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川南消防站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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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建川南消防站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消防救援总队:

你单位送审的新建川南消防站项目初步设计申请文件和相关资料,以及由上海浦东建 (略) 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

项目位于川沙新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01-03地块,东至川沙路、南至C09-11地块、西至C09-11地块、北至虹桥港,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消防综合楼、一栋门卫室和一座训练塔等。用地面积977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00平方米(地上)。

二、总体

(一)原则同意总平图布局和设计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二)项目开设一个机动车出入口,设在川沙路,距基地南侧用地红线约31米处,宽度为10米。该机动车出入口门前公交港湾式车站应协调调整。

(三)项目设置小型机动车停车位11个,其中设置无障碍车位1个、安装充电设施车位不少于6个(不少于总车位数12%)。基地内部道路宽度、各类停车位设计参数应符合《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等规范。具体按照浦建委交审〔2023〕62号意见单执行。

(四)室外排水严格按雨、污水分流设计和建设,地块室外雨水应按《 (略) 城镇雨水排水规划(2020-2035)》及相关规范(P=5、ψ=0.5,可设相关调蓄措施)的标准设计, (略) 政雨水管道。地块内所有污废水须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 (略) 其他相关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道。垃圾房冲洗废水纳入污水管道。

(五)项目所处地块与虹桥港水系相邻,建筑布置应按照蓝线图划示退界,蓝线范围内不得布置永久性构筑物和围墙。

三、单体

(一)工程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10g、 设计地震分组第二组、场地类别IV类、设计特征周期0.9s。建筑抗震设防类别:消防综合楼为重点设防(*)类,消防训练塔和门卫室为标准设防(*)类。消防综合楼存在结构不规则之处,应采取相应的针对性抗震加强措施。具体按照浦工抗咨〔2023〕21号意见完善。

(二)原则同意项目预防性卫生设计,实施过程中应按照卫健委浦卫建项发字(2023)第B0200号审核意见落实。

(三)建筑节能方案基本符合要求,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107-2015)等标准深化设计。按市住建委《 (略) 绿色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建建材〔2021〕337号)和《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略) 规范标准优化绿色建筑设计。

四、投资概算及其他

(一)项目申报概算总投资12876.86万元,概算报发展改革委审批。所需建设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二)垃圾分类收集,地块内设置约13平方米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具体按环卫部门意见落实。

(三)项目属于民防结建范围,应建民防工程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符合缴费情形,按地上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0元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

(四)供电、供水、供燃气等应进一步联系落实并完善相关设计。

各主管部门和配套单位的意见须在下阶段设计中研究吸收,凡各类预埋管线及配套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未尽事宜均应按 (略) 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管理要求执行。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3年10月9日



(略) 消防救援总队:

你单位送审的新建川南消防站项目初步设计申请文件和相关资料,以及由上海浦东建 (略) 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

项目位于川沙新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01-03地块,东至川沙路、南至C09-11地块、西至C09-11地块、北至虹桥港,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消防综合楼、一栋门卫室和一座训练塔等。用地面积977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00平方米(地上)。

二、总体

(一)原则同意总平图布局和设计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二)项目开设一个机动车出入口,设在川沙路,距基地南侧用地红线约31米处,宽度为10米。该机动车出入口门前公交港湾式车站应协调调整。

(三)项目设置小型机动车停车位11个,其中设置无障碍车位1个、安装充电设施车位不少于6个(不少于总车位数12%)。基地内部道路宽度、各类停车位设计参数应符合《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等规范。具体按照浦建委交审〔2023〕62号意见单执行。

(四)室外排水严格按雨、污水分流设计和建设,地块室外雨水应按《 (略) 城镇雨水排水规划(2020-2035)》及相关规范(P=5、ψ=0.5,可设相关调蓄措施)的标准设计, (略) 政雨水管道。地块内所有污废水须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 (略) 其他相关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道。垃圾房冲洗废水纳入污水管道。

(五)项目所处地块与虹桥港水系相邻,建筑布置应按照蓝线图划示退界,蓝线范围内不得布置永久性构筑物和围墙。

三、单体

(一)工程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10g、 设计地震分组第二组、场地类别IV类、设计特征周期0.9s。建筑抗震设防类别:消防综合楼为重点设防(*)类,消防训练塔和门卫室为标准设防(*)类。消防综合楼存在结构不规则之处,应采取相应的针对性抗震加强措施。具体按照浦工抗咨〔2023〕21号意见完善。

(二)原则同意项目预防性卫生设计,实施过程中应按照卫健委浦卫建项发字(2023)第B0200号审核意见落实。

(三)建筑节能方案基本符合要求,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107-2015)等标准深化设计。按市住建委《 (略) 绿色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建建材〔2021〕337号)和《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略) 规范标准优化绿色建筑设计。

四、投资概算及其他

(一)项目申报概算总投资12876.86万元,概算报发展改革委审批。所需建设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二)垃圾分类收集,地块内设置约13平方米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具体按环卫部门意见落实。

(三)项目属于民防结建范围,应建民防工程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符合缴费情形,按地上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0元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

(四)供电、供水、供燃气等应进一步联系落实并完善相关设计。

各主管部门和配套单位的意见须在下阶段设计中研究吸收,凡各类预埋管线及配套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未尽事宜均应按 (略) 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管理要求执行。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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