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平度市旧店镇现代农业生态无抗畜禽种养结合示范园-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2022年平度市旧店镇现代农业生态无抗畜禽种养结合示范园-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20 (略) 旧店镇现代农业生态无抗畜禽种养结合示范园 | |
建设地点: | (略) 旧店镇后刘家村西 | |
建设单位: | (略) 乡村振兴局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1月01日 至 2023年11月07日 | |
项目概况: | 该项 (略) 旧店镇后刘家村西,东、南、西、北均临农田,总投资5088.84万元,占地面积85209平方米,建筑面积28050平方米,主要从事种养结合生态无抗畜禽养殖。项目建成后年出栏生态无抗高钙富硒猪2万头、年存栏生态蛋鸡6000羽,年产有机瓜果蔬菜8吨、饲料9188吨(自用)。生产工艺:(1)生猪:猪舍消毒清洗→生猪入栏→育肥→出栏;(2)蛋鸡:鸡舍消毒清洗→接收蛋鸡→育成饲养→产蛋饲养→鸡蛋及蛋鸡外售;(3)饲料:牧草、玉米、豆粕、酒糟、水、饲料添加剂→粉碎、丝柔、发酵→猪/鸡食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消毒液用水、湿帘系统用水、垫料发酵床用水等全部损耗,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外运做农肥。化粪池须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饲料加工过程须全密闭。养殖过程中须采取优化养殖大棚通风、优化饲料选用、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等合理有效措施,使厂界臭气排放达到《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69-2001)中表7相关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55(昼)/45(夜)分贝。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安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消毒液及防疫药品等废包装材料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液体及固体粪污(含垫料)经发酵后回用于场区及附近牧草和农产品种植。病死畜禽暂存于畜禽暂存间冰柜中,委托无害化处置单位定期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限公司处理。 (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种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防范和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行业》(HJ1029-2019)和《报告书》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 (七)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八)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北京路79-2号( (略) 民服务中心)A区2楼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20 (略) 旧店镇现代农业生态无抗畜禽种养结合示范园 | |
建设地点: | (略) 旧店镇后刘家村西 | |
建设单位: | (略) 乡村振兴局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1月01日 至 2023年11月07日 | |
项目概况: | 该项 (略) 旧店镇后刘家村西,东、南、西、北均临农田,总投资5088.84万元,占地面积85209平方米,建筑面积28050平方米,主要从事种养结合生态无抗畜禽养殖。项目建成后年出栏生态无抗高钙富硒猪2万头、年存栏生态蛋鸡6000羽,年产有机瓜果蔬菜8吨、饲料9188吨(自用)。生产工艺:(1)生猪:猪舍消毒清洗→生猪入栏→育肥→出栏;(2)蛋鸡:鸡舍消毒清洗→接收蛋鸡→育成饲养→产蛋饲养→鸡蛋及蛋鸡外售;(3)饲料:牧草、玉米、豆粕、酒糟、水、饲料添加剂→粉碎、丝柔、发酵→猪/鸡食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消毒液用水、湿帘系统用水、垫料发酵床用水等全部损耗,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外运做农肥。化粪池须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饲料加工过程须全密闭。养殖过程中须采取优化养殖大棚通风、优化饲料选用、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等合理有效措施,使厂界臭气排放达到《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69-2001)中表7相关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55(昼)/45(夜)分贝。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安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消毒液及防疫药品等废包装材料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液体及固体粪污(含垫料)经发酵后回用于场区及附近牧草和农产品种植。病死畜禽暂存于畜禽暂存间冰柜中,委托无害化处置单位定期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限公司处理。 (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种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防范和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行业》(HJ1029-2019)和《报告书》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 (七)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八)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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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略) 北京路79-2号( (略) 民服务中心)A区2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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