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峰和新材料有限公司仙桃市新能源动力电池拆解回收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络公示
湖北峰和新材料有限公司仙桃市新能源动力电池拆解回收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 (略) 新能源动力电池拆解回收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略) 新能源动力电池拆解回收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总投资:29910.28万元
建设地点: (略) 循环经济产业园内
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动力电池运输系统、新能源材料生产加工、暂存库、综合利用设施、预处理车间、废气处理装备等生产设施,公用设施等(不含深加工)。项目建成后总具备年拆解2万吨动力锂电池包包及新能源材料5000吨的生产能力。
二、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 (略)
联系人:李森林
联系电话:0728-*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 (略)
联系人:代工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本次信息公示同时向社会公众征求对本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 (略) 新能源动力电池拆解回收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略) 新能源动力电池拆解回收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总投资:29910.28万元
建设地点: (略) 循环经济产业园内
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动力电池运输系统、新能源材料生产加工、暂存库、综合利用设施、预处理车间、废气处理装备等生产设施,公用设施等(不含深加工)。项目建成后总具备年拆解2万吨动力锂电池包包及新能源材料5000吨的生产能力。
二、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 (略)
联系人:李森林
联系电话:0728-*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 (略)
联系人:代工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本次信息公示同时向社会公众征求对本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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