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进H7毛泡生产线设备以及改造头灯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关于购进H7毛泡生产线设备以及改造头灯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 | 购进H7毛泡生产线设备以及改造头灯生产线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利用公司现有55#厂房一层生产车间的空余部分建设H7毛泡生产线,占地面积为160m2,购进新设备H7毛泡生产线设备1套,绕丝机7台,压封机1台等,改造现有头灯设备用于自制H7毛泡,形成年产3200万只灯泡生产规模。 | ||
建设地点: | (略) 新江口办事处飞利浦路17号 | 建设性质: | 改扩建 |
行业类别: | 电光源制造 | ||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 报告表 | ||
总投资(万元): | 21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15.0 |
单位名称: | 亮锐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 ||
通讯地址: | (略) 新江口办事处飞利浦路17号 |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 ||
法人代表: | *建明 | 联系电话: | 0716-* |
环评单位名称: | 武汉 (略) | ||
是否受理: | 是 | 受理日期: | 2023-10-31 |
名 称: | 关于购进H7毛泡生产线设备以及改造头灯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 ||
拟定批准开始日期: | 2023-10-31 | 拟定批准结束日期: | 2023-11-05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略) 生态 (略) 分局行政审批股 电话:0716——* 地址: (略) 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245号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略) 环保局2023年10月31日
拟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电 话:0716——*
2、通讯地址: (略) 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245号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二、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性质 | 建设地点 | 主要建设内容 |
1 | 购进H7毛泡生产线设备以及改造头灯生产线 | 改扩建 | (略) 新江口办事处飞利浦路17号 |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利用公司现有55#厂房一层生产车间的空余部分建设H7毛泡生产线,占地面积为160m2,购进新设备H7毛泡生产线设备1套,绕丝机7台,压封机1台等,改造现有头灯设备用于自制H7毛泡,形成年产3200万只灯泡生产规模。 |
项目名称: | 购进H7毛泡生产线设备以及改造头灯生产线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利用公司现有55#厂房一层生产车间的空余部分建设H7毛泡生产线,占地面积为160m2,购进新设备H7毛泡生产线设备1套,绕丝机7台,压封机1台等,改造现有头灯设备用于自制H7毛泡,形成年产3200万只灯泡生产规模。 | ||
建设地点: | (略) 新江口办事处飞利浦路17号 | 建设性质: | 改扩建 |
行业类别: | 电光源制造 | ||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 报告表 | ||
总投资(万元): | 21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15.0 |
单位名称: | 亮锐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 ||
通讯地址: | (略) 新江口办事处飞利浦路17号 |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 ||
法人代表: | *建明 | 联系电话: | 0716-* |
环评单位名称: | 武汉 (略) | ||
是否受理: | 是 | 受理日期: | 2023-10-31 |
名 称: | 关于购进H7毛泡生产线设备以及改造头灯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 ||
拟定批准开始日期: | 2023-10-31 | 拟定批准结束日期: | 2023-11-05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略) 生态 (略) 分局行政审批股 电话:0716——* 地址: (略) 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245号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略) 环保局2023年10月31日
拟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电 话:0716——*
2、通讯地址: (略) 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245号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二、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性质 | 建设地点 | 主要建设内容 |
1 | 购进H7毛泡生产线设备以及改造头灯生产线 | 改扩建 | (略) 新江口办事处飞利浦路17号 |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利用公司现有55#厂房一层生产车间的空余部分建设H7毛泡生产线,占地面积为160m2,购进新设备H7毛泡生产线设备1套,绕丝机7台,压封机1台等,改造现有头灯设备用于自制H7毛泡,形成年产3200万只灯泡生产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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