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淡水水产养殖业发展规划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诏安县淡水水产养殖业发展规划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诏安县海洋与渔业局委托守正(厦门) (略) 承担了“诏安县淡水水产养殖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了广泛征询公众对该规划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本规划有关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诏安县淡水水产养殖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
规划范围:诏安县管辖区 (略) 界,西北侧、东北侧县界,西南侧新修测岸线围成的*域内,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全民、集体)淡水水产养殖业,具体包括池塘、湖泊、水库、河沟等水域以及*地工厂化等设施养殖。
规划概况: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要求,结合诏安县未来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需要,结合诏安县的淡水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将全县淡水水产养殖业规划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本规划期限为2023-2030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诏安县海洋与渔业局
地址: (略) 诏安县南诏镇玉良路74号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59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守正(厦门)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9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现根据建设项目的建设情况,征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电话、*@*q.com、邮寄信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诏安县海洋与渔业局
2023年10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诏安县海洋与渔业局委托守正(厦门) (略) 承担了“诏安县淡水水产养殖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了广泛征询公众对该规划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本规划有关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诏安县淡水水产养殖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
规划范围:诏安县管辖区 (略) 界,西北侧、东北侧县界,西南侧新修测岸线围成的*域内,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全民、集体)淡水水产养殖业,具体包括池塘、湖泊、水库、河沟等水域以及*地工厂化等设施养殖。
规划概况: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要求,结合诏安县未来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需要,结合诏安县的淡水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将全县淡水水产养殖业规划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本规划期限为2023-2030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诏安县海洋与渔业局
地址: (略) 诏安县南诏镇玉良路74号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59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守正(厦门)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9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现根据建设项目的建设情况,征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电话、*@*q.com、邮寄信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诏安县海洋与渔业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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