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镇平地村义基村民小组旧工业区改造项目补充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备案稿-公示
大沥镇平地村义基村民小组旧工业区改造项目补充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备案稿-公示
一、项目概况
大沥镇平地村义基村民小组旧工业区改造项目补充调查地 (略) 南海区大沥镇岭南路以东、义基大道以南地段,所在地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3.*°,东经113.*°,面积为761.93平方米。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收集到的资料,地块历史上最早以前为农田,农用地时期不涉及化肥和农药规模化使用和堆放,2005年以后建成工业园区道路,地块内各区域历史上均未发生过污染事故,现场踏勘时亦未发现有明显的污染痕迹和异常气味。根据《南海区大沥镇NH-B-07-02、04、05规划编制单元(千灯湖中轴线北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平地道头漖南项目地块调整公示》(2020年4月),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设施用地(B1)、公园绿地(G1)和道路用地(S)。
按照《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 (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6〕145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函〔2017〕22号)等文件,“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之间相互变更的,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调查,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除外”“拟收回、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或用途变更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设施用地(B1)、公园绿地(G1)和道路用地(S),根据相关要求,本地块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地块历史
调查地块在2004年以前为农田,2005年之后开始*续建成工业园区内的道路,此后至2019年未有明显变化;2019年地块内区域三、区域四和区域五所在区域随工业园区厂房一同被拆除,区域三、区域四和区域五被拆除后闲置覆绿,区域五则于2021年被开挖成一个坑塘,至今仍保留;2019年区域一和区域二基本未受拆迁过程破坏,仅区域二东侧表面覆盖了少量工业区拆除产生的弃置渣土,2022年以后地块闲置,闲置期间无外来固废倾倒和填埋现象。
三、检测情况
本次调查初步采样在地块内采集检测的17个土壤和3个地下水样品中,重金属、无机物和有机污染物含量均不超过相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pH和浑浊度超过Ⅳ类水质标准限值,但pH和浊度不属于有毒有害指标,故pH和浑浊度超标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可以接受。
综上所述,大沥镇平地村义基村民小组旧工业区改造项目补充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工作已经结束,无需开展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从土壤风险的角度,该地块作为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是可行的,满足后期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设施用地(B1)、公园绿地(G1)和道路用地(S)的用地要求。
一、项目概况
大沥镇平地村义基村民小组旧工业区改造项目补充调查地 (略) 南海区大沥镇岭南路以东、义基大道以南地段,所在地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3.*°,东经113.*°,面积为761.93平方米。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收集到的资料,地块历史上最早以前为农田,农用地时期不涉及化肥和农药规模化使用和堆放,2005年以后建成工业园区道路,地块内各区域历史上均未发生过污染事故,现场踏勘时亦未发现有明显的污染痕迹和异常气味。根据《南海区大沥镇NH-B-07-02、04、05规划编制单元(千灯湖中轴线北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平地道头漖南项目地块调整公示》(2020年4月),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设施用地(B1)、公园绿地(G1)和道路用地(S)。
按照《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 (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6〕145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函〔2017〕22号)等文件,“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之间相互变更的,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调查,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除外”“拟收回、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或用途变更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设施用地(B1)、公园绿地(G1)和道路用地(S),根据相关要求,本地块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地块历史
调查地块在2004年以前为农田,2005年之后开始*续建成工业园区内的道路,此后至2019年未有明显变化;2019年地块内区域三、区域四和区域五所在区域随工业园区厂房一同被拆除,区域三、区域四和区域五被拆除后闲置覆绿,区域五则于2021年被开挖成一个坑塘,至今仍保留;2019年区域一和区域二基本未受拆迁过程破坏,仅区域二东侧表面覆盖了少量工业区拆除产生的弃置渣土,2022年以后地块闲置,闲置期间无外来固废倾倒和填埋现象。
三、检测情况
本次调查初步采样在地块内采集检测的17个土壤和3个地下水样品中,重金属、无机物和有机污染物含量均不超过相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pH和浑浊度超过Ⅳ类水质标准限值,但pH和浊度不属于有毒有害指标,故pH和浑浊度超标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可以接受。
综上所述,大沥镇平地村义基村民小组旧工业区改造项目补充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工作已经结束,无需开展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从土壤风险的角度,该地块作为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是可行的,满足后期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设施用地(B1)、公园绿地(G1)和道路用地(S)的用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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