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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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内蒙古亿利 (略)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改工程

(略) 达拉特旗

内蒙古亿利 (略)

内蒙古信德工程 (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仍然利用亿利 (略) 2500吨/天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泥,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规模不变,为30000吨/年,共包括7大类13小类,分别为HW02医药废物10000吨/年(271-001-02)、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3000吨/年(900-199-08)、HW11精(蒸)馏残渣2000吨/年(261-032-11、261-128-11)、HW18焚烧处置残渣5000吨/年(772-003-18)、HW49其他废物5000吨/年(900-047-49、900-041-49)、HW50废催化剂2000吨/年(261-167-50、772-007-50)、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3000吨/年(321-023-48、321-024-48、321-025-4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20000吨/年, (略) 政污泥10000吨/年,其他污泥10000吨/年。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泥仓、危废预处理系统、人工投加系统,改建危废库、化验室及其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其余均依托现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1802.3万元,环保投资为40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22.30%。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水泥窑窑尾废气利用现有水泥窑窑尾SNCR脱硝设施+电袋复合除尘器,经1根高80米排气筒(DA001)排放,水泥窑窑尾烟囱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其中颗粒物、SO2、NOX、氨、氟化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规定的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HCl、HF、Hg、Tl+Cd+Pb+As、Be+Cr+Sn+Sb+Cu+Co+Mn+Ni+V、二噁英排放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表1中最高允许排放限值;危废贮存库废气经负压系统集气后排入水泥窑焚烧,停窑期间废气由应急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氨、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污泥仓(干化污泥)密闭,处于负压状态,废气由风机抽吸排入水泥窑焚烧处置,停窑期间污泥仓利用风机将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塔处理达标后经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氨、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污泥车间(及其内部地下湿污泥钢仓)废气由风机抽吸排入水泥窑焚烧处置,停窑期间利用风机将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DA003)排放,氨、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预处理区域破碎及粉磨产生的废气由风机抽吸排入水泥窑焚烧处置,停窑期间利用风机将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DA004),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化验室设置抽风罩和通风橱对实验过程中样品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排入水泥窑焚烧处置。

本项目预处理区域均化仓废气采用封闭的筒仓式结构,仓顶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卸料贮存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处理后直接经仓顶排出,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污泥仓及污泥车间密闭,处于负压状态,加强废气收集处理,氨、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危废贮存库密闭,处于负压状态,加强废气收集处理,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技改前项目生活污水量不新增,生产废水车辆、污泥车间、设备等冲洗废水0.95立方米/天。技改后,本项目生活污水量为2.4立方米/天,生产废水车辆、污泥车间、设备等冲洗废水3.48立方米/天、渗滤液量为0.7立方米/天(210.395吨/年)及初期雨水85立方米/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送至亿利集团污水处理站处理,生产废水、初期雨水泵送至水泥窑焚烧处置,不外排。

(三)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地下水流向为西南流向东北,共布设3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背景监测井布设于项目上游(位于场区外西南侧),在危废仓东北侧和污泥车间东北侧分别设置污染监控井,初次及后续地下水监测项目包括pH、钾、钠、钙、镁、碳酸盐、重碳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铁、锰、铜、锌、铝、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硝酸盐(以N计 )、亚硝酸盐(以N计)、氟化物、氰化物、碘化物、砷、汞、硒、铅、镉、镍、石油类、六价铬。背景监测井1年监测1次,其他监测井半年监测1次。

(四)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书大气沉降预测,30年汞的增量为0.*mg/kg,叠加现状值后的预测值为0.3245mg/kg;镉的增量为6.92×10-6mg/kg,叠加现状值后的预测值为0.130mg/kg;铅的增量为3.51×10-5mg/kg,叠加现状值后的预测值为11.00mg/kg;砷的增量为2.8×10-8mg/kg,叠加现状值后的预测值为11.20mg/kg;铬的增量为5.59×10-6mg/kg,叠加现状值后的预测值为0.50mg/kg;铜的增量为1.33×10-6mg/kg,叠加现状值后的预测值为22.045mg/kg;镍的增量为1.20×10-6mg/kg,叠加现状值后的预测值为21.00mg/kg;二噁英的增量为5.23×10-12mg/kg,叠加现状值后的预测值为9.80×10-7mg/kg。各重金属及二噁英增量很小,预测值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的标准,说明本项目运营后,排入大气环境的污染物沉降对周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对周边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影响程度有限。

根据报告书垂直入渗预测结果,危废贮存库内积水坑渗漏161d后,各污染物浓度达到最大值,石油类浓度为0.07405mg/kg,铬浓度为0.*mg/kg,铅浓度为0.*mg/kg;污泥间废水收集池渗漏151d后,各污染物浓度达到最大值,污染物石油类浓度为0.07406mg/kg,积水坑、废水收集池各类污染物的浓度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中的第二类用地标准限值。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隔声、减振、消音措施;总平设计中尽可能合理布置,防止噪声叠加和干扰,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根据报告书预测,本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为昼间47.57~53.54dB(A),夜间44.31~53.05dB(A),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敏感点杜存圪卜噪声预测值为昼间49.74dB(A),夜间46.66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限值。

(六)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经厂区内生活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活性炭、废布袋、废液压油、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送往水泥窑焚烧处置;包装铁桶暂存于厂区内的危废库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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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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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内蒙古亿利 (略)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改工程

(略) 达拉特旗

内蒙古亿利 (略)

内蒙古信德工程 (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仍然利用亿利 (略) 2500吨/天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泥,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规模不变,为30000吨/年,共包括7大类13小类,分别为HW02医药废物10000吨/年(271-001-02)、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3000吨/年(900-199-08)、HW11精(蒸)馏残渣2000吨/年(261-032-11、261-128-11)、HW18焚烧处置残渣5000吨/年(772-003-18)、HW49其他废物5000吨/年(900-047-49、900-041-49)、HW50废催化剂2000吨/年(261-167-50、772-007-50)、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3000吨/年(321-023-48、321-024-48、321-025-4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20000吨/年, (略) 政污泥10000吨/年,其他污泥10000吨/年。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泥仓、危废预处理系统、人工投加系统,改建危废库、化验室及其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其余均依托现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1802.3万元,环保投资为40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22.30%。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水泥窑窑尾废气利用现有水泥窑窑尾SNCR脱硝设施+电袋复合除尘器,经1根高80米排气筒(DA001)排放,水泥窑窑尾烟囱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其中颗粒物、SO2、NOX、氨、氟化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规定的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HCl、HF、Hg、Tl+Cd+Pb+As、Be+Cr+Sn+Sb+Cu+Co+Mn+Ni+V、二噁英排放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表1中最高允许排放限值;危废贮存库废气经负压系统集气后排入水泥窑焚烧,停窑期间废气由应急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氨、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污泥仓(干化污泥)密闭,处于负压状态,废气由风机抽吸排入水泥窑焚烧处置,停窑期间污泥仓利用风机将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塔处理达标后经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氨、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污泥车间(及其内部地下湿污泥钢仓)废气由风机抽吸排入水泥窑焚烧处置,停窑期间利用风机将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DA003)排放,氨、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预处理区域破碎及粉磨产生的废气由风机抽吸排入水泥窑焚烧处置,停窑期间利用风机将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DA004),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化验室设置抽风罩和通风橱对实验过程中样品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排入水泥窑焚烧处置。

本项目预处理区域均化仓废气采用封闭的筒仓式结构,仓顶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卸料贮存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处理后直接经仓顶排出,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污泥仓及污泥车间密闭,处于负压状态,加强废气收集处理,氨、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危废贮存库密闭,处于负压状态,加强废气收集处理,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技改前项目生活污水量不新增,生产废水车辆、污泥车间、设备等冲洗废水0.95立方米/天。技改后,本项目生活污水量为2.4立方米/天,生产废水车辆、污泥车间、设备等冲洗废水3.48立方米/天、渗滤液量为0.7立方米/天(210.395吨/年)及初期雨水85立方米/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送至亿利集团污水处理站处理,生产废水、初期雨水泵送至水泥窑焚烧处置,不外排。

(三)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地下水流向为西南流向东北,共布设3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背景监测井布设于项目上游(位于场区外西南侧),在危废仓东北侧和污泥车间东北侧分别设置污染监控井,初次及后续地下水监测项目包括pH、钾、钠、钙、镁、碳酸盐、重碳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铁、锰、铜、锌、铝、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硝酸盐(以N计 )、亚硝酸盐(以N计)、氟化物、氰化物、碘化物、砷、汞、硒、铅、镉、镍、石油类、六价铬。背景监测井1年监测1次,其他监测井半年监测1次。

(四)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书大气沉降预测,30年汞的增量为0.*mg/kg,叠加现状值后的预测值为0.3245mg/kg;镉的增量为6.92×10-6mg/kg,叠加现状值后的预测值为0.130mg/kg;铅的增量为3.51×10-5mg/kg,叠加现状值后的预测值为11.00mg/kg;砷的增量为2.8×10-8mg/kg,叠加现状值后的预测值为11.20mg/kg;铬的增量为5.59×10-6mg/kg,叠加现状值后的预测值为0.50mg/kg;铜的增量为1.33×10-6mg/kg,叠加现状值后的预测值为22.045mg/kg;镍的增量为1.20×10-6mg/kg,叠加现状值后的预测值为21.00mg/kg;二噁英的增量为5.23×10-12mg/kg,叠加现状值后的预测值为9.80×10-7mg/kg。各重金属及二噁英增量很小,预测值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的标准,说明本项目运营后,排入大气环境的污染物沉降对周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对周边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影响程度有限。

根据报告书垂直入渗预测结果,危废贮存库内积水坑渗漏161d后,各污染物浓度达到最大值,石油类浓度为0.07405mg/kg,铬浓度为0.*mg/kg,铅浓度为0.*mg/kg;污泥间废水收集池渗漏151d后,各污染物浓度达到最大值,污染物石油类浓度为0.07406mg/kg,积水坑、废水收集池各类污染物的浓度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中的第二类用地标准限值。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隔声、减振、消音措施;总平设计中尽可能合理布置,防止噪声叠加和干扰,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根据报告书预测,本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为昼间47.57~53.54dB(A),夜间44.31~53.05dB(A),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敏感点杜存圪卜噪声预测值为昼间49.74dB(A),夜间46.66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限值。

(六)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经厂区内生活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活性炭、废布袋、废液压油、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送往水泥窑焚烧处置;包装铁桶暂存于厂区内的危废库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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