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昌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含氢硅油等67200吨有机硅系列产品及副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九江市昌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含氢硅油等67200吨有机硅系列产品及副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向环境敏感区域的群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含氢硅油等67200吨有机硅系列产品及副产品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永修县云山经开区星火工业园,地理坐标为115°47′16.86309″,29°6′47.67554″″。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为约75100.50m2(折约112.65亩),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0965.76m2。建设行政办公区、生产区、仓储区、公用工程区,行政办公区与生产区、仓储区、公用工程区等
生产规模:年产含氢硅油等67200吨有机硅系列产品及副产品。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电话:*
联系人:龚璐瑶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江西励 (略)
联系电话:0792-*
联系人:曾工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如需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需自行下载或打印《公众意见表》并按照《公众意见表》规定格式填写完善相关信息。填写完成的《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以邮件或书信方式反馈给我单位。
联系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永修县云山经开区星火工业园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告发布单位: (略) (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向环境敏感区域的群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含氢硅油等67200吨有机硅系列产品及副产品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永修县云山经开区星火工业园,地理坐标为115°47′16.86309″,29°6′47.67554″″。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为约75100.50m2(折约112.65亩),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0965.76m2。建设行政办公区、生产区、仓储区、公用工程区,行政办公区与生产区、仓储区、公用工程区等
生产规模:年产含氢硅油等67200吨有机硅系列产品及副产品。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电话:*
联系人:龚璐瑶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江西励 (略)
联系电话:0792-*
联系人:曾工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如需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需自行下载或打印《公众意见表》并按照《公众意见表》规定格式填写完善相关信息。填写完成的《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以邮件或书信方式反馈给我单位。
联系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永修县云山经开区星火工业园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告发布单位: (略) (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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