件增加至8000万件。 (2)本次迁扩建后,项目新增注塑成型工艺,并对原有的生产工艺进行优化调整,项目进行喷漆加工的工件部分由磁铁圈改为塑胶配件,项目年塑胶喷漆加工面积为*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DA001排气筒-注塑成型、调漆、喷漆、烤漆、混合、压制、固化工序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或密闭空间中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和臭气浓度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楼顶采用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 2、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管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水喷淋废水、水帘柜废水收集后 (略) 处理。 3、噪声: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以及墙体隔声、距离衰减。 4、固废: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理;塑胶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次品、金属碎屑及边角料经分类收集后交由有专业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原料桶、废漆渣、废空压机油经分类收集后定期交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 (略) 承担。
公示时间 2023-10-31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寮步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寮步镇富兴路149号
初步审查意见 一、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 二、源强核算、基础概况、工程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问题。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久昌磁电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寮步镇祥富路331号2栋101室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由于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 (略) 拟进行迁扩建, (略) 寮步镇泉和街1号105 (略) 寮步镇祥富路331号2栋101室,迁扩建内容如下: (1)本次迁扩建后,项目新增投资额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总投资额达到450万元,占地面积3100m2,总建筑面积3100m2,项目主要从事钕铁硼(磁铁)的加工生产,钕铁硼的年产量从6000万件增加至8000万件。 (2)本次迁扩建后,项目新增注塑成型工艺,并对原有的生产工艺进行优化调整,项目进行喷漆加工的工件部分由磁铁圈改为塑胶配件,项目年塑胶喷漆加工面积为*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DA001排气筒-注塑成型、调漆、喷漆、烤漆、混合、压制、固化工序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或密闭空间中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和臭气浓度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楼顶采用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 2、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管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水喷淋废水、水帘柜废水收集后 (略) 处理。 3、噪声: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以及墙体隔声、距离衰减。 4、固废: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理;塑胶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次品、金属碎屑及边角料经分类收集后交由有专业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原料桶、废漆渣、废空压机油经分类收集后定期交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 (略) 承担。
公示时间 2023-10-31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寮步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寮步镇富兴路149号
初步审查意见 一、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 二、源强核算、基础概况、工程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问题。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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