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吉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增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大型精密塑胶模具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磐吉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增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大型精密塑胶模具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经审议,行政审批服务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磐 (略)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增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大型精密塑胶模具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行政审批服务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星沙三一路2号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增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大型精密塑胶模具扩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长龙街道)长界北路18号 |
建设单位 | 磐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磐 (略) 拟投资27214.39万元,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长龙街道)长界北路18号建设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增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大型精密塑胶模具扩产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增产项目厂房占地面积4536m2、建筑面积9072m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占地面积3359.7m2、建筑面积11525m2,包含研发检测实验室及设备,大型精密塑胶模具扩产项目占地面积4080m2、建筑面积5040m2。本扩建项目预计新增生产汽车零部件345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新厂房的给排水系统及废水处理设施。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外排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道,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激光焊接、打标工序设置集气装置,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塑料热铆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表征)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塑料热铆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恶臭气味经过通风扩散后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二级标准中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产生噪声经隔声、减震等措施后,项目运行期间东、南、北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西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包装材料、金属废料、塑料(片/块)、不合格品、废部件等一般固体废物定期回收或处置;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切削液桶、含油金属屑、沾染危险废物的废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0月31日
经审议,行政审批服务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磐 (略)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增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大型精密塑胶模具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行政审批服务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星沙三一路2号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增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大型精密塑胶模具扩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长龙街道)长界北路18号 |
建设单位 | 磐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磐 (略) 拟投资27214.39万元,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长龙街道)长界北路18号建设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增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大型精密塑胶模具扩产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增产项目厂房占地面积4536m2、建筑面积9072m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占地面积3359.7m2、建筑面积11525m2,包含研发检测实验室及设备,大型精密塑胶模具扩产项目占地面积4080m2、建筑面积5040m2。本扩建项目预计新增生产汽车零部件345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新厂房的给排水系统及废水处理设施。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外排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道,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激光焊接、打标工序设置集气装置,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塑料热铆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表征)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塑料热铆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恶臭气味经过通风扩散后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二级标准中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产生噪声经隔声、减震等措施后,项目运行期间东、南、北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西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包装材料、金属废料、塑料(片/块)、不合格品、废部件等一般固体废物定期回收或处置;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切削液桶、含油金属屑、沾染危险废物的废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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