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何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盐资源综合利用年产16万吨高品质氯生产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公示
关于兰州何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盐资源综合利用年产16万吨高品质氯生产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我单位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竣工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兰州 (略) 废盐资源综合利用年产16万吨高品质氯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设地点: (略) 兰州新区秦川园区化工园区纬五十五路以北、纬五十七路以南、经三十五路以东、经三十六路以西区域
三、环评批复:新环承诺发(2020) 25号(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8月7日)
四、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高品质氯生产系统废气治理:
1)盐酸尾气:碱液吸收塔+25m排气简;
2)氯气尾气:二级碱液吸收+25m排气简;
3)盐酸储罐尾气:尾气吸收塔+21m排气简;
2、废水治理:生产废水排入兰州 (略) ;生活污水经-体化污水处理后回用。
3、噪声治理:加装消音器、隔音罩、减振垫,并对噪声源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1)盐泥堆放在360m2盐泥堆场,芒硝堆放在630m2芒硝堆场,妥善处理。(2)危险废物:废过滤膜、废离子膜、废脱硝膜、废油(机泵润滑油年产废油量约2.6T)等暂存于100m3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拉运。生活垃圾集厂区内设置垃圾桶等定点收集,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五、调试日期
2022年5月15日-2022年9月16日
六、竣工日期
2022年11月7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项目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九、公示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兰州 (略)
联系人: 张兴斌
联系电话: *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我单位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竣工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兰州 (略) 废盐资源综合利用年产16万吨高品质氯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设地点: (略) 兰州新区秦川园区化工园区纬五十五路以北、纬五十七路以南、经三十五路以东、经三十六路以西区域
三、环评批复:新环承诺发(2020) 25号(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8月7日)
四、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高品质氯生产系统废气治理:
1)盐酸尾气:碱液吸收塔+25m排气简;
2)氯气尾气:二级碱液吸收+25m排气简;
3)盐酸储罐尾气:尾气吸收塔+21m排气简;
2、废水治理:生产废水排入兰州 (略) ;生活污水经-体化污水处理后回用。
3、噪声治理:加装消音器、隔音罩、减振垫,并对噪声源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1)盐泥堆放在360m2盐泥堆场,芒硝堆放在630m2芒硝堆场,妥善处理。(2)危险废物:废过滤膜、废离子膜、废脱硝膜、废油(机泵润滑油年产废油量约2.6T)等暂存于100m3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拉运。生活垃圾集厂区内设置垃圾桶等定点收集,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五、调试日期
2022年5月15日-2022年9月16日
六、竣工日期
2022年11月7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项目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九、公示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兰州 (略)
联系人: 张兴斌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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