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天颐莱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柔性显示用电子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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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颐莱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柔性显示用电子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株洲天颐 (略) 柔性显示用电子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天颐 (略) 柔性显示用电子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柔性显示用电子材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南洲新区

建设单位

株洲天颐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泓楚 (略)

项目概况

株洲天颐 (略) 拟投资23680万元在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南洲新区建设柔性显示用电子材料建设项目,项目达产后将达到210万m2/a柔性显示用电子膜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总占地面积16795.2m2,建筑面积11691.45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类车间(含升华装置区、造粒装置区、主设备区、涂布装置区、溶剂回收区、检测室等)、一栋预留用房,并配套建设*类仓库、辅助用房、消控室及废水、废气处理等公用、环保工程。预留用房为远期规划用房,暂无法明确其用途,本次环评仅对其施工期影响进行分析,营运期影响不在此次评价范围内,需另行报批环评手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污染防治:本工程各车间清洁方式均采用吸尘器,清洁过程无用水情况,故不会产生车间清洁废水;废气处理废水每2个月更换一次,送具有危废资质单位合理处置。根据工程分析,本工程外排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排水、锅炉废水和生活污水,外排废水量合计为2298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水、锅炉废水通过废水总排放口外排,污染物排放浓度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要求,经污水管网排入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水依次排入排水渠、渌江、湘江。

固体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固废分类收集,合理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合理处置。

噪声污染防治:本工程设备运行噪声采取车间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降噪。

废气污染防治:升华工序投料、造粒工序、反应釜投料工序有组织废气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尘排放浓度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车间生产用NMP储罐呼吸废气、聚合工段废气、消泡工段废气、亚胺化过程挥发的废气、溶剂回收单元废气分别收集后,拟集中采用1套三级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根18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燃气锅炉废气拟集中通过1根12m高排气筒(DA003)外排,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公众参与情况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公众参与调查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株洲天颐 (略) 柔性显示用电子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天颐 (略) 柔性显示用电子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柔性显示用电子材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南洲新区

建设单位

株洲天颐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泓楚 (略)

项目概况

株洲天颐 (略) 拟投资23680万元在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南洲新区建设柔性显示用电子材料建设项目,项目达产后将达到210万m2/a柔性显示用电子膜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总占地面积16795.2m2,建筑面积11691.45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类车间(含升华装置区、造粒装置区、主设备区、涂布装置区、溶剂回收区、检测室等)、一栋预留用房,并配套建设*类仓库、辅助用房、消控室及废水、废气处理等公用、环保工程。预留用房为远期规划用房,暂无法明确其用途,本次环评仅对其施工期影响进行分析,营运期影响不在此次评价范围内,需另行报批环评手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污染防治:本工程各车间清洁方式均采用吸尘器,清洁过程无用水情况,故不会产生车间清洁废水;废气处理废水每2个月更换一次,送具有危废资质单位合理处置。根据工程分析,本工程外排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排水、锅炉废水和生活污水,外排废水量合计为2298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水、锅炉废水通过废水总排放口外排,污染物排放浓度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要求,经污水管网排入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水依次排入排水渠、渌江、湘江。

固体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固废分类收集,合理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合理处置。

噪声污染防治:本工程设备运行噪声采取车间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降噪。

废气污染防治:升华工序投料、造粒工序、反应釜投料工序有组织废气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尘排放浓度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车间生产用NMP储罐呼吸废气、聚合工段废气、消泡工段废气、亚胺化过程挥发的废气、溶剂回收单元废气分别收集后,拟集中采用1套三级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根18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燃气锅炉废气拟集中通过1根12m高排气筒(DA003)外排,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公众参与情况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公众参与调查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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