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芦洋组团及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芦洋组团及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委托福州 (略) 承担了“平潭综合实验区芦洋组团及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将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进行公示,广大公众可以按下列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了解相关环评内容,并按以下要求发表对本项目环评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芦洋组团及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东至和平大道,南至强盛路,西至中山大道,北至南岛路(原苏平路)。规划范围包括芦洋核心区和周边区域,其中芦洋核心区面积608.58公顷,周边区域面积955.40公顷),规划总面积1563.98公顷。
二、规划定位
本次规划对片区规划定位为活力高效的两岸创新合作产业区,绿色生态城的 (略) 辅中心。
1、活力高效的两岸创新合作产业区
加强产业引导,在保留升级现有风电及现代建筑产业的同时,鼓励两岸创新合作,形成以大健康产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为主导的特色鲜明的核心产业。
①大健康产业:聚焦发展高端药械制造、医养医美中心、生物医用材料,构建两岸医疗健康合作平台。
②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聚焦发展三大主攻方向:集成电路设计与测试、人工智能(无人驾驶)、数字文化(影视制作、电竞、大数据),致力打造数字经济产业中心。
③风电及现代建筑产业:依托现有企业,打造升级以环保、节能为主题的新型建筑材料、风电研发及实验基地。
2、绿色生态城的 (略) 辅中心。
贯彻生态立园的指导思想,倡导低碳交通,公交优先的先进理念,普及绿色建 (略) 等科技手段,构建平潭岛北部环境优美、配套完善、宜 (略) 辅中心。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查阅方式
公众可联系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吴先生(联系方式:*),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夏工(联系方式:0591-*)获取纸质版、电子版报告书。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是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优先保障受影响公众参与的权力,并鼓励建设单位听取范围外公众的意见。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规划区边界外延周边约2.5km范围区域。
五、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本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该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众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联系,反馈对本规划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者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委托福州 (略) 承担了“平潭综合实验区芦洋组团及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将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进行公示,广大公众可以按下列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了解相关环评内容,并按以下要求发表对本项目环评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芦洋组团及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东至和平大道,南至强盛路,西至中山大道,北至南岛路(原苏平路)。规划范围包括芦洋核心区和周边区域,其中芦洋核心区面积608.58公顷,周边区域面积955.40公顷),规划总面积1563.98公顷。
二、规划定位
本次规划对片区规划定位为活力高效的两岸创新合作产业区,绿色生态城的 (略) 辅中心。
1、活力高效的两岸创新合作产业区
加强产业引导,在保留升级现有风电及现代建筑产业的同时,鼓励两岸创新合作,形成以大健康产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为主导的特色鲜明的核心产业。
①大健康产业:聚焦发展高端药械制造、医养医美中心、生物医用材料,构建两岸医疗健康合作平台。
②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聚焦发展三大主攻方向:集成电路设计与测试、人工智能(无人驾驶)、数字文化(影视制作、电竞、大数据),致力打造数字经济产业中心。
③风电及现代建筑产业:依托现有企业,打造升级以环保、节能为主题的新型建筑材料、风电研发及实验基地。
2、绿色生态城的 (略) 辅中心。
贯彻生态立园的指导思想,倡导低碳交通,公交优先的先进理念,普及绿色建 (略) 等科技手段,构建平潭岛北部环境优美、配套完善、宜 (略) 辅中心。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查阅方式
公众可联系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吴先生(联系方式:*),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夏工(联系方式:0591-*)获取纸质版、电子版报告书。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是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优先保障受影响公众参与的权力,并鼓励建设单位听取范围外公众的意见。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规划区边界外延周边约2.5km范围区域。
五、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本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该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众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联系,反馈对本规划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者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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