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商品房预售方案及许可公示韵禾园18、24-27、33幢及地下室
嘉兴市商品房预售方案及许可公示韵禾园18、24-27、33幢及地下室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公示表
申请预售项目名称 | 韵禾园 | |||||||
具体幢号 | 18、24、25、26、27、33幢及地下室 | |||||||
申请单位名称 | 嘉兴交控闻 (略) | |||||||
申请预售许可面积(平方米) | ||||||||
普通住宅 | 排屋 | 写字楼 | 商业 | 其它 | ||||
/ | 5219.84 | / | / | 8685.58 | ||||
建设进度及相关资料 | ||||||||
实际投资达到25%以上 | 是 | 完成基础工程(±0.00) | 是 | |||||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 浙(2023)嘉秀不动产权第*号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建字第*号 | |||||||
审核批准工程图纸 | 已审核 | |||||||
开发项目土地抵押情况 | 已办理土地抵押 | |||||||
前期物业管理单位 | 浙江 (略) |
根据建设部2001年4月4日颁发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的有关规定,嘉兴交控闻 (略) 申请 (略) 秀洲区王江泾镇,东方路西侧,莲雁东路北侧,运河东路东侧韵禾园18、24、25、26、27、33幢及地下室商品房预售许可。经初审,拟同意以上项目的预售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信、来访形式予以反映,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形式书面反映的,应盖具公章。来电、来信、来访请致:秀洲大道767号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73-*。
特此公示
附件:嘉兴市商品房预售方案及许可公示(韵禾园18、24-27、33幢及地下室_20231023).pdf
(略) 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公示表
申请预售项目名称 | 韵禾园 | |||||||
具体幢号 | 18、24、25、26、27、33幢及地下室 | |||||||
申请单位名称 | 嘉兴交控闻 (略) | |||||||
申请预售许可面积(平方米) | ||||||||
普通住宅 | 排屋 | 写字楼 | 商业 | 其它 | ||||
/ | 5219.84 | / | / | 8685.58 | ||||
建设进度及相关资料 | ||||||||
实际投资达到25%以上 | 是 | 完成基础工程(±0.00) | 是 | |||||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 浙(2023)嘉秀不动产权第*号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建字第*号 | |||||||
审核批准工程图纸 | 已审核 | |||||||
开发项目土地抵押情况 | 已办理土地抵押 | |||||||
前期物业管理单位 | 浙江 (略) |
根据建设部2001年4月4日颁发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的有关规定,嘉兴交控闻 (略) 申请 (略) 秀洲区王江泾镇,东方路西侧,莲雁东路北侧,运河东路东侧韵禾园18、24、25、26、27、33幢及地下室商品房预售许可。经初审,拟同意以上项目的预售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信、来访形式予以反映,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形式书面反映的,应盖具公章。来电、来信、来访请致:秀洲大道767号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73-*。
特此公示
附件:嘉兴市商品房预售方案及许可公示(韵禾园18、24-27、33幢及地下室_20231023).pdf
(略) 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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