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儋州市光吉河那大城区段水环境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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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儋州市光吉河那大城区段水环境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标题:关于儋州市光吉河(那大城区段)水环境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2023-00603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略) 营商环境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3年10月31日 文 号:发布日期:2023年10月31日 时效性:

关于儋州市光吉河(那大城区段)水环境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 (略) 光吉河(那大城区段)水环境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儋水建管〔2023〕13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 (略) 光吉河(那大城区段)水环境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307-*-04-01-*)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未落实的部分请在初步设计及概算阶段进一步落实。

二、项目建设地址: (略) 光吉河(那大城区段)。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拟对光吉河(那大城区段)水环境进行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对光吉河那大城区国盛路至迎宾大道段共1.8千米河道基础进行清淤疏浚及平整,断面整治河段共292.7米。

(二)新建约2.5千米的DN1200污水干管,自国 (略) 污水二厂。

(三)在市第二污水厂内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30000立方米的补水提升泵站以及约2.6千米的DN600补水压力管道。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415.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53.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35.18万元,预备费327.09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略) 级财政或上级资金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五、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工程建设方案。请据此批复文件按规定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报我局审批。

六、请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内容开展后续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投资概算。同时,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七、其他事项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琼府〔2019〕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及《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批复有效期二年。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投资估算审核对比表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0月31日


(儋可研审批〔2023〕47号)关于儋州市光吉河(那大城区段)水环境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pdf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doc
附件2-估算审核对比表.xls

标题:关于儋州市光吉河(那大城区段)水环境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2023-00603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略) 营商环境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3年10月31日 文 号:发布日期:2023年10月31日 时效性:

关于儋州市光吉河(那大城区段)水环境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 (略) 光吉河(那大城区段)水环境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儋水建管〔2023〕13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 (略) 光吉河(那大城区段)水环境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307-*-04-01-*)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未落实的部分请在初步设计及概算阶段进一步落实。

二、项目建设地址: (略) 光吉河(那大城区段)。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拟对光吉河(那大城区段)水环境进行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对光吉河那大城区国盛路至迎宾大道段共1.8千米河道基础进行清淤疏浚及平整,断面整治河段共292.7米。

(二)新建约2.5千米的DN1200污水干管,自国 (略) 污水二厂。

(三)在市第二污水厂内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30000立方米的补水提升泵站以及约2.6千米的DN600补水压力管道。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415.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53.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35.18万元,预备费327.09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略) 级财政或上级资金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五、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工程建设方案。请据此批复文件按规定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报我局审批。

六、请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内容开展后续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投资概算。同时,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七、其他事项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琼府〔2019〕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及《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批复有效期二年。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投资估算审核对比表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0月31日


(儋可研审批〔2023〕47号)关于儋州市光吉河(那大城区段)水环境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pdf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doc
附件2-估算审核对比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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