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0月31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金门供水水源保障南高干渠供水替代工程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0月31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金门供水水源保障南高干渠供水替代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金门供水水源保障南高干渠供水替代工程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3年10月31日—11月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金门供水水源保障南高干渠供水替代工程
二、建设地点:鲤城区浮桥街道、临江街道、江南街道, (略) 池店镇。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环 (略)
五、项目概况:
金门供水水源保障南高干渠供水替代工程由取水口、泵站、输水管道、出口调节建筑物等组成,设计输水流量15m3/s。工程取水口布置在晋江干流金鸡闸上游约100m的库区南岸,加压泵站布置于金鸡拦河闸上游南岸河滩地。输水管道线路从加压泵站接出后,下穿金鸡拦河闸旱桥孔,沿晋江南岸河滩地敷设,后在笋江大桥位置两次穿越晋江河道,继续沿着晋江南岸河滩地敷设至田安大桥下游,往西穿越晋江堤防后,沿着现有池峰路和规划南扩的池峰路布置,至凤池路和南高干渠交汇口位置,向南沿南高干渠右岸和渠底敷设,最终穿越九十九溪到达田洋取水口上游拟建调节池,总长16.64km,其中,涉及鲤城区约10.02km, (略) 约6.62km。管道主要采用明挖敷设和顶管两种,其中:明挖敷设段长9.81km,顶管段长6.83km。具体建设内容等以《报告书》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生态环境:
工程应做好施工期间水土保护工作和施工后植被恢复,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宣传教育及人员管理,严格工程管理,加强生物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高噪声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段,涉及水体工程的,将施工期安排在枯水期,降低对水体扰动和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建设单位需按规定履行涉及世界遗产地顺济桥遗址缓冲区、九日山祈风石刻景观控制区的报批程序,提交工程对顺济桥遗址、九日山祈风石刻的影响评估材料。 (略) 级文物保护单位御赐桥保护范围,应征求文物保护管理单位同意。
(二)水环境:
①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2#~4#施工场地内设置移动旱厕,定期清掏处理;盥洗废水经过沉淀池后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居住在周边民宅,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居民社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不外排;②施工机械、车辆清洗废水,施工场地内车辆设备临时保养场地必须配备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在每个施工场地出口均设置一套处理设备(隔油池+沉淀池),经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区的洒水抑尘;③顶管施工产生的泥浆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抑尘;④基坑废水不采取额外的处理设施,选择在适宜的低凹处沉淀处理,让坑内水静止沉淀后,利用离心泵抽出,用于周边绿化及道路洒水;⑤试压、清洁出水口设置滤布,通过滤布过滤后分段排放;⑥施工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防护措施:A.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不得外扩临时占地,尽量减少施工扰动面积,临时占地结束后立即实施恢复措施。B.合理安排施工计划。C.涉水工程建设围堰施工,围堰建设和拆除时设置防污帘。D.加强设备管理维护、规范操作人员施工,对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施工区域的机械、车辆加强例行检查,排除机械、车辆油污泄漏情况,严控施工人员或者施工设备超越施工区域随意进入保护区,减少污染物随雨水进入河道的可能性。E.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以及合理安排工期以避开雨季。F.设置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施工场地和临时用地应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措施。G.建设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环境监理工作。H.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不得设置施工营地、永久弃渣场。I.施工过程中密切关注取水口水质情况,安排专职人员在施工期每天对取水区进行水质监测。J.在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工程施工区设置警示牌等标志物,警示牌上写明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要求和禁止事项。K.制定施工期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故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大气:
1.施工扬尘应严格按照《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和《 (略)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泉建建[2015]11 号)的要求采取相应防治措施;2.施工机械和车辆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机械、车辆和燃油,加强施工车辆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 ;3.取水口工程和输水管道穿越河道选择尽可能在枯水期进行,避开底泥气味易扩散的炎热夏季,可以减轻臭气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在淤泥干化场区四周建设围挡,配备临时遮盖设施,必要时对淤泥喷洒除臭植物液,最大限度减少臭气扩散对周边居民影响。
(四)噪声:
施工期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设备、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使施工机械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避免超过正常噪声运转;在距居民区较近地段施工时,夜间和昼间午休时间禁止爆破作业。禁止夜间施工(22:00~6:00),确实需要施工,则需上报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取得夜间施工证明文件,并公告当地居民;根据施工需要,建临时围挡,对施工噪声起到隔离缓冲的作用;施工期加强对施工噪声的监督管理。
运营期尽可能优化项目布局。加药间的高锰酸钾投药系统布设在房间靠北处,南侧墙壁不设置窗户,加药间加设隔音门;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于单机超标的噪声源采取安装消音设备或隔音等措施;在围墙内侧进行植树绿化。
(五)固体废物:
1.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送环卫部门处理。2.本工程弃渣产生量为41.17万m3(其中土方29.80万m3,淤泥9.04万m3,建筑垃圾2.33万m3)。淤泥采用封闭式车辆运至沿线设置的临时中转场内,在临时中转场内通过泥浆分离设备加工处理和自然干化后与(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外运至“金鸡水厂二期工程”进行综合利用;土石方按照《 (略) 建筑废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运往指定地点回填或处理。
(六)环境风险:
工程涉及晋江干流、南高干渠等饮用水源保护区,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管理、风险防范意识和上岗培训,施工过程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面,减少各类施工车辆、机械碰撞,加强机械设备的检修和维护;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汛期施工,围堰施工应安排在枯水期;施工过程设置沉淀池、排水沟、泥浆池等收集和预处理设施,加强施工废水处理设施日常管理运维,确保施工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禁止排入水源地;制定施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七、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2023年6月14日在 (略) 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公告,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8日,建设单位通过张贴公告、网络公示、 (略) 报登报三种形式提供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邮件。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邮编:*
地址: (略) 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市政府旁)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金门供水水源保障南高干渠供水替代工程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3年10月31日—11月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金门供水水源保障南高干渠供水替代工程
二、建设地点:鲤城区浮桥街道、临江街道、江南街道, (略) 池店镇。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环 (略)
五、项目概况:
金门供水水源保障南高干渠供水替代工程由取水口、泵站、输水管道、出口调节建筑物等组成,设计输水流量15m3/s。工程取水口布置在晋江干流金鸡闸上游约100m的库区南岸,加压泵站布置于金鸡拦河闸上游南岸河滩地。输水管道线路从加压泵站接出后,下穿金鸡拦河闸旱桥孔,沿晋江南岸河滩地敷设,后在笋江大桥位置两次穿越晋江河道,继续沿着晋江南岸河滩地敷设至田安大桥下游,往西穿越晋江堤防后,沿着现有池峰路和规划南扩的池峰路布置,至凤池路和南高干渠交汇口位置,向南沿南高干渠右岸和渠底敷设,最终穿越九十九溪到达田洋取水口上游拟建调节池,总长16.64km,其中,涉及鲤城区约10.02km, (略) 约6.62km。管道主要采用明挖敷设和顶管两种,其中:明挖敷设段长9.81km,顶管段长6.83km。具体建设内容等以《报告书》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生态环境:
工程应做好施工期间水土保护工作和施工后植被恢复,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宣传教育及人员管理,严格工程管理,加强生物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高噪声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段,涉及水体工程的,将施工期安排在枯水期,降低对水体扰动和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建设单位需按规定履行涉及世界遗产地顺济桥遗址缓冲区、九日山祈风石刻景观控制区的报批程序,提交工程对顺济桥遗址、九日山祈风石刻的影响评估材料。 (略) 级文物保护单位御赐桥保护范围,应征求文物保护管理单位同意。
(二)水环境:
①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2#~4#施工场地内设置移动旱厕,定期清掏处理;盥洗废水经过沉淀池后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居住在周边民宅,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居民社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不外排;②施工机械、车辆清洗废水,施工场地内车辆设备临时保养场地必须配备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在每个施工场地出口均设置一套处理设备(隔油池+沉淀池),经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区的洒水抑尘;③顶管施工产生的泥浆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抑尘;④基坑废水不采取额外的处理设施,选择在适宜的低凹处沉淀处理,让坑内水静止沉淀后,利用离心泵抽出,用于周边绿化及道路洒水;⑤试压、清洁出水口设置滤布,通过滤布过滤后分段排放;⑥施工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防护措施:A.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不得外扩临时占地,尽量减少施工扰动面积,临时占地结束后立即实施恢复措施。B.合理安排施工计划。C.涉水工程建设围堰施工,围堰建设和拆除时设置防污帘。D.加强设备管理维护、规范操作人员施工,对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施工区域的机械、车辆加强例行检查,排除机械、车辆油污泄漏情况,严控施工人员或者施工设备超越施工区域随意进入保护区,减少污染物随雨水进入河道的可能性。E.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以及合理安排工期以避开雨季。F.设置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施工场地和临时用地应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措施。G.建设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环境监理工作。H.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不得设置施工营地、永久弃渣场。I.施工过程中密切关注取水口水质情况,安排专职人员在施工期每天对取水区进行水质监测。J.在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工程施工区设置警示牌等标志物,警示牌上写明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要求和禁止事项。K.制定施工期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故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大气:
1.施工扬尘应严格按照《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和《 (略)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泉建建[2015]11 号)的要求采取相应防治措施;2.施工机械和车辆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机械、车辆和燃油,加强施工车辆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 ;3.取水口工程和输水管道穿越河道选择尽可能在枯水期进行,避开底泥气味易扩散的炎热夏季,可以减轻臭气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在淤泥干化场区四周建设围挡,配备临时遮盖设施,必要时对淤泥喷洒除臭植物液,最大限度减少臭气扩散对周边居民影响。
(四)噪声:
施工期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设备、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使施工机械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避免超过正常噪声运转;在距居民区较近地段施工时,夜间和昼间午休时间禁止爆破作业。禁止夜间施工(22:00~6:00),确实需要施工,则需上报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取得夜间施工证明文件,并公告当地居民;根据施工需要,建临时围挡,对施工噪声起到隔离缓冲的作用;施工期加强对施工噪声的监督管理。
运营期尽可能优化项目布局。加药间的高锰酸钾投药系统布设在房间靠北处,南侧墙壁不设置窗户,加药间加设隔音门;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于单机超标的噪声源采取安装消音设备或隔音等措施;在围墙内侧进行植树绿化。
(五)固体废物:
1.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送环卫部门处理。2.本工程弃渣产生量为41.17万m3(其中土方29.80万m3,淤泥9.04万m3,建筑垃圾2.33万m3)。淤泥采用封闭式车辆运至沿线设置的临时中转场内,在临时中转场内通过泥浆分离设备加工处理和自然干化后与(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外运至“金鸡水厂二期工程”进行综合利用;土石方按照《 (略) 建筑废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运往指定地点回填或处理。
(六)环境风险:
工程涉及晋江干流、南高干渠等饮用水源保护区,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管理、风险防范意识和上岗培训,施工过程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面,减少各类施工车辆、机械碰撞,加强机械设备的检修和维护;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汛期施工,围堰施工应安排在枯水期;施工过程设置沉淀池、排水沟、泥浆池等收集和预处理设施,加强施工废水处理设施日常管理运维,确保施工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禁止排入水源地;制定施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七、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2023年6月14日在 (略) 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公告,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8日,建设单位通过张贴公告、网络公示、 (略) 报登报三种形式提供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邮件。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邮编:*
地址: (略) 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市政府旁)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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