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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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我县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2年第44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问题四十四:部分地区垃圾渗滤液处置不力。全省垃圾渗滤液积存量高达120余万吨,风险隐患突出。

二、整改目标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化运行,渗滤液及时有效处理,有效防范风险隐患。

三、整改措施

1.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现状调查评估,根据调查评估情况,通过延长渗滤液处理设施工作时间、增加应急处理设施、加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升级改造等方式,及时处理新产生的渗滤液,消除积存渗滤液溢出风险。

2.2023年10月31日前, (略) 生活垃圾处理场及时处理新产生的渗滤液,消除积存渗滤液溢出风险。

3.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防范风险隐患。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接到整改通知后,我县高度重视,迅速落实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整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并先后召开会议推进,围绕整改任务要求,我县先后实施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完善雨污分流系统,使填埋区覆盖面积达到28700平方米,实现从源头上降低渗滤液产生;二是更新采用一套日处理200吨的渗滤液处理固定设备和一套日处理100吨的应急处理设备进行存量渗滤液处理。截至2023年10月,调节池渗滤液已降低至3000立方米,仅占设计容量的30%,既达到了贮存标准,又确保了安全越冬;三是在堆体内安装液位计。截至2023年10月,液位计读数小于30cm,达到了标准要求;四是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对垃圾进场、渗滤液处理、设备运行记录、消杀除臭等方面进行了完善,确保记录信息完整、清晰、准确。

五、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13日

六、受理部门: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

七、受理电话:0456-*

八、受理地址:逊克县山湖街78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逊克县环卫中心

2023年10月31日

我县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2年第44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问题四十四:部分地区垃圾渗滤液处置不力。全省垃圾渗滤液积存量高达120余万吨,风险隐患突出。

二、整改目标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化运行,渗滤液及时有效处理,有效防范风险隐患。

三、整改措施

1.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现状调查评估,根据调查评估情况,通过延长渗滤液处理设施工作时间、增加应急处理设施、加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升级改造等方式,及时处理新产生的渗滤液,消除积存渗滤液溢出风险。

2.2023年10月31日前, (略) 生活垃圾处理场及时处理新产生的渗滤液,消除积存渗滤液溢出风险。

3.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防范风险隐患。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接到整改通知后,我县高度重视,迅速落实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整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并先后召开会议推进,围绕整改任务要求,我县先后实施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完善雨污分流系统,使填埋区覆盖面积达到28700平方米,实现从源头上降低渗滤液产生;二是更新采用一套日处理200吨的渗滤液处理固定设备和一套日处理100吨的应急处理设备进行存量渗滤液处理。截至2023年10月,调节池渗滤液已降低至3000立方米,仅占设计容量的30%,既达到了贮存标准,又确保了安全越冬;三是在堆体内安装液位计。截至2023年10月,液位计读数小于30cm,达到了标准要求;四是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对垃圾进场、渗滤液处理、设备运行记录、消杀除臭等方面进行了完善,确保记录信息完整、清晰、准确。

五、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13日

六、受理部门: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

七、受理电话:0456-*

八、受理地址:逊克县山湖街78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逊克县环卫中心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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