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2023年10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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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2023年10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6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消除环境影响的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普照文化园项目


都江堰 市青城山镇大观社区(街道)丽江七组


(略) 普照文化交流中心


成都三好 (略)

该项目新建一座地下一层地上三层的主体建筑(普照文化园)以及广场、绿化等辅助工程。普照文化园主要布设活动厅、大堂、国学堂(多功能报告厅)、展览区等。项目占地面积约1283.25m2,总建筑面积为2837.9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765.32m2,地下建筑面积为1072.58m2



(一)施工期,施工废水经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或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废水经设置的临时预处理池收集后排污普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大观污水处理厂处理。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场界内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大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略)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表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排入没头河。

(二)施工期对出场车辆冲洗、运输物料封闭遮盖上路,对施工场地采取修建围护设施、设置喷雾装置、湿法作业、渣土覆盖等措施,做好扬尘控制。施工扬尘达《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的排放限值要求。营运期生活垃圾袋装放入带盖垃圾桶暂存,日产日清,减少暂存和转运产生的恶臭。

(三)施工期夜间不得进行高噪声作业,通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挡等措施,施工噪声须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达《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

(四)施工 (略) 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弃土场规范堆放;建筑垃圾定时清运到指定的垃圾场。施工期及营运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五)预处理池及污水管网等按要求做好重点防渗,其它区域按要求做好简单防渗。确保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不受污染。

公示期间无意见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政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28-*; 联系传真:028-*;邮编:*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6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消除环境影响的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普照文化园项目


都江堰 市青城山镇大观社区(街道)丽江七组


(略) 普照文化交流中心


成都三好 (略)

该项目新建一座地下一层地上三层的主体建筑(普照文化园)以及广场、绿化等辅助工程。普照文化园主要布设活动厅、大堂、国学堂(多功能报告厅)、展览区等。项目占地面积约1283.25m2,总建筑面积为2837.9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765.32m2,地下建筑面积为1072.58m2



(一)施工期,施工废水经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或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废水经设置的临时预处理池收集后排污普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大观污水处理厂处理。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场界内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大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略)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表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排入没头河。

(二)施工期对出场车辆冲洗、运输物料封闭遮盖上路,对施工场地采取修建围护设施、设置喷雾装置、湿法作业、渣土覆盖等措施,做好扬尘控制。施工扬尘达《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的排放限值要求。营运期生活垃圾袋装放入带盖垃圾桶暂存,日产日清,减少暂存和转运产生的恶臭。

(三)施工期夜间不得进行高噪声作业,通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挡等措施,施工噪声须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达《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

(四)施工 (略) 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弃土场规范堆放;建筑垃圾定时清运到指定的垃圾场。施工期及营运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五)预处理池及污水管网等按要求做好重点防渗,其它区域按要求做好简单防渗。确保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不受污染。

公示期间无意见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政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28-*; 联系传真:028-*;邮编:*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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