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博士路住宅小区项目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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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博士路住宅小区项目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项目背景

博士路住宅小区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地块编码:*)位于杨陵区揉谷镇镇域内,杨凌大道以东,博士路以南,人才公寓以西,G30连霍高速以北。地理中心坐标为E108.05059°,N34.26273°,总调查用地面积为*.55m2(182.30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杨陵区自然资源局作为责任主体,需要对博士路住宅小区项目地块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杨陵区自然资源局委托陕西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概况

该地块原为尚德村、邰西社区的农用地,主要为水浇地0102(5.6172公顷)、果园0201(3.57公顷)、其他园地0204(0.1748公顷)、其他林地0304(2.2625公顷)、天然牧草地0401(0.0199公顷)、农村道路0601(0.3052公顷)、设施农用地0603(0.1961公顷)、田坎2302(0.0035公顷)、未利用地(0.0041公顷)。2011年11月02日,杨陵区人民政府印发《杨陵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杨政征〔2011〕16号),征收土地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之后储备未进行利用,2023年开始进行土地报批工作,后期拟规划建设博士路住宅小区项目,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分类划分为07居住用地。2023年7月,调查人员现场踏勘时该地块内建设有杨凌秦亥旺养殖场(闲置),其余部分用于种植玉米、猕猴桃树、苗木等经济作物。

3、工作方案

调查单位主要通过向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附近村民、企业相关负责人等收集资料,查阅地方官网,开展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卫星遥感影像资料分析等方式,开展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4、调查结果和评价

博士路住宅小区项目地块(地块编码:*)位于杨凌示范区李台街道办,杨凌大道以东,博士路以南,人才公寓以西,G30连霍高速以北。地理中心坐标为E108.05059°,N34.26273°,总调查用地面积为*.55m2(182.30亩)。地块内历史为尚德村、邰西社区农用地,主要种植玉米、小麦、猕猴桃、苗木等经济作物,部分地块用于杨凌秦亥旺养殖场生猪养殖及销售,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对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及与污染物迁移相关的环境因素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并进行了污染识别,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历史上存在过的杨凌秦亥旺养殖场用于生猪养殖及销售,不属于规模化养殖企业,企业防渗措施完善,污染物合理处置,对项目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影响较小;相邻地块及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及现状不存在工业企业,无生产经营活动,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影响的可能性较小。因此认为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地块无须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可以按照相关规划进行开发利用。

委托单位:杨陵区自然资源局

编制单位:陕西 (略)

公示内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提取码:2468

联系人:刘强

联系电话:*


1、项目背景

博士路住宅小区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地块编码:*)位于杨陵区揉谷镇镇域内,杨凌大道以东,博士路以南,人才公寓以西,G30连霍高速以北。地理中心坐标为E108.05059°,N34.26273°,总调查用地面积为*.55m2(182.30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杨陵区自然资源局作为责任主体,需要对博士路住宅小区项目地块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杨陵区自然资源局委托陕西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概况

该地块原为尚德村、邰西社区的农用地,主要为水浇地0102(5.6172公顷)、果园0201(3.57公顷)、其他园地0204(0.1748公顷)、其他林地0304(2.2625公顷)、天然牧草地0401(0.0199公顷)、农村道路0601(0.3052公顷)、设施农用地0603(0.1961公顷)、田坎2302(0.0035公顷)、未利用地(0.0041公顷)。2011年11月02日,杨陵区人民政府印发《杨陵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杨政征〔2011〕16号),征收土地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之后储备未进行利用,2023年开始进行土地报批工作,后期拟规划建设博士路住宅小区项目,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分类划分为07居住用地。2023年7月,调查人员现场踏勘时该地块内建设有杨凌秦亥旺养殖场(闲置),其余部分用于种植玉米、猕猴桃树、苗木等经济作物。

3、工作方案

调查单位主要通过向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附近村民、企业相关负责人等收集资料,查阅地方官网,开展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卫星遥感影像资料分析等方式,开展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4、调查结果和评价

博士路住宅小区项目地块(地块编码:*)位于杨凌示范区李台街道办,杨凌大道以东,博士路以南,人才公寓以西,G30连霍高速以北。地理中心坐标为E108.05059°,N34.26273°,总调查用地面积为*.55m2(182.30亩)。地块内历史为尚德村、邰西社区农用地,主要种植玉米、小麦、猕猴桃、苗木等经济作物,部分地块用于杨凌秦亥旺养殖场生猪养殖及销售,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对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及与污染物迁移相关的环境因素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并进行了污染识别,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历史上存在过的杨凌秦亥旺养殖场用于生猪养殖及销售,不属于规模化养殖企业,企业防渗措施完善,污染物合理处置,对项目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影响较小;相邻地块及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及现状不存在工业企业,无生产经营活动,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影响的可能性较小。因此认为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地块无须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可以按照相关规划进行开发利用。

委托单位:杨陵区自然资源局

编制单位:陕西 (略)

公示内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提取码:2468

联系人: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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