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蜂巢传动试验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12—* 传真:0312-*
通讯地址: (略) 莲池区南二环路680号
邮 编:*
项目名称 | 蜂巢传动试验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莲池区东盛路 75 号 |
建设单位 | 蜂巢传动系统(江苏)有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石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11387.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万元。 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租用蜂巢 (略) 现有厂房,占地面积约2000m2,建筑面积4000m2,购买试验控制软件及系统,引进试验设备及试验辅助设备等,设计变速器性能试验每年400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试验中心租用长城汽车零部件工业园内现有车间进行建设,现有厂房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仅进行设备安装即可。项目施工期影响主要为设备安装、配套设施(油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废包装材料等。施工期配套设施(油罐)施工过程,施工区域设置围挡及公示牌,堆存土方苫盖并及时清运场地散水抑尘等措施。 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盟洗废水水质简单可用于场地抑尘洒水,就地蒸发的控制措施,避免施工废水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应加强车辆维护,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填埋处置,建筑垃圾送城建指定地点处理,且在外运过程中用苦布覆盖,避免沿途遗洒,并按环卫部门指定路线行驶。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废气 (1)实验室发动机尾气 项目实验室试验过程车辆发动机燃烧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非*烷总烃、CO,项目1-6号试验室发动机燃烧汽油时产生的尾气经各试验室配套发动机自带的三元催化器处理后分别由各自15m高排气简达标排放,2号试验室发动机燃烧柴油时产生的尾气采用DOC+DPF+SCR装置处理后,通过2号试验室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经处理后,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企业有机废气排放口放标准限值,CO 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表3新污染源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2)配套设施(油罐)废气 项目设置4座10m3汽油罐和1座10m3柴油罐作为项目调试过程中燃油供应,储罐均为埋地卧式储油罐,常压储存。配套设施卸油、加油程中会产生油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以非*烷总烃计),非*烷总经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区边界非*烷总烃浓度可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标准,同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试验整车尾气 试验整车尾气排放量与汽车在配套设施内的行驶时间和车流量有关,机动车尾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因子有 CO、HC(以非*烷总烃计)、NOx 等。由于汽车加油时熄火,只有在进出配套设施时会排放少量尾气,因此不作定量计算。 项目进配套设施(油罐)加油试验整车与面向社会经营的配套设施相比车流量较少,尾气产生量极少,场地通风条件良好,通过自然通风扩散后不会对周围敏感点造成不利影响。 (二)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试验设备及车辆加油噪声,其噪声值为60-100dB(A)。项目采取选用低噪设备、设置基础减振,车辆进厂区时减速、禁止鸣笛、尽量减少机动车频繁启动和怠速等措施控制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完成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三)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水泵房排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长城部件园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最终排入银定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三级 (略) 银定庄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试验件、沾油手套棉纱、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机油、润滑油)油桶、废机油燃油滤芯、废催化剂和油罐清洗产生的含油废液、废渣及含油污泥、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弃试验件,收集后集中存放至一般固废贮存间,定期外售长城 (略) 。 危险废物:沾油手套棉纱、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机油、润滑油) 油桶、废机油燃油滤芯、三元催化器废催化剂、SCR 装置废催化剂,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油罐清洗产生的含油废液、废渣及含油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地下水及土壤 项目配套设施(储油罐)采用地埋式双层钢制油罐,设置在防渗混凝土罐池内,油路管线采用无缝钢管敷设于地下,钢罐和钢管进行加强级防腐处理,以防止钢罐和钢管腐蚀造成油品泄漏而污染土壤及地下水。项目对地下水、土壤可能造成影响的生产单元和环节油罐区、危废暂存间等,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渗措施,可有效的防止油品泄漏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六)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风险源为汽油、柴油、机油、润滑油及危险废物(沾油手套棉纱、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机油、润滑油) 油桶、废机油燃油滤芯、废催化剂) 主要分布于配套设施(储油罐)及危险废物暂存间,企业加强储存管理,制定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尽可能降低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 通过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项目废气、废水、噪声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存放、管理分别达到相应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污染防治措施总体可行。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蜂巢传动试验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12—* 传真:0312-*
通讯地址: (略) 莲池区南二环路680号
邮 编:*
项目名称 | 蜂巢传动试验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莲池区东盛路 75 号 |
建设单位 | 蜂巢传动系统(江苏)有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石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11387.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万元。 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租用蜂巢 (略) 现有厂房,占地面积约2000m2,建筑面积4000m2,购买试验控制软件及系统,引进试验设备及试验辅助设备等,设计变速器性能试验每年400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试验中心租用长城汽车零部件工业园内现有车间进行建设,现有厂房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仅进行设备安装即可。项目施工期影响主要为设备安装、配套设施(油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废包装材料等。施工期配套设施(油罐)施工过程,施工区域设置围挡及公示牌,堆存土方苫盖并及时清运场地散水抑尘等措施。 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盟洗废水水质简单可用于场地抑尘洒水,就地蒸发的控制措施,避免施工废水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应加强车辆维护,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填埋处置,建筑垃圾送城建指定地点处理,且在外运过程中用苦布覆盖,避免沿途遗洒,并按环卫部门指定路线行驶。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废气 (1)实验室发动机尾气 项目实验室试验过程车辆发动机燃烧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非*烷总烃、CO,项目1-6号试验室发动机燃烧汽油时产生的尾气经各试验室配套发动机自带的三元催化器处理后分别由各自15m高排气简达标排放,2号试验室发动机燃烧柴油时产生的尾气采用DOC+DPF+SCR装置处理后,通过2号试验室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经处理后,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企业有机废气排放口放标准限值,CO 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表3新污染源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2)配套设施(油罐)废气 项目设置4座10m3汽油罐和1座10m3柴油罐作为项目调试过程中燃油供应,储罐均为埋地卧式储油罐,常压储存。配套设施卸油、加油程中会产生油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以非*烷总烃计),非*烷总经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区边界非*烷总烃浓度可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标准,同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试验整车尾气 试验整车尾气排放量与汽车在配套设施内的行驶时间和车流量有关,机动车尾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因子有 CO、HC(以非*烷总烃计)、NOx 等。由于汽车加油时熄火,只有在进出配套设施时会排放少量尾气,因此不作定量计算。 项目进配套设施(油罐)加油试验整车与面向社会经营的配套设施相比车流量较少,尾气产生量极少,场地通风条件良好,通过自然通风扩散后不会对周围敏感点造成不利影响。 (二)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试验设备及车辆加油噪声,其噪声值为60-100dB(A)。项目采取选用低噪设备、设置基础减振,车辆进厂区时减速、禁止鸣笛、尽量减少机动车频繁启动和怠速等措施控制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完成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三)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水泵房排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长城部件园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最终排入银定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三级 (略) 银定庄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试验件、沾油手套棉纱、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机油、润滑油)油桶、废机油燃油滤芯、废催化剂和油罐清洗产生的含油废液、废渣及含油污泥、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弃试验件,收集后集中存放至一般固废贮存间,定期外售长城 (略) 。 危险废物:沾油手套棉纱、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机油、润滑油) 油桶、废机油燃油滤芯、三元催化器废催化剂、SCR 装置废催化剂,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油罐清洗产生的含油废液、废渣及含油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地下水及土壤 项目配套设施(储油罐)采用地埋式双层钢制油罐,设置在防渗混凝土罐池内,油路管线采用无缝钢管敷设于地下,钢罐和钢管进行加强级防腐处理,以防止钢罐和钢管腐蚀造成油品泄漏而污染土壤及地下水。项目对地下水、土壤可能造成影响的生产单元和环节油罐区、危废暂存间等,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渗措施,可有效的防止油品泄漏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六)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风险源为汽油、柴油、机油、润滑油及危险废物(沾油手套棉纱、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机油、润滑油) 油桶、废机油燃油滤芯、废催化剂) 主要分布于配套设施(储油罐)及危险废物暂存间,企业加强储存管理,制定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尽可能降低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 通过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项目废气、废水、噪声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存放、管理分别达到相应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污染防治措施总体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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