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宁市2024年补贴商品有机肥产品备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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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宁市2024年补贴商品有机肥产品备案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商品有机肥的示范推广, (略) 肥药减量增效工作,对补贴商品有机肥供应商及其产品进行备案。

一、目的和意义

为加快实施农业投入化肥定额制,减少化肥用量,提高耕地土壤肥力,促进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切 (略) 商品有机肥补贴推广应用工作, (略) 2024年度商品有机肥供应商及其产品进行备案。

二、备案主体要求及报名材料

1. (略) 商品有机肥销售备案表(见附件);

2.提供营业执照,非生产厂家的主体还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肥料经营);

3.提供仓库100m2以上证明;

4.提供交易账户(银行账号、电子支付二维码等);

5.提供肥料产品相关材料(肥料登记证、销售授权协议书、包装袋照片);

6.提供主要原材料 (略) 内的证明(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

7.近两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肥料要求

商品有机肥是需经肥料登记许可, (略) 畜禽排泄物等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为主要原料、经发酵腐熟除臭后制成的有机肥料等产品,氮磷钾总养分、有机质、重金属及水分含量和酸碱度指标分别达到《有机肥料》(NY525-2012)、《生物有机肥》(NY884-2012)、《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18877-2009)要求的产品。

四、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11月30日上午11点。报名地址: (略) 土肥植保能源技术服务站(局513室)。

五、备案结果

备案主体按要求提交备案资料后,由市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发布。

附件: (略) 商品有机肥供应商备案表.doc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商品有机肥的示范推广, (略) 肥药减量增效工作,对补贴商品有机肥供应商及其产品进行备案。

一、目的和意义

为加快实施农业投入化肥定额制,减少化肥用量,提高耕地土壤肥力,促进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切 (略) 商品有机肥补贴推广应用工作, (略) 2024年度商品有机肥供应商及其产品进行备案。

二、备案主体要求及报名材料

1. (略) 商品有机肥销售备案表(见附件);

2.提供营业执照,非生产厂家的主体还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肥料经营);

3.提供仓库100m2以上证明;

4.提供交易账户(银行账号、电子支付二维码等);

5.提供肥料产品相关材料(肥料登记证、销售授权协议书、包装袋照片);

6.提供主要原材料 (略) 内的证明(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

7.近两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肥料要求

商品有机肥是需经肥料登记许可, (略) 畜禽排泄物等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为主要原料、经发酵腐熟除臭后制成的有机肥料等产品,氮磷钾总养分、有机质、重金属及水分含量和酸碱度指标分别达到《有机肥料》(NY525-2012)、《生物有机肥》(NY884-2012)、《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18877-2009)要求的产品。

四、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11月30日上午11点。报名地址: (略) 土肥植保能源技术服务站(局513室)。

五、备案结果

备案主体按要求提交备案资料后,由市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发布。

附件: (略) 商品有机肥供应商备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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