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湟水-大通河交汇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湟水-大通河交汇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湟水-大通河交汇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 (略) 红古区抗旱服务队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甘肃润景兴 (略)
地理位置: (略) 红古区
说明: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 [2017] 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 [2018] 133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单位于2023年10月31日组织召开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验收的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

验收结论:“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自2023年11月1日起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我单位反应。

建设单位: (略) 红古区抗旱服务队

联系电话:付建福/*


,甘肃, (略) ,红古区,兰州

项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湟水-大通河交汇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 (略) 红古区抗旱服务队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甘肃润景兴 (略)
地理位置: (略) 红古区
说明: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 [2017] 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 [2018] 133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单位于2023年10月31日组织召开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验收的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

验收结论:“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自2023年11月1日起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我单位反应。

建设单位: (略) 红古区抗旱服务队

联系电话:付建福/*


,甘肃, (略) ,红古区,兰州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