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未来智人CMC与研究中心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未来智人CMC与研究中心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未来智人CMC与研究中心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10月 31日至 2023年11月0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B区,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未来智人CMC与研究中心开发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黄埔区 |
建设单位 | 未来智人再 (略) (广州)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未来智人CMC与研究中心开发项 (略) 黄埔区开源大道11号B2栋701室建设,年产细胞培养基3000L(包括GMP培养基1500L/a、科研培养基1500L/a)、间充质干细胞(iMSC)750亿个、质粒10g,并配套相应的科研实验室和质控实验室。细胞培养基部分外售,间充质干细胞(iMSC)全部外售,质粒全部自用。项目年工作250天,每天工作8小时。 |
环评机构 | 广州开投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科研实验、质控实验产生的废气(VOCS、氯化氢、*腈、*酸、*醇、硫酸雾)集中收集经“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其中VOCS、氯化氢应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腈、*酸等参照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HJ 611-2011)附录C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估算方法估算的限定值,*醇、硫酸雾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引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根据未来智人CMC与研究中心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10月 31日至 2023年11月0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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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未来智人CMC与研究中心开发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黄埔区 |
建设单位 | 未来智人再 (略) (广州)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未来智人CMC与研究中心开发项 (略) 黄埔区开源大道11号B2栋701室建设,年产细胞培养基3000L(包括GMP培养基1500L/a、科研培养基1500L/a)、间充质干细胞(iMSC)750亿个、质粒10g,并配套相应的科研实验室和质控实验室。细胞培养基部分外售,间充质干细胞(iMSC)全部外售,质粒全部自用。项目年工作250天,每天工作8小时。 |
环评机构 | 广州开投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科研实验、质控实验产生的废气(VOCS、氯化氢、*腈、*酸、*醇、硫酸雾)集中收集经“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其中VOCS、氯化氢应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腈、*酸等参照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HJ 611-2011)附录C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估算方法估算的限定值,*醇、硫酸雾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引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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