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31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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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1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二楼31、32号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金 (略) 综合技术升级项目

(略) 周村区北郊镇苏家村南侧 240 米处

山东金 (略)

山东量石 (略)

该公司原有项目为“山东金 (略) (略) 项目”,于2021年02月26日取得环评审批(周环报告表[2021]13号),2022年01月18日完成自主验收。山东金 (略) 拟对“山东金 (略) (略) 项目”进行综合升级改造,建设“金 (略) 综合技术升级项目”,项目总投资1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在13号楼一层预留空置间(70.4平方米)改为工艺实验室,新增玻璃双层反应釜、过滤洗涤干燥机、短程分子蒸馏器、精馏塔、离心机、高压釜等设备8台(套),将原有一层合成实验室两间和四层合成实验室一间改为连续化实验室,新上微通道反应器、管式反应器、动态管反、旋转蒸发仪、柱塞泵、高压反应釜、固定床反应器、离心萃取机、高通量连续流光反应器等设备共11台(套),实现药物合成工艺连续化,开发绿色合成工艺路线,增加尾气收集装置同时利用现有处理装置系统;建立数据采集系统及过程控制系统(PLC),使试验过程信息化、智能化;通过应用AR、VR技术及智能终端,将传统的标准化文件电子化,指导员工操作和培训,形成标准化作业指导,避免操作失误。在15号楼一层利用闲置间建设发酵实验室两间(60.56平方米),新增发酵罐及配套系统4台(套);建设生物提取实验室一间(140.8平方米),新增AKTA蛋白纯化仪等设备3台(套);建设发酵工艺室一间(35平方米),新增摇床、培养箱等设备4台(套);动力设备间一间(30平方米),新增泵、空压机等设备;仓库一间(16平方米),用于存放原料;分离纯化实验室一间(100平方米),新上蒸汽灭菌器、PCR仪、离心机等设备7台(套);提高生物药研发能力,增加尾气收集装置同时利用现有处理装置系统。在12号楼一层制剂三室、制剂四室增加实验室型压片机、振荡筛分仪、冻干机等制剂仪器设备,提高制剂药品的研发能力。增加一套BDD电催化氧化污水处理设施,将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实验废水进行无害化处理,达标排放。

1、15号楼(生物制药研发区发酵工序)废气(VOCs)经集气罩收集由紫外线杀菌+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7米高排气筒P1排放,13号楼西排气筒(化工合成工序,涉及使用氯化氢区域)废气(VOCs、正己烷、二氯*烷、*醇、*酮、氯化氢、*腈)经集气罩收集由酸雾吸收塔+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8米高的排气筒P2排放,13号楼东排气筒(化工合成工序,不涉及使用氯化氢区域)废气(VOCs、正己烷、二氯*烷、*醇、*酮、*腈)经集气罩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6米高的排气筒P3排放,12号楼(质检工序)东排气筒废气(VOCs)经集气罩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P4排放,12号楼(质检工序)西排气筒废气(VOCs)经集气罩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4米高排气筒P5排放,10号楼废气(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P6排放,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医药制造行业Ⅱ时段 排放限值要求,正己烷、二氯*烷、*醇、*酮、*腈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油烟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大型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项目须加强无组织废气管理,确保VOCs厂界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正己烷、二氯*烷、*醇、*酮、*腈厂界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氯化氢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2、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实验仪器器皿清洗废水和纯水机排放的浓盐水经企业BDD电催化氧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3416.3-2018)表2中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

3、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音、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及处置,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危险废物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该公司须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危废仓库、碱液循环池、事故水罐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

8、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废气及废水排放口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9、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各类污染物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开停车、设备检修故障、环保设施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二楼31、32号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金 (略) 综合技术升级项目

(略) 周村区北郊镇苏家村南侧 240 米处

山东金 (略)

山东量石 (略)

该公司原有项目为“山东金 (略) (略) 项目”,于2021年02月26日取得环评审批(周环报告表[2021]13号),2022年01月18日完成自主验收。山东金 (略) 拟对“山东金 (略) (略) 项目”进行综合升级改造,建设“金 (略) 综合技术升级项目”,项目总投资1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在13号楼一层预留空置间(70.4平方米)改为工艺实验室,新增玻璃双层反应釜、过滤洗涤干燥机、短程分子蒸馏器、精馏塔、离心机、高压釜等设备8台(套),将原有一层合成实验室两间和四层合成实验室一间改为连续化实验室,新上微通道反应器、管式反应器、动态管反、旋转蒸发仪、柱塞泵、高压反应釜、固定床反应器、离心萃取机、高通量连续流光反应器等设备共11台(套),实现药物合成工艺连续化,开发绿色合成工艺路线,增加尾气收集装置同时利用现有处理装置系统;建立数据采集系统及过程控制系统(PLC),使试验过程信息化、智能化;通过应用AR、VR技术及智能终端,将传统的标准化文件电子化,指导员工操作和培训,形成标准化作业指导,避免操作失误。在15号楼一层利用闲置间建设发酵实验室两间(60.56平方米),新增发酵罐及配套系统4台(套);建设生物提取实验室一间(140.8平方米),新增AKTA蛋白纯化仪等设备3台(套);建设发酵工艺室一间(35平方米),新增摇床、培养箱等设备4台(套);动力设备间一间(30平方米),新增泵、空压机等设备;仓库一间(16平方米),用于存放原料;分离纯化实验室一间(100平方米),新上蒸汽灭菌器、PCR仪、离心机等设备7台(套);提高生物药研发能力,增加尾气收集装置同时利用现有处理装置系统。在12号楼一层制剂三室、制剂四室增加实验室型压片机、振荡筛分仪、冻干机等制剂仪器设备,提高制剂药品的研发能力。增加一套BDD电催化氧化污水处理设施,将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实验废水进行无害化处理,达标排放。

1、15号楼(生物制药研发区发酵工序)废气(VOCs)经集气罩收集由紫外线杀菌+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7米高排气筒P1排放,13号楼西排气筒(化工合成工序,涉及使用氯化氢区域)废气(VOCs、正己烷、二氯*烷、*醇、*酮、氯化氢、*腈)经集气罩收集由酸雾吸收塔+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8米高的排气筒P2排放,13号楼东排气筒(化工合成工序,不涉及使用氯化氢区域)废气(VOCs、正己烷、二氯*烷、*醇、*酮、*腈)经集气罩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6米高的排气筒P3排放,12号楼(质检工序)东排气筒废气(VOCs)经集气罩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P4排放,12号楼(质检工序)西排气筒废气(VOCs)经集气罩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4米高排气筒P5排放,10号楼废气(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P6排放,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医药制造行业Ⅱ时段 排放限值要求,正己烷、二氯*烷、*醇、*酮、*腈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油烟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大型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项目须加强无组织废气管理,确保VOCs厂界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正己烷、二氯*烷、*醇、*酮、*腈厂界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氯化氢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2、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实验仪器器皿清洗废水和纯水机排放的浓盐水经企业BDD电催化氧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3416.3-2018)表2中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

3、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音、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及处置,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危险废物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该公司须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危废仓库、碱液循环池、事故水罐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

8、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废气及废水排放口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9、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各类污染物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开停车、设备检修故障、环保设施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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