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旭医药有限公司抗体药物研发建设项目第一阶段自主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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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旭医药有限公司抗体药物研发建设项目第一阶段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略) 抗体药物研发建设项目(第一阶段)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略) 抗体药物研发建设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概况:项目租赁苏州工业园区百诺 (略) 503室为办公和实验室,租赁面积435m2。年研发小试抗体药物100g(第一阶段)。公司现有员工14名,年生产250天,一班制,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2000小时。

其他情况:不设宿舍、食堂。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一)废水

生物纳米园内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第一阶段废水为纯水制备浓水和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后排入吴淞江。

(二)废气

项目第一阶段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实验过程及*醇消毒产生少量挥发性废气,经通风橱和集气罩收集后,排入楼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40m高排气筒排放;少量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在实验室内排放,经门窗和排风系统排入周边环境。

(三)噪声

项目第一阶段声源主要为离心机、通风橱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隔声、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噪声源经建筑物衰减后排放,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包装瓶、清洗废液、废抹布和废活性炭委托中新和顺环保(江苏)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固废为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 (略) (略) 统一清运。

项目建有10m2危废仓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处为5m2存处,危废仓库和暂存处符合相应的环保要求,并签有生活垃圾处理协议、一般固废和危废处置协议及危废转移联单。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和要求,验收组认为 (略) 抗体药物研发建设项目(第一阶段)配套的环保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议

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做好建设项目建成后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3年9月28日—2023年11月1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2栋503室

联系人:陈宏亮

邮箱:*@*prinoia.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 (略) 抗体药物研发建设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提取码:tugy)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略) 抗体药物研发建设项目(第一阶段)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略) 抗体药物研发建设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概况:项目租赁苏州工业园区百诺 (略) 503室为办公和实验室,租赁面积435m2。年研发小试抗体药物100g(第一阶段)。公司现有员工14名,年生产250天,一班制,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2000小时。

其他情况:不设宿舍、食堂。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一)废水

生物纳米园内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第一阶段废水为纯水制备浓水和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后排入吴淞江。

(二)废气

项目第一阶段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实验过程及*醇消毒产生少量挥发性废气,经通风橱和集气罩收集后,排入楼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40m高排气筒排放;少量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在实验室内排放,经门窗和排风系统排入周边环境。

(三)噪声

项目第一阶段声源主要为离心机、通风橱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隔声、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噪声源经建筑物衰减后排放,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包装瓶、清洗废液、废抹布和废活性炭委托中新和顺环保(江苏)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固废为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 (略) (略) 统一清运。

项目建有10m2危废仓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处为5m2存处,危废仓库和暂存处符合相应的环保要求,并签有生活垃圾处理协议、一般固废和危废处置协议及危废转移联单。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和要求,验收组认为 (略) 抗体药物研发建设项目(第一阶段)配套的环保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议

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做好建设项目建成后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3年9月28日—2023年11月1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2栋503室

联系人:陈宏亮

邮箱:*@*prinoia.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 (略) 抗体药物研发建设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提取码:tu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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