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粤丰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7万平方米玻璃扩建项目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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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粤丰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7万平方米玻璃扩建项目审批前公示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肇庆 (略) 年产12.7万平方米玻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0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府广场北路邮编:*

联系电话:0758-*传真:0758-*

项目名称

肇庆 (略) 年产12.7万平方米玻璃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大沙镇南江工业园建业路50号(车间)之二

建设单位

肇庆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大沙镇南江工业园建业路50号(车间)之二, (略) 四会经济开发区,项目总投资5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扩建项目在原厂房内进行,主要从事玻璃制品加工,扩建完成后新增10.1万平方米钢化玻璃、1.8万平方米中空玻璃、0.3万平方米夹胶玻璃以及0.5万平方米磨砂玻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污染物治理工艺:①废气:项目粘合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项目合片、打硅酮胶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②废水:项目的钢化线清洗废水和中空、夹胶线清洗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水量,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 (略) 南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③噪声:项目须合采取防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④固体废物:项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项目的危险废物的储存、转运、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项目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拟作出审批结果

同意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肇庆 (略) 年产12.7万平方米玻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0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府广场北路邮编:*

联系电话:0758-*传真:0758-*

项目名称

肇庆 (略) 年产12.7万平方米玻璃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大沙镇南江工业园建业路50号(车间)之二

建设单位

肇庆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大沙镇南江工业园建业路50号(车间)之二, (略) 四会经济开发区,项目总投资5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扩建项目在原厂房内进行,主要从事玻璃制品加工,扩建完成后新增10.1万平方米钢化玻璃、1.8万平方米中空玻璃、0.3万平方米夹胶玻璃以及0.5万平方米磨砂玻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污染物治理工艺:①废气:项目粘合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项目合片、打硅酮胶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②废水:项目的钢化线清洗废水和中空、夹胶线清洗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水量,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 (略) 南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③噪声:项目须合采取防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④固体废物:项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项目的危险废物的储存、转运、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项目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拟作出审批结果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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